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股东红粹投资解除337万股质押 剩余质押比例56.18%
发布时间:2025-11-14 18:21 浏览量: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英诺激光,证券代码:301021)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公告显示,红粹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3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04%,剩余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56.18%。
解除质押详情:33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占总股本2.21%
根据公告,红粹投资于2025年11月12日解除了其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37万股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的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4月10日,解除质押后,相关股份已恢复流通状态。
具体解除质押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红粹投资否3,370,00012.04%2.21%2025年4月10日2025年11月12日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剩余质押情况:1.57亿股仍处质押状态 占总股本10.33%
公告同时披露了红粹投资的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粹投资持有英诺激光股份27,981,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9%。其中,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5,7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6.18%,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剩余质押股份数量(股)剩余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红粹投资27,981,46818.39%15,720,00056.18%10.33%股东身份及影响分析:非控股股东 解除质押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公告明确指出,红粹投资并非英诺激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此外,红粹投资与英诺激光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交易。市场分析认为,此次部分质押解除或反映股东资金流动性有所改善,但整体质押比例仍超过50%,需持续关注其后续质押变动情况。
英诺激光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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