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8:06  浏览量:2

区委各部门,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白云鄂博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白组发〔2025〕4号),现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统一交至人社局302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再进行补发。

一、申报及补贴时间范围

(一)申报范围

1.考录、聘用、调入、人才引进到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编外聘用人员、社区工作者、两委班子成员;

3.各类服务基层(社区民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公岗、就业启航)人员;

4.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院/校聘人员、书记员、辅警。

(二)补贴时间范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可申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情况

1.申请对象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为:申请对象在我区缴纳养老保险之日至缴纳满四年为止(申请人身份发生转变不重新累计时长);

2.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其余身份人员在我区工作满六个月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方可申请;

3.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区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底店、商铺、公寓等非住宅),且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已实际租赁我区辖区范围内城镇居民住房,使用标准示范文本合同,并签订真实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的可申请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已享受其他购房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的;

2.夫妻双方均满足申请条件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3.已入住我区人才公寓(或宿舍)或工作单位已提供住宿的;

4.每年在发布申报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之日前已离职的不得申请;

5.2025年入住白云宾馆及欢宇人才公寓的人员不纳入本次申请范围内;

6.其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租(如与父母合住)、拖欠租金等失信行为。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会联合社区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申报材料

(一)人才资格确认。

1.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材料;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项目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协议);在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进行核实;

3.养老保险参保明细;

4.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白云矿区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白云矿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5.申请人属于财政统发系统外人员的,单位需提供证明;

6.如两人或多人合租一套房屋或公寓,仅给予其中1人租赁补贴,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需签订自愿放弃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一式两份。

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联系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不符合原因。资格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汇总后反馈至区住建局。

(二)享受补贴资格确认。

1.本人及配偶在白云矿区无自有住房声明(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蒙速办办理)以及住房租赁合同(规定格式合同)、承诺书(需签字按手印提交);

2.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及开户行;

4.申请对象工作单位未提供住房的,需提供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向区住建局提交如上材料,区住建局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汇总,审核通过后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官网、“白云鄂博发布”、“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于资金拨付到位后组织发放。

咨询电话:8517920(区委组织部) 8518761(区人社局)

18947725172(区住建局)

附件1:关于印发《白云鄂博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补充规定.pdf

附件3:白云矿区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白云矿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5:包头市房屋租赁合同.模版.docx

附件6:承诺书模板(单人租赁申请人填写).docx

附件7:委托书模板.docx

附件8:银行卡模版.docx

附件9:自愿放弃申请承诺书模板(多人合租放弃人员填写).docx

中共白云矿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0日

视觉:张婷婷主编:张鑫复审:卢 宇三审:王 慧终审:罗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