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籍、非蓉籍在成都购房规定汇总
发布时间:2025-09-01 19:01 浏览量:2
作为一个打工人
最大的愿望
自然是能有一处温暖的小家
7月与8月成都都有出台房产新政
分批取消限售政策
降低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
一起来看看吧
⏩限购限售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契税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新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2025年购房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
从2024年4月29日起,成都全市已全面取消限购。成都目前不限购,也不审核购房条件,不限制购买套数,商品住房项目也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所以不管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能直接购房咯)
限售:
根据成都7月21日出台的房产新政,成都分批取消限售政策,其内容限售政策如下:
政策原文: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1968/2025-07/21/content_8e01ec09c6fa4368a2d388b151098116.shtml
①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我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取消限售;
②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限售。
往期限售政策:
本地宝制图
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①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②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③此外,家庭名下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若为二孩及以上家庭,可认定为首套。
摄图网:50056312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4年8月14日起,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情况
①无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房,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②有一套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③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契税政策
购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或为赠与方式: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成都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购买其他普通住房: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购买保障性住房(相比较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50%):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最新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2025年8月21日起);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三)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2025年7月21日起)。
2025年购房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一)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