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06:24 浏览量:2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4,48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1月14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1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52,7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3,627,000股的比例为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3.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90,619.0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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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海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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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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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如下: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绣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品制造;塑料品销售;玻璃纤维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制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上述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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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5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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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二)联系方式: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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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sIgA07S7l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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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财务总监周红芳女士,独立董事刘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IgA07S7l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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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庆芬女士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