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美联储理事,挑战美国法律底线,专家:特朗普在“明知故犯”

发布时间:2025-08-27 19:22  浏览量:1

本文为深度编译,仅供交流学习,不代表日新说观点

美国最高法院的六位共和党籍大法官,长期以来被批评为党派领袖的“应声虫”,尤其是在为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权力扩张提供合法性方面。然而,去年5月在“特朗普诉威尔科克斯案”(Trump v. Wilcox)中,最高法院似乎罕见地划出了一条红线:尽管法院裁定总统有权解雇本应享有职位保障的独立联邦机构负责人,但明确排除了美联储官员。

然而,特朗普终究是特朗普。他决定对此发起挑战。本周一深夜,特朗普宣布将撤换美联储理事会成员丽莎·库克。此举恰恰触及了最高法院明令禁止的红线。

根据法律,内阁部长及多数联邦机构负责人由总统任免,但美联储作为由多成员组成的理事机构,其成员仅能因“正当理由”被总统解职。此项规定旨在确保美联储不受党派政治影响,以技术官僚方式制定美国货币政策。若特朗普能掌控美联储或随意解雇其领导人,他便可命令美联储在政治有利时机刺激经济,即使此举将对美国经济造成更严重的长期损害。

然而,共和党籍大法官们皆奉行“统一行政权”法理,主张任何联邦机构负责人免遭总统解职的保护都属违宪。在“威尔科克斯案”中,最高法院的共和党大法官们允许特朗普解雇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和功绩制保护委员会的负责人,这两个机构的负责人本应享有免遭政治解职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在“威尔科克斯案”中,对美联储的豁免解释显得牵强附会。法院宣称“美联储是结构独特的准私营实体,承袭了美国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的独特历史传统”。这种解释不仅被外界斥为“胡言乱语”,也与“统一行政权”理论的核心原则——“所有行政权力”都应归属总统——自相矛盾。

特朗普此次解雇库克的决定,其借口是库克存在“正当解雇事由”,他指控库克通过将两处房产均申报为主居所实施抵押贷款欺诈。这与他此前对纽约州民主党总检察长莱蒂蒂娅·詹姆斯和加州民主党参议员亚当·希夫等政治对手的指控如出一辙,显然是借口。如今库克已提起诉讼以保住职位,“库克诉特朗普案”几乎必然会提交至最高法院审理。

“统一行政权”理论源于宪法条款中“行政权力应授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规定。在1988年的一份异议意见书中(如今被多数共和党大法官奉为圭臬),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曾写道:该条款“并非指部分行政权力,而是全部行政权力”归属总统。因此任何行使“行政性质”权力的联邦官员,都必须完全向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意愿。

然而,即便是认同这一基本原则的共和党籍大法官们,也常以随意且脱离历史的方式应用这一理论。例如,在其对特朗普豁免权的裁决中,共和党大法官们宣称“犯罪调查与起诉是典型的行政职能”,因此总统必须对所有联邦检察官拥有完全控制权。但事实上,美国直到建国后期才将联邦起诉权集中于行政部门。

最高法院在“威尔科克斯案”中为“单一行政权”理论所确立的、针对美联储的豁免,正是共和党籍大法官们对待总统权力时随意态度的又一例证。所有这些都凸显了这些大法官们反复出现的主题:现任法院关于统一行政权的裁决,似乎并非是善意解释宪法的努力,而是纯粹的权力博弈。他们既想让特朗普有权解雇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成员,却又反对他解雇美联储成员。特朗普解雇库克的决定所引发的关键问题在于:当其政党领袖试图抹去这道界限时,这些大法官们是否仍会坚守立场。

当律师们对最高法院关于“统一行政权”的判例只能无奈叹息时,经济学家和投资者将密切关注“库克案”,因为若允许总统解雇美联储领导层,其后果将极其严重。美联储在调整利率时需要维持微妙的平衡,高利率能抑制通胀但会扼杀经济增长,而低利率则会带来相反的效果。一旦利率设定失当,将面临大规模失业或失控通胀的双重风险。

若美联储屈从于政治压力,更可能引发经济灾难。1971年,尼克松总统为连任施压美联储主席亚瑟·伯恩斯降息,后者屈从了。尼克松在1972年赢得历史性连任,但伯恩斯的举措被普遍认为是导致1970年代长达数年的“滞胀”——经济增长缓慢与高通胀并存的困境——的重要原因。

因此不难理解,即便是现任最高法院也对赋予特朗普解雇美联储领导人的权力持谨慎态度。共和党籍大法官们或许是单一行政理论的狂热信徒,但他们同样持有股票投资组合。然而,当要求对特朗普施加任何实质性限制时,这些法官却表现得如同水母般软弱无力。他们能否坚守在“威尔科克斯案”中划定的完全任意的界限,仍有待观察。

作者:伊恩·米利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