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6 03:37 浏览量:1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林,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尚纬股份、九华旅游两家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华网、尚纬股份、黄山旅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娇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华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淮北矿业、龙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娇娇、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00.0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16年度至2024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此审计9年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2025年度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唐国海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苏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150米麒盛科技南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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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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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办公楼十楼证券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唐蒙恬女士
传真:0573-82280051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办公楼十楼证券办公室。
邮编:31401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