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03:43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2025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9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9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9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9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鉴于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黄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严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潘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两位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5月18日。辞职申请生效后,两位独立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离任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二、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2025年9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黄德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辞职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朱海飞: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担任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8月至今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飞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合计73,015,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朱海飞与公司除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海飞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庆跃: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持有公司股份16,680,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庆跃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曦: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曦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任副总裁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承皓琳:女,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基金管理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皓琳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任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承皓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德明: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4年至今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供职,曾任部门经理、质控复核人、合伙人,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德明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德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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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第3项议案涉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本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4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参会回执;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黄娉
(2)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3)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4)电子邮箱:ecec@ecec.com.cn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六、附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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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第1至3项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2) 第4项议案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填写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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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9月23日,我单位(个人) 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参会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