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老实人,接盘了顶级海王 1年后,他看向我眼神越来越嫌弃

发布时间:2025-10-27 23:05  浏览量:2

我一直以来都自诩是个老实巴交的人。

因此,当传出我接手了圈子里众人皆知的顶级风流公子哥时,周围所有人都惊得下巴差点掉地上,个个目瞪口呆。

一年时光匆匆而过,那如同梦幻泡影般的童话爱情,终究被现实无情地戳破。

他回家的次数愈发稀少,身影越来越慵懒懈怠,归家的时间也一天比一天晚。而投向我的目光里,那毫不掩饰的嫌弃之情,如同春日里疯长的野草,与日俱增。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听到他对朋友的调侃,那语气里满是轻蔑与不屑:
“就她那长相,扔到人堆里就跟消失了一样,凭什么要我为她放弃整片森林,从此安分守己?”

压在我心头那块沉甸甸的大石,此刻终于稳稳落地,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可真是太好了。

这下好了,连找个像模像样的离婚借口都省得费心思了。

我们这些老实人就是这样,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习惯先为别人考虑周全,铺好台阶。

午夜时分,寂静的玄关处突然传来一阵久违的声响。

那个缺席了我们结婚纪念日,而且整整两个月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男人——封聿,终于回来了。

睡梦中的我,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气粗暴地翻了个身,意识还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整张脸就深深地埋进了柔软得像云朵般的枕头里。

在窒息感如潮水般袭来之前,一股浓烈刺鼻的香水味,如同调皮的小精灵,钻进了我的鼻腔。

这香水味张扬、辛辣又热烈,像极了封聿那肆意张狂的性子。

只可惜,这是女士香水。

我费力地偏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毫无瑕疵、宛如上天精心雕琢的神作般的俊脸。

他那如同鸽子蛋般大小的喉结,随着呼吸上下滚动,像城墙一样坚硬的八块腹肌,壁垒分明,侧腰鲨鱼肌的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感,仿佛是艺术家笔下最完美的杰作。

他的双眼里燃烧着原始而又炽热的欲望,仿佛要将我整个人彻底焚烧殆尽。

这也难怪,那些毫无底线的八卦媒体评选的“年度必睡榜”,他能雷打不动地连续五年稳坐榜首。

当他的视线聚焦在我的脸上时,封聿的动作明显地停顿了一下,混沌的眼神里渐渐恢复了几分清明,那原本高涨的兴致,肉眼可见地蔫了下去,就像被霜打过的茄子。

但他显然没有就此打住、善罢甘休的打算。

我们肌肤相触的地方,仿佛被舞台上的聚光灯狠狠灼烤,激起了一片生理性的鸡皮疙瘩。

那是一种让人本能地想要逃离的危险信号。

我立刻切换了模式,喉咙里发出几声黏腻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哼唧声,喊了两声“老公”。

我故意捏着嗓子,声音甜得发腻:“老公,你怎么突然就回来了呀?”
“我可太想你了,想得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这一下,封聿那原本就不高的兴致,彻底被我这盆冷水浇灭了。

他停下所有动作,从我身上翻了下去,伸手去摸床头柜里的烟盒。

他点燃一支烟,在烟雾缭绕中,声音冷淡得如同冬日里的寒风:“你是三岁小孩吗?饭都不会自己吃?”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用“太想你了”这种鬼扯的理由,勉强搪塞了过去。

按常理来说,封聿这种在花丛中肆意穿梭、如鱼得水的男人,一眼就该看穿我这拙劣到不行的演技。

可谁让我的人设一直都是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爱得死去活来呢?

我追了他整整三年,亲眼目睹他身边的女伴像走马灯一样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我依然痴心不改,像个执着的追光者。

封聿曾对此评价道:我是他见过寿命最长的“舔狗”。

我翻了个身,重新酝酿睡意,试图让自己再次进入梦乡。

封聿则走到了阳台,玻璃门隔绝了大部分声音,但他打电话的嗓音还是隐隐约约地飘了进来。

“封哥,最近怎么不出来玩了?难道真为了嫂子守身如玉,从此金盆洗手啦?”
只听封聿嗤笑一声,那笑声里满是嘲弄与不屑:“就她那么普通、平凡的女人,有什么资格让我收心,从此安分守己?”
“说实话,第一次跟她接吻的时候,我差点没亲下去,那感觉,别提多别扭了。”
电话那头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仿佛是听到了世间最可笑的笑话。

封聿低声骂了句:“小点声,大半夜的,人都睡了,别吵着别人。”

在我快要彻底坠入梦乡,与周公甜蜜约会的时候,封聿抽完烟回来了。

他随手在我枕边放了个小盒子。

我强撑着困意,瞥了一眼。

盒子里躺着一对精致得如同艺术品般的钻石耳环。

确实很漂亮,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前提是,我没有在专柜见过同系列那条价格是它十倍的项链,也不知道这对耳环,其实只是项链的附赠品,就像买一送一的小礼品。

但我心里没有半点波澜,平静得如同一潭死水,甚至还升起一丝隐秘的期待。

一年了。

自从和我结婚后,封聿伪装得像个彻底收心、一心一意的好丈夫。

现在,他终于快要装不下去了,就像一个演技拙劣的演员,快要露出破绽。

而我,也快要演不下去了,这场荒诞的婚姻大戏,也该到了落幕的时候。

我是个老实人,但我是个无可救药的颜控。

我承认自己长相平平,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却偏偏对英俊的男人毫无抵抗力,就像飞蛾扑火一般,明知可能会受伤,却依然义无反顾。

只要一想到,未来可能会有一个面目丑陋的男人在我身上起伏,我就宁愿从楼上跳下去,结束这痛苦的一切。

从小我就比别人更拼命,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小蜜蜂。

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没有美貌,没有显赫的家世,这辈子都不可能凭空获得帅哥的垂青,就像灰姑娘不可能轻易遇到王子。

高考成绩还不错,但远远不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起点。

在这个985、211遍地走的时代,双非院校的毕业生简直不值一提,就像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

读完研还不够,我又咬牙读了博,像一只在知识海洋里奋力遨游的鱼儿。

凭借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老实脸,和对导师的绝对服从,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顺利进入了一家顶尖的研究所,开启了我的职业新篇章。

我本以为,这样应该差不多了,我已经有了一定的资本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可当我第一次见到封聿,我就知道,还差得远呢,他就像一座遥不可及的高山,让我望而却步。

为了往上爬,我陪领导喝酒喝到胃出血,喝完酒还踉踉跄跄地赶回单位加班,周末还要牺牲休息时间帮领导的孩子写论文,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陀螺。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年纪轻轻就坐到了副处级的位置,这让我有了一丝底气。

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终于有了追求封聿的入场券,就像拿到了通往梦幻世界的钥匙。

追求他的那段时间,也有热心人给我介绍对象。

我硬着头皮去见了。

结果见一个,就更坚定一分我追求封聿的决心,就像一颗种子在心中不断生根发芽。

每次相亲结束,我都得立刻去找封聿的照片洗洗眼睛,仿佛这样就能洗去心中的阴霾。

有一次,相亲对象油腻的言谈让我实在忍无可忍,我提前离场,时间是凌晨两点,夜晚的街道冷冷清清。

那天也巧,他正好喝了酒缺个代驾,我在朋友圈看到消息,毫不犹豫地就驱车前往,就像一个勇敢的骑士奔赴战场。

封聿倚着他那辆骚包的敞篷跑车,见我来了,挑了挑眉:“你就这么喜欢我?”
他问这话的时候,副驾上还躺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大美女,香肩半露,风情万种,就像一朵盛开在夜里的娇艳花朵。

我重重地点头,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就像一颗坚定的星星。

因为我实在是没有恋丑癖,我无法接受和一个长相丑陋的人在一起。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封聿,我爱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这句话的真谛,不该是肤浅地热爱打扮自己,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而是,无论我长成什么样,我都爱自己,并且有权利去追求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就像一只自由的小鸟追逐蓝天。

封聿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告白逗得前仰后合,笑声在夜空中回荡。

夜风吹乱了他微卷的短发,露出那双狭长又睫毛浓密的眼睛,漂亮得不像人类,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精灵。

我甚至怀疑他这张脸动过刀,但我完全不在意,就像不在乎一朵花是否经过人工雕琢。

他泛着健康粉色的指关节间夹着一支细长的薄荷味香烟,烟灰随着他身体的颤动簌簌落下,就像雪花飘落。

“陈赛男,你算是这段时间第一个把我逗笑的人。”
没错,连我的名字都这么普通,充满了时代的印记,就像一个被时代遗忘的符号。

从那天晚上开始,他开始对我有了些微的回应。

从十次邀约全部拒绝,变成了心情好的时候会答应一两次,就像天气偶尔会放晴。

偶尔,也会赏脸吃一口我亲手做的便当,就像品尝一份特别的小礼物。

我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过程并不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他被我的坚持所感动,决定为我这个浪子回头,从此改过自新。

真相是,他玩累了,同时又被家里催婚催得紧,就像一只被追赶的猎物。

而我,高学历,圈子干净,工作体面,看上去贤惠又持家,就像一个完美的结婚对象。

除了封聿本人,他全家上下都对我满意得不得了,就像得到了一个珍贵的宝贝。

我不在乎他娶我的原因。

我只知道,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用做被丑陋丈夫和丑陋儿子纠缠的噩梦了,就像摆脱了一个可怕的诅咒。

官宣恋情那天,我在朋友圈发了我们的合照,扬眉吐气,仿佛打了一场胜仗。

狠狠地打了那些曾经嘲讽我痴心妄想的人的脸,就像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婚礼现场。

我看着封聿那张被誉为“女娲毕业设计”的脸,整个人兴奋到快要大脑缺氧,就像一个得到了最想要玩具的孩子。

他的八块腹肌在笔挺的衬衫下,轮廓若隐若现,无声地引诱着我,就像一个神秘的宝藏。

当司仪让我们拥吻时,我故意一个“不小心”,身体紧紧贴了上去,感受着他结实的胸膛,就像感受着温暖的阳光。

要是能把他绑起来,用上我新学的菱形缚

仅仅是脑海中浮现出那样的场景,我这个向来天真无邪、心思纯净的小女孩,双腿就已然发软,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

封聿完全没有留意到我此刻的异样。毕竟,在旁人眼中,我向来是个老实巴交、规规矩矩的人,从不惹是生非,也不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

他的吻显得极为敷衍,充满了刻意为之的技巧,可唯独缺失了那份真挚的感情。不过,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方式,从这看似冷漠的接触中寻得快乐。

新婚当晚,那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如潮水般将我淹没,几乎要让我承受不住。我的整颗心脏,就好似一块吸满了清甜泉水的海绵,饱胀得仿佛随时都会破裂,却又充满了满足与喜悦。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那声音中满是对当下生活的沉醉。

然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封聿在亲密时刻毫无服务精神,全程只顾着自己享受,完全不考虑我的感受。仔细想来,这也难怪,毕竟在他睡过的女人里,我或许是最其貌不扬的一个。

窗外,城市的路灯整齐排列,汇聚成一片人造的星河,璀璨而迷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代人对那遥不可及、璀璨星空的遗憾。我侧躺在柔软的床上,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封聿熟睡的侧脸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露出一抹温柔的微笑。

瞧瞧他,那锋利浓密的剑眉,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英气;那高挺的鼻梁,如同被精心雕琢过一般;还有那形状优美的薄唇,微微闭合着,仿佛藏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真他妈的好看啊,比电视上那些当红的男明星还要出众几分。除了不爱我这点,他身上几乎找不出任何明显的缺点。罢了罢了,人无完人嘛,只要他别毁容,我就能一直“爱”他下去。我们这些老实人,对待“爱情”就是这么忠诚不二。

可我对封聿,这真的能算得上是爱情吗?爱情究竟是什么?是如潺潺溪流般温柔细腻,还是似熊熊烈火般炽热浓烈?

弗洛伊德曾说,爱情源于人类对自身不完整的补偿渴望。我们渴望在另一个人身上找到自己缺失的那部分,从而让自己变得完整。荣格则说,伟大的灵魂是雌雄同体的,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在对方身上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那曾经,我疯狂地迷恋封聿,或许只是为了追求那个我永远无法成为的、光芒万丈的“完整”的自己。那么现在,我已经通过婚姻得到了这份“完整”,是否也该重新审视这段感情了呢?

第二天,当我从睡梦中悠悠醒来时,封聿还在沉睡他的手机屏幕不断闪烁,一条条微信消息接踵而至,备注名和头像都透着浓浓的网红风格。至于消息内容,我实在懒得去看。我只是体贴地拿起他快要没电的手机,轻轻地插上了充电器。

当我准备下床时,脚踝却被他一把紧紧抓住。他眼睛都没睁开,手臂却一用力,就将我重新拉了回去,让我跌坐在他身上。“给我弄弄。”他刚睡醒的嗓音沙哑得一塌糊涂,低沉又性感,简直要人命。如果是一年前,听到这话我肯定早就兴奋得化身为狼,迫不及待地扑上去了。但现在,我却有些为难地从他身上爬起来:“老公,今天有大领导要来视察,我不能迟到。”封聿的脸色瞬间变得不怎么好看了,那眼神中透着一丝不悦。

我出门前,还特意叮嘱他:“老公,我要去外地出差三天,你一个人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哦。”我怕他没听清,又用微信给他发了一遍。可转念一想,还是不太放心。因为我记得,他早就把我的微信消息设置成了免打扰。于是,我点开另一个对话框,给封聿的狐朋狗友发了条消息:【我要出差三天,麻烦你帮忙照看一下封聿,谢谢啦(黄豆微笑)。】

我准时抵达单位,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晚上,我主动留下来加了会儿班。领导路过我的工位,还特地关心了我一句:“小陈,既然出差的行程临时推迟了,材料也不用准备得这么着急,早点回家休息吧!”“没事领导,我整理完手头这份就走。”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磨蹭到了十点半才离开办公室。

十点半,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点开手机里早就安装好的监控APP。清晰地看到,一个打扮火辣、穿着性感的女人正在敲我家的门。开门的是封聿,他只穿了一条松松垮垮的睡裤,那模样显得有些慵懒。女人似乎有些娇羞,微微低着头,封聿上下打量了她两眼,然后便侧过身,让她进了门。

我一脚油门差点踩到底,心中满是愤怒与不甘。但我还是强忍着,告诉自己别急,别急。以封聿的持久力,应该没那么快结束。

十一点整,我抵达家门口的地下车库。我开门的手抑制不住地发抖,甚至输错了一次密码。推开门,眼前的场景让我目瞪口呆,满地狼藉。蕾丝内裤,被撕碎的黑丝,那画面不堪入目,对于我们这些老实人来说,这简直是极具冲击性的视觉污染。

但封聿似乎比我想象得还要快,我刚换好鞋,卧室的门就猛地从里面被拉开了。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被他推搡着赶到了门口,她对着卧室里的人,委屈地撒娇:“封聿,人家为了你特地坐飞机过来的,别这么快就赶我走嘛,你喜欢什么别的花样”回答她的,是封聿从房里扔出来的一件女士内衣。“机票钱给你报了,赶紧滚。”封聿这才懒洋洋地走了出来,身上随意地披了件浴袍,那模样显得有些傲慢。

女人还不死心:“你要是真对我没感觉,我有个姐妹,长得特顶,给你看照片!”“她正好就在附近的club,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儿啊”他掀了掀眼皮,瞥了眼照片,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下一秒,他抬起眸,就看到了站在玄关的我——女人的声音戛然而止,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一室死寂,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尴尬的气息。

那个女人临走前还在不死心地说:“地址发你微信啦,你快点过来哦!”封聿“砰”地一声甩上了门,那声音震得人心头一颤。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神情自然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怎么提前回来了?晚饭吃了吗?想吃什么,我给你点外卖。”他的神态太过镇定,完全没有被当场抓包的心虚。但比平时多出数倍的话,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慌乱。

我一句话都没回答,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中透着一丝冷漠。封聿烦躁地走向茶几,想去抽屉里摸烟。我突然想起,封聿曾经很喜欢过某一任女友。那个女孩不喜欢烟味,直截了当地说不想吸他的二手烟。那段时间,封聿真的为她戒了烟,那份决心和毅力让人动容。可惜,后来女孩出国深造,两人因为异地恋和平分手。如果他们没分手,可能就没我什么事了。

从那以后,封聿再没有为任何人戒过烟,当然也包括我。但我也不想吸二手烟,所以我会定期把他藏在家里的烟都收起来扔掉。封聿没摸到烟,烦躁地抓了抓头发,那模样显得有些狼狈。

几秒后,他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一把将我搂进怀里,不由分说地吻了上来。我没有闭眼,清晰地看到了他脸上那副英勇就义般的表情,仿佛这是他为了安抚我而做出的巨大牺牲。我用力推开了他,那动作带着一丝决绝。

封聿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那眼神中透着一丝愤怒和不甘。他大概这辈子都没被女人拒绝过,更别说是我这样一个,在他眼里平平无奇的女人。我冷冷地质问他:“刚才那个女人是谁?”“你说呢?”封聿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耐,那眼神仿佛在责怪我无理取闹。

“陈赛男,我是不是太惯着你了?”“你别忘了,当年是你追的我,是你死皮赖脸非要跟我在一起。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你明明早就接受了这一切,现在又在这里闹什么?”我挤出几滴眼泪,笑得比哭还难看:“我接受我追求的男人和别人谈恋爱分手,再谈恋爱再分手。”“但我从来没说过,我能接受我的丈夫出轨。”滚烫的眼泪砸了下来,那温度仿佛能灼伤人心。

封聿握紧的拳头颤了颤,神情微变,那原本愤怒的表情有了一丝松动。但片刻后,他还是冷酷地开口:“那又有什么区别?你要是不能接受,可以跟我离婚。”“离婚”这两个字,他说得轻飘飘的,就像他从前对每一任女友提“分手”时一样,云淡风轻。他笃定了,我舍不得他。他以为我一定会像他之前那些女友一样,哭着闹着求他回心转意,甚至可能,比她们闹得更极端。曾经,我也这么以为过。

窗外的路灯好像坏了一盏,一闪一闪的,反而更像是天上的星星了,带着一种虚幻的美感。可是,当凌晨四五点,天色将明未明时,它们会瞬间熄灭,让你从虚幻的美梦中瞬间清醒,那种落差感让人难以接受。还不如午夜十二点被打回原形的灰姑娘,至少人家是个货真价实、心地善良的美女,有着属于自己的纯真和美好。

我轻声开口道:“好。”封聿愣住了,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已经把话说完。“封聿,我们离婚吧。”封聿的面色在一瞬间变得极为难看,那脸色仿佛能滴出墨来。难看到,我甚至以为他下一秒就会动手打我。他怒极反笑:“陈赛男,你行啊你!”“你可别到时候后悔,又像条哈巴狗一样摇着尾巴回来求我!”“是我封聿甩的你!你记住了!”

他走的时候,一边往外走,一边拿着手机开了免提:“地址再发我一遍,我马上过来。”手机里传来夜店嘈杂的音乐声,和刚才那个女人的声音。“你快来呀,我姐妹听说过你,她也很喜欢你呢,我们可以三个人一起”封聿头也不回地走了,那背影显得有些决绝。门又一次在我眼前被大力地关上,那声音震得我心头一颤。

墙上挂着的婚纱照被震得晃了一下,照片里,俊美无俦的新郎和被高价P图师修得勉强算得上小美女的新娘,甜蜜地手挽手站在一起。新娘的眼里盛满了爱意,痴痴地望着新郎,仿佛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新郎则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眼神平静,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不耐烦,仿佛这场婚礼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形式。怎么看,都不登对。

还好,这一切都到此为止了。我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前所未有地放松下来,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其实,我还有一件事骗了封聿。我的出差调任,不是三天,而是三年。

民政局门口。我从早上九点,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关门。封聿始终没有出现。我还以为他收到离婚短信后,会气势汹汹地搂着新欢来跟我办手续呢。害我白白多请了一天事假。算了,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同样可以申请离婚。也好,暂时保留已婚的身份和看似美满的家庭,对我后续的评优和晋升反而更有利。

我没有再尝试联系封聿,只是发了几条仅他和他的狐朋狗友可见的“伤感”朋友圈,仿佛在向过去告别。离开北城的前一天,我收到了封聿那个狐朋狗友发来的消息。

【陈赛花,你和封聿压根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你们之间隔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我实在懒得去纠正他,我叫陈赛男,可不是什么陈赛花。
紧接着,他给我发来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封聿单手轻松地拎着酒瓶,整个人慵懒闲适地靠在卡座的沙发上,那姿态仿佛世间一切都与他无关。
酒液顺着他性感迷人的脖颈缓缓滑下,一路钻进衣领,在衣服上留下了一道道引人无限遐想的水痕。
他左拥右抱着美女,身边围绕的这些美女,个个都是走在路上能让路人纷纷回头,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二百的绝色佳人。
拍视频的人,原本的意图是想让我瞧瞧封聿离开我之后,生活是多么的放荡不羁、潇洒快活。
可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有人扯着嗓子喊了一句:
“安之遥上周回国了!”
封聿表面上看起来波澜不惊,没有任何反应。
但凭借着我对他深入骨髓的了解,我瞬间就捕捉到了,他握着酒瓶的那只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变得泛白。
原来如此啊。
怪不得封聿会推掉工作提前回来,他可不是为了弥补错过的结婚纪念日,而是为了不错过安之遥的回归。
安之遥。
一听这名字,就仿佛是从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女主角。
她正是封聿那个远赴国外发展的前女友。
是那个封聿曾经唯一动过结婚念头的女人。
是那个真正有本事让浪子回头、让海王收心的女人。
这个视频拍得着实不怎么样。
直到视频结尾的最后三十秒,女主角才终于闪亮登场。
一个风情万种、妩媚动人的女人出现在包厢门口,在众人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中,径直朝着封聿走去。
视频在这里戛然而止,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我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
来到Club门口。
我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封聿那辆格外扎眼的奥迪RS7。
我来得恰到好处,正好看到封聿一个人拿着烟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长腿交叠着,靠着车门,微卷的短发被晚风吹得有些凌乱,却也露出了他清晰而锋利的下颌线,仿佛刀刻一般。
他如此优越的外形,引得不少路过的女孩频频侧目,眼神中满是倾慕。
但她们之中,没有一个能走进封聿的眼里,他的目光仿佛穿透了人群。
直到,安之遥也跟了出来。
她脸上扯出一个讨好又略带尴尬的笑容,故作轻松地开口说道:
“封聿,就这么不待见我?一个招呼都不跟我打?”
封聿没有理会她,仿佛她不存在一般。
可在安之遥靠近的时候,他还是下意识地掐灭了刚吸了两口的烟,动作自然却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听说你结婚了,和一个舔了你很多年的女人?”
“关你屁事。”封聿的语气十分冲,仿佛带着一股无名火。
安之遥并没有被封聿恶劣的态度吓退,她依旧不依不饶地问道:“你喜欢她吗?”
封聿冷笑了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那笑声中似乎藏着无尽的嘲讽。
接着,便是长久的、令人窒息的沉默,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凝固了。
安之遥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封聿,用眼神一寸一寸地描摹着他的眉眼,仿佛要把他的模样刻进心里。
封聿也任由她打量,没有半分不耐烦,仿佛在享受这一刻的注视。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拉长了,变得格外黏腻,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终于,安之遥转身准备离开,她的背影带着一丝落寞。
临走前,她说:“我从来不是个会后悔的人,可我总是忍不住想——”
“如果我当初没有离开总之,祝你新婚快乐。”
她后半句话被路过车辆的鸣笛声淹没,仿佛被风吹散了一般。
但我知道,封聿肯定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他的耳朵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关于安之遥的字。
因为他突兀地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我结束了视频录制,手指轻轻按下了停止键。
我本来还想着,用一些把柄来逼封聿尽快跟我离婚,仿佛离婚是我手中的一张王牌。
现在看来,完全是我自作多情了,我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封聿没出现在民政局,纯粹是玩嗨了,玩得忘乎所以,压根没看到我的消息,而不是他不想离。
夜风里夹杂着封聿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那味道轻抚过我不知不觉间湿润的眼角,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三年的追逐,我像一个不知疲倦的追光者,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一年的得偿所愿,我以为我终于抓住了幸福。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会和封聿这样吵吵闹闹地过一辈子,就像两个欢喜冤家。
等到我们都老了,颜值上的巨大差距被岁月慢慢磨平,就不会再有人说我们不相配,仿佛时间会抹去一切的不和谐。
这一年里,我们也有过一些温馨的时光,那些瞬间如同夜空中的星星,虽然不多,却也闪耀。
比如,我们一起逛超市,在货架间穿梭,挑选着生活的必需品;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沉浸在电视节目的情节里好吧,也就仅此而已,温馨的时刻总是那么短暂。
要说我对封聿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那也是骗人的,毕竟我付出了那么多的真心。
我们老实人,好像总是更容易在感情里受到伤害,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羊,总是容易被伤害。
好在,这份感情,也并没有多深,就像一层薄薄的纸,一捅就破。
我双手插兜,脚步轻快地转身离开,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把身后那对久别重逢后,情不自禁拥吻在一起的男女,彻底抛之脑后,就像抛开了一段沉重的回忆。
当晚。
我留下了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那纸张上的字迹仿佛是我对这段婚姻的告别。
登上了飞往南方的飞机,飞机缓缓起飞,带着我驶向新的生活。
从陈赛男提出离婚的那晚开始,封聿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回过那个家了,那个曾经充满回忆的地方。
这段时间,他要么睡在朋友的别墅,享受着那里的奢华与宁静;要么直接在夜店的包厢里将就一晚,在喧嚣中寻找片刻的安宁;还有些时候,他会住在
安之遥坐在封聿的身边,她的存在仿佛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不一样了。
察觉到封聿投来的视线,她微微侧过头,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那笑容如同春日里的阳光,温暖而又迷人。
她纤长优美的天鹅颈上,戴着一条璀璨的钻石项链,那项链在灯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说起来,这条项链是他买来一套的,还附赠了一对钻石耳环,仿佛是一套完美的搭配。
听说安之遥要回国的那天,他正好在珠宝店里,给陈赛男挑选结婚纪念日的礼物,那场景仿佛是命运的安排。
他本来没打算送,在他看来,节日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他早就过腻了各种乱七八糟的节日,那些曾经让他兴奋的日子,如今已经变得平淡无奇。
或许最早谈恋爱的时候,还会有兴致过一过,享受那种浪漫的氛围;后来交往的人多了,就彻底麻木了,对节日失去了感觉。
但结婚纪念日,对他来说毕竟是头一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他在外地出差时,收到了陈赛男发来的消息。
她说:【老公,结婚纪念日快乐,工作辛苦啦~】
配图是一条她正在织的围巾,看样子快要完工了,那围巾仿佛是她对他的爱。
对于封聿来说,这种礼物既老土,又透着一股新鲜劲儿,就像一杯陈旧的酒,却有着独特的味道。
所以鬼使神差地,他走进了那家珠宝店,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
看到那条钻石项链的第一眼,他脑海里浮现出的人是安之遥。
安之遥和他曾是同行,也是一名模特,在舞台上闪耀着光芒。
她的脖子生得极美,像一只骄傲的白天鹅,优雅而又高贵。
但连封聿自己都没想到,他最后娶的不是白天鹅,而是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命运的安排总是让人意想不到。
想到这里,封聿忍不住弯了弯嘴角,那笑容中似乎藏着一些复杂的情绪。
也就在这个时候,仿佛命运在故意捉弄他一般。
他接到了朋友的电话,说安之遥要回来了。
而且,她还是单身,这个消息如同一个重磅炸弹。
耳边,朋友还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封聿已经听不清了,他的思绪已经飘远。
他直接让店员把那条钻石项链打包了起来,仿佛在完成一个重要的任务。
店员热情地介绍:“先生,这是我们当季最热门的新款,现在购买,还赠送您一对同系列的钻石耳环。”
安之遥没有耳洞,无法佩戴耳环。
陈赛男有,所以,他这是在给陈赛男买纪念日礼物,没错,他这样安慰着自己。
电话那头的朋友听到了,也在打趣他:“封哥,你该不会是要买来送给安之遥的吧?”
封聿矢口否认:“怎么可能。”
他怎么会给一个当年毫不留情甩了自己的女人送礼物,那他不是犯贱吗?他在心里暗暗想着。
但现在。
那条项链,就戴在安之遥的脖子上,闪耀着迷人的光芒。
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就能轻易成为他的例外,仿佛她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
他们是灵魂上的伴侣,肉体上更加契合,仿佛是上天注定的一对。
封聿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那震动声打破了片刻的宁静。
他的脑子里下意识地划过陈赛男的名字,仿佛她已经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可当他解锁屏幕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早就把陈赛男的微信消息设置成了免打扰,她的消息再也无法打扰到他。
所以,发来消息的人,不可能是她,他的心里有些失落。
封聿烦躁地把手机扔到了一边,仿佛扔掉了一个麻烦。
安之遥突然打了个喷嚏,顺势缩进了封聿的怀里,像一只温顺的小猫。
她说:“都开春了,怎么还这么冷,早知道我就把围巾带着了。”
封聿一下子就想起了陈赛男给他织的那条围巾,那围巾仿佛带着她的温度。
他说:“我有,我去给你拿。”
说着,他拿起车钥匙,站起了身,动作干脆利落。
包厢里的朋友们又开始起哄:“哎呦喂,要被你们俩给齁死了!”
“第一次看到封哥这么体贴人!”
安之遥的脸上露出几分不好意思,但眼神里的得意却怎么也藏不住,仿佛在向众人宣告她的幸福。
封聿身边来来往往的女人再多,但他真正放在心上的人,只有她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她身边围绕的优秀男人也不少,就像繁星围绕着月亮。
不过,封聿总是能在其中脱颖而出,成为最耀眼的那颗星。
安之遥以为封聿只是去车里给她拿,却没想到,他是直接开车回了家,仿佛有一股力量在驱使着他。
夜风在他耳边呼啸而过,吹乱了他的头发。
有被他突然变道别到的车主,摇下车窗隔空对他骂骂咧咧,他却仿佛没有听见。
到家门口时,封聿抬手看了眼时间,心里默默计算着。
这个点,陈赛男应该已经睡了,他想着。
但他没有刻意为了不吵醒陈赛男而放轻手脚,开门的声音甚至比平时还要大,仿佛在宣泄着什么。
他鞋子都没换,径直走进卧室,开口就问:“你给我织的那条围巾呢?”
卧室里静悄悄的,仿佛一个无声的世界。
没有人回答他,他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封聿伸手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床上空无一人,仿佛从来没有人在这里睡过。
床头柜上,静静地放着那个他送出去的小盒子。
里面装着那副钻石耳环,动都没动过,仿佛被时间遗忘了一般。
封聿快步走到客厅,终于在餐桌上,看到了那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那纸张上的字迹刺痛了他的眼睛。
跨越了数千公里,我仿佛跨越了一个世界。
南北方的地理之距,对我来说,堪比出国,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勉强适应了南方潮湿黏腻的气候,不会再因为怎么都吹不干的头发而心情烦躁,仿佛终于找到了生活的节奏。
“姐姐,你别看我长得这样,其实我这人挺记仇的。”
眼前这个拼命没话找话的男生,是我在交友软件上匹配到的。
长得还算周正,但我和他实在没什么共同语言,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星球。
我借口接了个电话,提前溜了,就像一只逃避现实的小鸟。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我开始放肆地使用各种交友软件,反正也不怕被熟人刷到,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周见一个男人,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像给自己找点乐子。
对帅哥祛魅的最好方式,就是大量地接触各种各样的帅哥,仿佛在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虽然我现在对“美”已经没有了当初那么深的执念,但谁又会主动选择丑男呢?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的“屎里淘金”计划执行了整整两个月后。
我竟然真的淘到了一块成色不错的金子,仿佛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
男人赴约迟到了十五分钟。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高级西装,头发用发蜡精心打理过,但可能是因为走得急,额前垂下了几缕,反而显得不那么刻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