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30 05:31  浏览量:1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并对30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第1项至第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生效后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上述第13项至第32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生效后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制定、修订后的各制度文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军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大元转债”已经于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止2025年9月16日,累计共有449,055,000.00元“大元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1,805,83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64,741,424元增加至186,547,259元,同意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

至2025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制度全文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5年10月15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689号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邮政编码:317523

电子邮箱:zhengquan@dayuan.com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9月11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6,547,2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273,629.5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元再、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计算纳税,在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判断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平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并对30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2.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的议案》

2.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2.2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2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3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3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3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2.1项至第2.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生效后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上述第2.13项至第2.32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生效后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82,373,764.50元(含税)调整为93,273,629.5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在2025年6月30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大元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自2025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元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1,799,730股,公司总股本由164,747,529股增加至186,547,259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4,747,529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373,764.50元(含税)。如在2025年6月30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自2025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元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1,799,73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21,799,730股,公司总股本由164,747,529股增加至186,547,259股。

另因“大元转债”已经于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因此,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公司以2025年9月28日总股本186,547,259股为基数测算,合计将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3,273,629.50元(含税)。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