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始!潍坊高新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
发布时间:2025-05-24 10:47 浏览量:1
一、集中征缴期: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参保范围:凡具有高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参保。
三、缴费标准:共7个缴费档次,分别为: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参保人本年度首次缴费未选择按最高档8000元缴费的,允许本年度内进行二次缴费(两次缴费合计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政府按本年度个人最终缴费档次对应的补贴标准给予缴费补贴;允许集体、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缴费,资助标准最高为8000元,本年度合计缴费额最高16000元。资助缴费需要缴费资助人到街道社保所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特别提醒:缴费资助不允许跨年度资助。
四、缴费补贴
1、本年度按时缴费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如下:
2、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350元,同时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
3、重残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提前5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即:55周岁可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
4、高龄人员。已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到龄次月享受),每月基础养老金加发5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基础养老金加发10元(到龄次月享受)。
5、多缴奖励。参保人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后,每多缴费1年,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比例增加1%,现行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190元/月。
6、丧葬补助金。参保人符合领取居民养老金待遇后,因故去世的,自死亡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待遇终止的,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如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余额一并予以返还。
7、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参保人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按规定予以计息;(2)参保人参保缴费后又因重新就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如符合领取职工养老金,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部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合并计算职工养老金,能够提升职工养老金的待遇水平。(3)参保人未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去世的,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全额返还。由此可以看出,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是零风险的:一是缴费全部划入参保人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二是已缴纳的保险费可与职工养老保险互转;三是按规定计息;四是个人账户如有余额可继承。
五、居民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
月领取居民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缴费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利息)÷139+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190元)
以下用图表说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额与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对应关系,现选取5个缴费档次进行说明(未含利息,暂按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190元/月测算)”
六、办理流程
1、续保缴费。往年曾参加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可直接按下述缴费方式缴费。
2、新参保缴费和补缴。新参保和办理补缴费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登记、补缴费手续,之后可按下述缴费方式缴费。
七、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二维码自主缴费。
2、现场缴费。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街与金光路交叉路口)一楼西区税务窗口缴费。
八、咨询电话
如果缴费人对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有疑问,请联系社保部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