秦州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16:23 浏览量:1
秦州区2025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于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维护公民教育公平,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秦州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地点
续贷: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再次申请贷款,可通过网上(“国家助学贷款”APP)远程自主办理,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0日。
首贷:2025年高考新录取首次办理的学生和高校在校学生,于7月15日至9月10日到秦州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光明巷秦州区教师进修学校)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0938-8336161 0938——8213414。
二、贷款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高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优先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自己补缴差额,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3.贷款期限和贷款利息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秦州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秦州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秦州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现场申贷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2025年秦州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书;
7.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次贷款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区级资助中心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区级资助中心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就学信息变更材料
因升学(专升本、研究生)、服兵役、留级、休学、修改学制等就学信息发生变化的续贷学生,在续贷期间携带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学段录取通知书等),前往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档案留存材料
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若有),如果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彩色《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资料不再留存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五、申贷方式及流程
(一)首贷方式及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证件不上传)→系统提示是否已通过预申请→根据提示完善相关表格→导出打印《申请表》→学生签字(不盖章)→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原件前往办贷地点办理;
2.扫码登记→贷前审查→签订电子合同(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两人同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现场拍照)→复核;
4.高校→录入回执→核对入账信息。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情况说明: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二)续贷方式及流程
鼓励续贷学生尽量通过线上远程办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平安银行、交通银行)APP人脸识别功能对借款学生进行身份认证,并根据系统操作流程提示办理。
(三)预约贷款办理时间
1.“秦州学生资助”);
2.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左下角“办贷流程”,选“助学贷款预约”(下图),进入“预约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并立即登录。
3.进行“预约信息填报”,所有带*为必填项,要求信息真实准确,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进行“预约申请提交”操作。
温馨提示:预约申请提交后,将会收到预约信息提示,例如:“【秦州学生资助平台】系统提示:马某某同学,您已预约到8月2日上午9点到集中办理点2号窗口办理。地址:秦州区光明巷教师进修学校,有问题请及时联系0938-8336161。”
六、特别提醒
1.秦州区学生资助中心是我区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的唯一合法单位,提醒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接听诈骗电话、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2.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应认真阅读贷款合同,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3.认真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贷款学生个人信息和贷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生活、工作产生深远负面影响。
4.贷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5.贷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6.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