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02:32  浏览量:1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及议案3见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2)议案2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上述公告已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liaoganggf.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4日上午8:00-9:00。9: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A股股东

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2.H股股东

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临时股东会通告。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国际物流园区金港路新港商务大厦26楼(邮编:116601);

联系人:王慧颖 苗丞 白玉超;

电 话:0411-87598729;传 真:0411-87599854;

电子邮箱:baiyuchao@cmhk.com。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