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研企联合创新专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25-08-31 08:31  浏览量: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医疗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多方协同,提升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委联合河北省红十字会决定设立“河北省医研企联合创新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现就2025年度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概况

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大慢病等严重危害我省人民健康疾病的共性和关键问题,由企业出资出题,结合我省卫生健康科研攻关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编制攻关指南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揭榜挂帅,以临床研究项目、应用性基础研究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按照《河北省医研企联合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企业捐赠资金的接收和管理。

专项项目在重点学科建设、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才评价等活动中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专项设置

2025年度,专项由3个子专项组成:齐鲁创新子专项、恒瑞创新子专项、综合创新子专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100万以上/项)、重点项目(10-20万/项)、面上项目(5-10万/项)三类,各项目具体资助额度见申报指南。

(一)齐鲁创新子专项(详见附件1)资金捐赠企业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二)恒瑞创新子专项(详见附件2)资金捐赠企业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综合创新子专项(详见附件3)资金捐赠企业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先声药业、石药集团。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鼓励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四、申报指标

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医疗机构规模、医疗水平、科研能力等因素,拟定医疗机构推荐指标(详见附件,该指标非本单位最终立项数),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推荐指标,按照推荐指标数量与实际申报数量1:1.5的比例组织院内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后(申报网址附后),由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本单位分配指标认真组织院内遴选,拟推荐申报项目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院党委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推荐上报。市属医疗机构项目需经当地卫生健康委初审后上报。

六、申报时间

(一)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0日。

(二)各地、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00。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申报和信息审核服务。

七、项目验收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验收标准主要对照《申报书》中“五、项目验收的考核指标”填写的项目验收目标及指标。

八、资金管理

河北省红十字会指导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做好基金管理使用,加强对专项及项目的绩效评价。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项目经费管理。

九、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45岁(含)以下中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1项河北省医研企联合创新专项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一经发现,项目负责人将被列为科研失信人员。

(五)项目负责人在研的不同研究内容的其他项目,与2025年度本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项。

(六)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涉及人体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由伦理委员会出具医学伦理审查意见,申报时一并提交伦理审查批件。

(八)上述为申报的基本条件,不符合以上申报资格要求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子专项申报指南,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网址: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https://hbkejiao.hebwsjkxx.com/S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