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集体用地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5-06-18 10:12  浏览量:2

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

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JT-2025-98

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标的物位置:庄科村委会庄华路东,永乐路北。

1.2标的物基本情况:

1.3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现状:

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面积约3421.71平方米,水电路全通,其中通电包括照明电和三相电,交通便利(总面积以现状宗地图面积为准)。

1.4承租(经营)范围:承租人在出租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必须按洱海保护、环境保护及消防等规程执行。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年满18岁的公民,具有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个人);

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持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竞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租人信用记录,若竞租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其竞标无效)。

3.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兴盛北路大关邑苍洱天籁小区对面),招租代理联系电话:18213367417。

6.公告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6日。

7.招租信息发布方式:本次公告在大理融媒网站上发布和大理市凤仪镇辖区内张贴,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现场实地勘察。竞租人对于项目有疑问的地方,均可致电招租人进行咨询。(需要进行踏勘现场的个人或企业需提前与招租人联系进行预约)。

9.竞租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10.竞租地点:大理市凤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报名期限内携带以下资料到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兴盛北路大关邑苍洱天籁小区对面)进行现场报名获取竞价招租文件,招租代理联系电话:18213367417。

11.1报名时须携带:

①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本授权委托书取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 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11.2竞标保证金:

11.2.1该招租项目竞标保证金金额:

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25000.00元。

11.2.2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银行保函。

(1)选择现金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于密封袋中,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以及参加投标的标的物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开标现场随同投标资料一起递交。

(2)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竞标保证金必须由租赁竞价人基本账户汇出(账户必须与单位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一致),自然人(个人)竞租者必须由租赁竞价人本人账户汇出,否则不予退还,由此带来的损失、责任及风险由租赁竞价人自行承担,转账信息须备注“庄科村委会和永乐村民小组集体用地(三次)”竞标保证金,须递交竞标保证金缴纳截图等证明文件(租赁竞价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租赁竞价人为自然人(个人)的需由本人签字确认),竞标会议现场随同竞标资料一起递交。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源泉支行

账 号:2515100209000046903

电 话:18213367417

11.2.3竞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11.2.4竞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的竞租人在竞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方可退还竞标保证金,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否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中标方。

11.2.5其它: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竞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参加竞标。

11.2.6鉴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出现以下情形的,不再具有参加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辖区内今后任何经济项目的竞标资格:

①与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存在经济合同关系,未按时缴纳承包费的;

②为避免竞标过程中的恶性竞争,中标后中标人不履行竞标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与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参加竞标人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块。

11.2.7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价招租文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价招租文件》等资料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2.竞标费用:

竞租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租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招租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如有公证费需由中标人承担。

13.其他要求

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自行联系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杨工 电话:18213367417)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资格确认,若资格审查不通过,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14.违约责任:

14.1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付清全部中标价款、招租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的,以及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严禁报名的竞租人串通围标,如有违规者,取消其当天参与竞租的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其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由大理市凤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违规者录入黑名单,禁止其再参与凤仪镇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竞价。

14.3本次招租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按《竞价招租文件》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如未按《竞价招租文件》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按每延迟1日向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未付招租代理服务费数额的5‰的违约金,招租代理服务费仍需支付。

14.4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14.5中标后,中标人有违约责任的第14.1、14.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及竞标保证金。

14.6如竞租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6.1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竞租人;

14.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14.6.3竞租人有串通竞标行为的;

14.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的;

14.6.5竞租人在整个竞标活动中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并经查实的。

15.竞价方式:

15.1本次招租报价采取现场举牌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15.2报价方式:报价由竞租人按照编号顺序依次举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举牌报价加价幅度为¥500.00-1000.00元,由竞租人在加价幅度内自行报价。第一次的举牌报价在招租底价的基础上加价¥500.00-1000.00元,接下来的举牌报价在上一次(前一人)举牌报价金额的基础上加¥500.00-1000.00元。

特别说明①:加价幅度说明:低于¥500.00元或高于¥1000.00元的报价无效,且要求以整数报价。

特别说明②: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竞租人举牌报价后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15.3租赁方式:竞租人举牌报价后,经主持人询问三次,如无人继续举牌报价,即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如承租人获得租赁权后反悔,视为违约,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组织招租,或依次类推第二高报价竞租人租赁,以此类推确定租赁人。

15.4中标单位或个人在中标后,由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公示3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公示期满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政策法规、竞价招租文件和招租实施方案原则,签订《租赁协议》。

15.5严禁报名的竞租人串通围标,如有违规者,取消其当天参与竞租的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其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由大理市凤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违规者录入黑名单,禁止其再参与凤仪镇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竞价。

16.联系方式:

招 租 人:大理市凤仪镇庄科村委会

联 系 人:黄女士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巨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21336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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