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双重镜像:墓葬考古与哲学视野下生命的终极追问
发布时间:2025-05-24 14:13 浏览量:1
#我的宝藏兴趣#当邦国林立的地中海岸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歌颂灵魂的理性永恒不灭时;肥沃的黄土塬上,殷墟“亞”形墓中,周天子正以对话天地的玉琮构筑起牢固的跨越生死的宗法礼乐宇宙。当思想深陷于死亡哲学深奥晦涩的漩涡,我们的灵魂感受到的并非是属于恐惧的震颤;当考古者手持的探铲剥落千年的封土,我们触碰到的亦绝不仅是腐朽的棺椁与残存的墓志——死亡,这一永恒横亘在人类文明前的棱镜,映照着人类对生命的终极追问,亦折射出镌刻在不同文明中独特的文化脉络。
Part 1. 中国古代墓葬文化的发展与演变
我国早在新石器时代便有了相对成熟的丧葬文化,彼时,对丧葬的重视程度关乎往生者的安宁。距今约五千多年的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玉龙、玉猪龙等随葬玉器,玉器作为史前人类的天文观测仪器,与北斗等自然崇拜紧密相连,后逐步演化为通灵媒介,这反映出在新石器时代,灵魂不灭的观念已然出现。
商周时代,人们对丧葬文化尤为重视,并逐渐形成了等级化的丧礼制度。据《礼记》记载,“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时的古人已经对生命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丧葬仪式的重视程度也有所提高——“死必归土”展现的不仅是物理上的埋葬于土地之中,更表达了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生命循环往复的死亡观。商周先民认为,人死后“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此时魂魄二元论,即死后灵魂与肉身分离的思想出现。值得一提的是,据殷墟考古发现,商朝人祭、人殉风俗登峰造极,事死如事生的死亡观和等级鲜明的丧葬制度共同造就了历史上这段幽暗的悲剧:而周朝所开启的礼乐文明、周公与孔子共同构建的人本主义,开辟了更为道德化的华夏丧葬制度先河。
及至两汉时期,受儒家文化影响,选官时尤重“举孝廉”,故而厚葬制度到达顶峰,陪葬器物尤为丰厚,丧葬礼仪极其繁琐,考古发现多座家庭合葬墓。首先,受“事死如事生”观念的影响,时人模拟阳宅建阴宅,所建墓室大致由墓道、过道、甬道、前堂、后室五部分组成,结构严谨,并多设耳室,用以安放陪葬品或陪葬车马;其次,这一时期墓道及墓室壁画或石刻开始出现,壁画内容多以天象和神话故事为主,也有少量历史故事及农耕题材,其中,青龙白虎、扶桑树、鹿头、鱼龙幻化等诸多意象的出现表明当时升仙思想盛行一时。
东汉末年,盗墓之风猖獗,加之割据混战,民生经济发展受创,魏文帝下令减葬薄葬,改墓碑为墓志铭。魏晋时期壁画绘制技术更为成熟完善,题材更加丰富,融入了墓主人的日常生活,如反映贵族威仪的卤簿仪仗图、狩猎宴饮图等,更有绘制竹林七贤隐逸生活的壁画,与推崇简朴的社会风气相呼应,此时盛行生死自然的死亡观。
隋唐时期,墓葬形制有显著变化,即出现了直通地面的天井,佛教文化渗透到墓葬文化当中,火葬风靡一时,后受到儒家强烈抵制。
宋金时代,仿木结构砖室墓风靡一时——仿木构砖室墓真正流行约在晚唐时期,从五代至北宋前期一直都在品官或帝后墓中流行,直到北宋中后期,仿木构砖室墓才在一些富裕平民中广泛使用[4]。仿木构砖室墓的出现表明这一时期依然贯彻着“事死如事生”的丧葬理念,其形制平民化说明了经济繁荣发展、部分平民的财力水平得到提高——而富商有权修筑与昔日品官帝后墓葬形制相同的墓室,则进一步反映这一时期墓葬形制等级化特征不明显(或许也可以反映商人社会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洛阳古墓博物馆中陈列的北宋宋四郎壁画墓,墓门仿造地上建筑的门楼建造,其正中镶嵌着一块铭砖,上书“宋四郎家外宅坟,新安县里郭午居住,砖作人贾博士、刘博士”等文字,并署年号“宣和捌年贰月初一大葬记”。宣和是宋徽宗在位时期的年号,而宣和年号仅用了七年,次年即禅让宋钦宗,改年号为靖康,这足以见得墓主人的知识水平属实不高啊,这也正映衬了上文提到的观点。
综上所述,我国传统死亡观的构建以墓葬形制、壁画及玉器等随葬品为载体,围绕灵魂不灭、孝道实践、自然或升仙崇拜三大主轴展开,其演变轨迹折射出不同时代宗教、政策与社会风气等多元因素的影响,共同构建了中国传统的死亡理念内核与中华文明的生死哲学。
Part 2. 西方哲学视域下的灵魂与死亡
西方哲学史中最早关于灵魂的思考当属毕达哥拉斯灵魂净化与和谐的观点,通过借鉴奥尔弗斯教派的灵魂转世说,在哲学史上开创性地提出了灵魂是神圣不朽的实体这一论断,并与其数的观点结合,运用音乐与哲学使灵魂脱离肉体的迷狂,臻于和谐之境。
苏格拉底在《斐多篇》中细致阐述了灵魂与死亡的观点——死亡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哲学家应通过理性训练灵魂,使其摆脱欲望束缚,追求真善美。而在伦理学角度,他又提出了“趋死避生”的伦理观——“一个人临死的时候,他的会死的部分看来是死了,那不死的部分却安然无恙地、完整无缺地离开了,从死亡那里退隐了。”故而,真正的智慧者不惧死亡,因灵魂在死后不再以它物为载体画地为牢,可以进入更纯粹的理念世界。
此后,柏拉图基本上继承了毕达哥拉斯“灵魂不朽”的神话和苏格拉底“趋死避生”的观念,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了灵魂与肉体的关系,提出了“灵魂回忆说”——知识即回忆,灵魂在降生前已接触理念世界,死亡是回归永恒。倘若灵魂在肉体之中忘却了知识,那么只有净化肉体受到的污染,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知识;而最彻底的净化是灵魂与肉体的完全分离,这意味着个人生命的终结,灵魂重新回到理念世界。这些思考使苏格拉底、柏拉图及认可他们思想的后人极大程度上摆脱了死亡恐惧压迫下的重重阴霾,也为当今构建健康的死亡观提供了新的思考。
及至中世纪,奥古斯丁提出灵魂救赎论,阐述灵魂因原罪堕落后需依赖神恩得救,死亡是通向天堂或地狱的审判之门,现世的生命是极其短暂的,唯有灵魂在永恒中与神合一才是终极的归宿。
近代哲学家们对死亡提出了更加成熟的看法。笛卡尔主张灵魂不死的身心二元论,灵魂(思维实体)与身体(广延实体)绝对分离,故而,身体的消亡并不会影响灵魂的永恒性,而灵魂的永恒性亦能使人透过理性沉思的窗棂,免于对死亡暴风雨的恐惧与焦虑。康德从伦理学角度认识灵魂,他将灵魂不朽视为道德公设,认为灵魂不死具有道德的确定性,他主张,为实现至善,灵魂必须在无限时间中趋向完善,通过追求崇高的理想与充分的道德实践赋予生命以意义,肯定了生命的意义在于道德价值的实现,故而在一定程度上假定并承认了灵魂不朽的观点,同时肯定了基于道德基础上的人对死亡的自由态度。黑格尔则将死亡视为精神自我否定的过程,认为死亡是“意识之自然的肯定”,通过否定个体性,精神转化为普遍性,从而实现更高层次的自由。他提出“精神生活是充满死亡的生活”,死亡不仅是终结,更是新生命的起点——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论构建。
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萨特先后提出了其对于死亡的思考。海德格尔认为,死亡是此在的本己可能性,人作为“此在”,死亡是其最本己、最切近的可能性——死亡不是一个外在的事件,而是此在自身的一种存在方式,它属于此在的本质。而向死而生则意味着,当此在意识到死亡不可避免,就应当以一种本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从日常的沉沦状态中觉醒,积极地去筹划自己的人生,赋予生命以独特的意义,促使此在把握生命存在的价值。而萨特认为,死亡是偶然的和荒谬的,是突然降临的,它打断了人的自由选择和行动,是对人自由的一种否定,限制了自由。死亡的来临是不可预测的,没有任何先在的意义或目的,体现了世界的荒诞性。尽管如此,萨特也提出,人在面对死亡时仍然可以保持自由的态度——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如何面对死亡,是恐惧、逃避,还是坦然接受,故而,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在面对死亡时自由选择的能力。二者面对死亡持有积极与消极截然不同的态度,但都将个体死亡与人类存在的宏观哲学思考相联系,强调个体的选择与自由。
Part 3. 现代死亡观的重构路径
青铜鼎上的饕餮铭纹与雅典卫城的毒堇汁,在死亡这面黑色的棱镜两面折射出人类对死亡的永恒叩问。中国古代的魂魄二元论将魂归于天、魄藏于地,以“事死如事生”的厚葬构筑地下礼乐宇宙;而西方哲学从柏拉图的灵魂飞升到海德格尔的“向死而在”,构建起深邃的关乎灵魂性质的沉思。当现代科技消解了彼岸想象,我们亟需在文明的对话中重构死亡观——既非对永生的执念,亦非对虚无的妥协。
重构死亡,重构的是墓葬制度沿袭千百年的仪式感;重构死亡,亦是为了消解对死亡阴霾的恐惧。我们无需如古人般执着于具象的死后世界,追问灵魂何去何从,亦不必执迷于灵魂不朽的绝对信仰,亲人的离世不应是所谓“一生的潮湿”,而是轮回的生命四季自然到来的寒冬。我们应当接纳死亡的不可逆性,认知死亡的必然性,以对生命痕迹的珍视消弭频频以玄学回避的畏惧,进而以更澄明的心境审视生命的价值。而若我们将死亡视作对生命能量的薪火相传而非终结,便能消解虚无感,从无尽的悲哀中抽离——具象地讲,无论是预立遗嘱的严密还是捐献遗体的大爱,都将死亡变相地转化为一种馈赠,赋予生者以温暖。
向死而生吧!当我们学会凝视死亡,才能真正地照亮生命的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