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雷达|奥立思特回复北交所首轮问询,业绩大幅波动,上半年净利下滑近3成,期后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发布时间:2025-09-24 11:24 浏览量:1
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9月23日,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思特”)回复了北交所首轮问询函,回答了公司业绩大幅波动及下滑风险、境外收入确认准确性及核查充分性、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奥立思特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微型特种电机,广泛应用于园林工具、办公设备、泵阀设备、纺织机械、物流装备、厨房设备、安防设备和医疗器械等下游行业。
业绩大幅波动及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13.51%、45.63%。公司终端设备业务主要采用ODM/OEM模式,主要包括碎纸机、塑封机等办公设备。报告期内该类业务产能持续扩大,但销量、收入均持续下降。2024年度,公司业绩同比增长,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收入大幅增加。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入同比保持稳定,但净利润同比下降31.50%。
北交所请发行人:列示微特电机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说明前述客户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原因,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说明对黑猫集团收入在2023年、2024年持续下降的原因,拓邦股份与公司合作开发电动工具开拓日本市场的具体背景及合作情况、2023年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被竞争对手取代;说明对创科实业、百适乐集团、亨沃机械收入在2024年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客户经营情况、下游需求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说明办公设备及组件业务收入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被竞争对手取代;得力集团2024年度将部分碎纸机型号转为自产的原因,发行人与得力集团、爱丽思集团、仲林集团等ODM/OEM客户的合作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销售的其他主要产品型号是否存在客户销量下降、转为自产等不利情形,发行人应对措施及效果,是否具备持续获取老客户订单能力。说明各类产品报告期内销售单价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量化分析发行人主动调价、高单价产品销量下降等各类因素的影响。说明对于主要客户部分售价较高产品收入明显减少的原因(如拓邦股份直流电机、黑猫集团1288系列),是否为降价导致,发行人与客户议价情况。分别说明发行人2023年业绩下滑、2024年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量化分析各影响因素对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2023年业绩大幅下滑是否属于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说明导致2024年业绩增长的因素是否可持续,期后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扭转。说明最新在手订单情况,在手订单的可执行性,是否存在期后在手订单延期或取消、毛利率大幅下降等不利情形。结合各下游领域境外市场需求变动、贸易政策及汇率变动、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及采购计划、新客户开拓情况、在手订单、期后最新业绩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奥立思特就上述问询做出了详细解析,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微特电机业务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变动合理,除拓邦股份销售额不稳定外,发行人与其他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已披露黑猫集团2023、2024年收入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拓邦股份因终端客户需求减少导致采购量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被竞争对手取代的情形;创科实业、百适乐集团、亨沃机械2024年收入增长主要受客户去库存后需求增加所致,与客户经营情况、下游需求变动趋势一致。
办公设备及组件业务收入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下降,主要受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及客户转自产原因影响,不存在被竞争对手取代;得力集团将部分碎纸机型号转自产是其基于自身新建生产基地,为充分利用厂房等固定资产、降低成本,因此转为自产,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得力集团的合作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2024年得力集团将部分型号转为自产,预计发行人对得力集团的收入在2025年还将进一步下滑;发行人与爱丽思集团、仲林集团等其他ODM/OEM客户的合作情况未发生较大变化;2024年度爱丽思集团、仲林集团因其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公司对其的销售额下降,但整体下降幅度不大。报告期内,除了得力集团外,不存在其他主要客户转为自产的情形;发行人已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具备持续获取老客户订单的能力。
报告期内销售单价持续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及部分产品调价影响;拓邦股份直流电机收入下降是因为其市场调整,销量下降引起;黑猫集团1288系列收入下降是由于客户产品升级,其1288系列定价较高,市场反响情况不佳,之后被110系列代替。报告期内,拓邦股份主要产品销售均价、黑猫集团1288系列产品均价未出现大幅下降,不存在公司降价导致对该客户收入下降的情形。
2023年业绩下滑,主要受客户去库存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及当期汇兑损益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管理费用增加所致;2024年业绩上升,主要是客户需求恢复导致收入增加以及当期汇兑收益及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023年度、2024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净利润构成除了收入成本外,还有期间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利润的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稳定,但部分其他损益科目未随着收入同比变动所致;2023年业绩大幅下滑未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业绩增长主要是相对于2023年度低谷期之后的反弹,业绩增长的因素可持续。期后2025年1-6月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8.54%,扣非后净利润下滑23.11%,虽然较去年同期仍有下滑,但2025年二季度业绩下滑幅度较2025年一季度略有收窄,预计期后业绩下滑幅度将进一步减少。
发行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为11,208.5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15%,发行人在手订单仍较为充足。期后在手订单存在少量取消及延期,在手订单毛利率较2024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预计下滑2-3个百分点,不存在大幅下降的不利影响。
期后贸易政策发生了变化,美国对全球加征关税,对发行人期后业绩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制定措施进行应对;期后美元汇率出现了些波动,但波动不大;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经营恶化的情况;除了得力集团因转为自产导致采购计划缩减外,微特电机主要客户中创科实业、黑猫集团、百适乐集团受到美国对全球加征关税影响,预计2025年采购需求会存在下滑,但该部分下滑主要是由于客户受美国关税政策波动的影响,暂时调整了采购节奏,属于市场不确定性下的阶段性观望,并非需求端的根本性减弱。预计随着政策形势逐步明朗,客户库存消化及新订单计划的启动,客户的采购需求将逐步恢复常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发行人期后(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下滑8.54%,受在建工程转固、新增订单客户毛利率降低等因素影响,净利润下滑29.36%,期后存在业绩下滑风险,发行人已完善风险揭示和重大事项提示。
曾因未按期申报纳税等被处罚
据首轮问询,报告期内,公司因未按期申报纳税、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海关报关等问题被多次行政处罚。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存在一起安全事故的情况。
北交所请发行人:①结合各项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说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背景,公司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效果,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②结合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事项。③说明报告期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公司是否负有责任,是否构成相关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在回复中,奥立思特就公司违法违规事项相关问询做出了详细解析。公司表示,2022年1月,因发行人未按期申报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对发行人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针对报告期内各项行政处罚均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完成了全面整改;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完善并有效执行;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事项;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后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无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该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境外收入确认准确性及核查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超过50%,主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以越南、日本、德国、国内保税区为主。其中,对日本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越南销售收入先降后升。
北交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在各个国家及地区的地域分布情况及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境内外自有品牌、ODM/OEM业务的具体销售渠道,是否存在线上销售、通过贸易商销售的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各子公司是否具备实际控制能力,分红制度是否可确保经营利润可逐级分配给母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货物流、资金流的流向情况,税收缴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境外子公司和境外货币资金的管控措施,结算货款外汇资金是否留存于境外,结换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奥立思特就公司上述相关问询做出了详细解析,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占比超过50%。公司外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277.26万元、31,175.20万元、38,011.63万元,外销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55.91%、58.91%、57.94%,占比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境外市场。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均与发行人合作时间均超过10年,对发行人的产品、价格和服务高度认可,有着长期与发行人合作的意愿。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外自有品牌主要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有极少数线上销售,通过贸易商销售比例分别为3.35%、2.97%和3.25%,占比较小;ODM/OEM业务则均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收入确认单据瑕疵的情况,但通过对存在收入确认单据瑕疵的客户进行函证、检查发票开具、回款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相关替代单据,发行人收入确认存在的单据瑕疵对收入确认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差错均已整改,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报告期内,除了江苏彩象外,发行人还存在部分客户、供应商重叠,主要是公司少量废料、转轴、电机销售给供应商,金额均较小,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在少量货物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发生的退换货和质保期内的费用金额均较小且具有偶发性,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均较小。公司对退换货会计处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内,母子公司均进行了明确分工,有着独立的客户,对于生产型主体均配备了生产线、生产设备及员工,报告期内根据集团整体业务规划进行变动;发行人对各子公司均为100%控股,具备实际控制能力,分红制度可确保经营利润可逐级分配给母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货物流转情况结算货款,货物流、资金流转反映了业务实质。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少量税收不合规情况,但上述情况均已处理完毕并及时依法足额缴纳行政罚款、补交税款及滞纳金,税收方面的瑕疵情形已经消除,未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孙公司,严格执行母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境外子公司报告各期末货币资金为境外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支出,留存于境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结换汇情况符合国家外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20,012.80万元,15,933.91万元用于“高效同步磁阻电机建设项目”、2,285.40万元用于“改建研发中心项目”、1,793.49万元用于“厨余垃圾处理器扩建项目”。(2)2024年,公司电机以及终端应用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16%、58.04%。(3)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28万台高效同步磁阻电机的产能、7.5万台厨余垃圾处理器的产能。(4)2024年,公司“新建微特电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等陆续完工转固,导致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至25,325.95万元,较2023年末的9,001.20万元大幅增长181.36%。
北交所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2024年完工转固项目的区别,在已转固项目实际投产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结合公司电机以及终端应用设备的产能利用率、期后业绩、在手订单、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可比公司产能利用及扩张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产量、经营规模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是否存在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请视情况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量化分析如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新增固定资产未来摊销及折旧等对公司营业成本、净利润和毛利率的影响。结合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财务状况、现金分红等情况,说明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奥立思特就公司上述相关问询做出了详细解析,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并且本次募集资金所用于的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与2024年完工转固项目能够有效区分,不存在重复建设、重复购置的情况。
与现有生产线中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产能等进行比较,本次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投入规模合理、谨慎。
综合考虑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期后业绩、在手订单、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可比公司产能利用及扩张情况等因素,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产量、经营规模具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
如果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对公司营业成本和净利润等经营指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会降低公司总体毛利率。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未新增业绩,新增折旧和摊销将使得营业成本增加约2%,净利润减少约12%,毛利率下降1-2个百分点。
综合考虑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财务状况、现金分红等情况,未来几年发行人具有资金缺口,募投项目仅靠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已无法满足资金需求;募投项目预备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具有客观依据,预估金额具有合理性。
审读: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