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质押500万股,用于自身生产经营
发布时间:2025-09-29 21:20 浏览量: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71,证券简称:新大洲A )于9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和升此次分两笔进行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北京和升是1,000,0004.31%0.12%否否2025-09-269999-01-01孙兴业用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北京和升是4,000,00017.24%0.48%否否2025-09-269999-01-01孙兴业用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合计-5,000,00021.55%0.60%------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和升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北京和升23,203,2442.77%6,000,00011,000,00047.41%1.31%00.00%大连和升107,847,13612.85%81,200,00081,200,00075.29%9.68%00.00%合计131,050,38015.62%87,200,00092,200,00070.35%10.99%00.00%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公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70.35%。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北京和升自身经营,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股东大连和升、北京和升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同时,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且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影响。
公告同时附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作为备查文件。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