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守寡十年,把儿子拉扯大,他却嫌我丢人,不让我参加他的婚礼
发布时间:2025-11-16 00:16 浏览量:1
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在给最后一条鲈鱼开膛。
腥咸的风从菜市场的过道里灌进来,吹得挂在摊位前的红色塑料袋哗哗作响。
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市场里的人稀稀拉拉,灯光昏暗,水磨石地面永远是湿的,混杂着鱼腥、肉臊和烂菜叶子的味道。
我用手背蹭了一下发痒的鼻子,留下一道淡淡的血水。
手机在围裙兜里震个不停,像揣了只扑棱蛾子的麻雀。
“喂?”我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手里的刀没停,熟练地一刮,一片完整的鱼鳞就下来了,像雪花一样落在案板上。
“妈。”
是我儿子,周明辉。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远,背景里有轻柔的音乐,大概是在什么高级地方。
我心里一暖,手上的动作都轻快了几分。“哎,儿子,吃饭没?今天忙不忙?”
“吃了。”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妈,跟你说个事。”
“说呗。”我把剖好的鱼扔进盆里,拧开水龙头冲手,水冰凉刺骨。
“我……我要结婚了。”
我手一抖,水龙头的水溅了我一脸。
“结婚?!”我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引得隔壁卖猪肉的王大哥探头看了一眼。
我赶紧压低声音,但喜悦藏不住,从我每一个毛孔里往外冒。“真的啊?跟林林?啥时候?定了日子没?哎哟,这可是大好事啊!”
我一连串的问题像机关枪一样射过去,心里已经开始盘算。
得给他包个多大的红包?家里那张存折上还有多少钱?是不是该去买身新衣服?我这身卖鱼的行头可不能穿去婚礼。
电话那头沉默了。
长久的沉默。
长得让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像被扔进了深海。
“明辉?你还在听吗?”
“妈,”他的声音又响起来,带着一种我陌生的、冰冷的客气,“婚礼……你就别来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被谁用铁锤狠狠砸了一下。
手里的水龙头忘了关,哗哗的流水声刺得我耳膜疼。
“……你说啥?”我以为我听错了。
“我说,婚礼你就别来了。”他又重复了一遍,字字清晰,像一把淬了冰的刀子,一刀一刀扎进我的心窝。
为什么?
这两个字堵在我的喉咙里,像一块烧红的炭。
“林林家里……你知道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她爸是大学教授,她妈是医生。”
“你来……不太方便。”
“我们这边……朋友同事也多。”
“妈,你别让我难做。”
“你……会给我丢人。”
最后那句话,他说得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却压得我喘不过来气。
丢人。
我丢人。
我看着我这双长年泡在冷水里、关节粗大的手,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的黑泥和血渍。
我闻着我身上那股用多少香皂都洗不掉的鱼腥味。
我想到我每天凌晨三点起床,去批发市场抢最新鲜的货,在寒风里冻得手脚发麻。
我想到我为了供他上大学、出国,一天三顿啃馒头配咸菜,十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
我守寡十年,一个人在菜市场这个最底层的地方摸爬滚打,把他拉扯大,让他成了西装革履的城市精英。
现在,他要结婚了,在他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他嫌我丢人。
我没说话,默默地挂了电话。
水还在哗哗地流。
我关掉水龙头,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
隔壁的王大哥收拾完东西,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陈姐,还不收摊啊?”
我抬起头,冲他笑了笑。
他吓了一跳,“陈姐,你……你咋哭了?”
我哭了?
我抬手一摸,满脸都是冰凉的泪水。
原来,心碎了,眼泪是会自己流出来的。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那是一个三十平米的老房子,一室一厅,我和明辉他爸结婚时分的。他爸走了十年,这房子就我和明辉住了十年。后来明辉上了大学,工作了,在城中心租了高级公寓,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霉味,混着我带回来的鱼腥味。
我没开灯,就那么在黑暗里坐着,坐在那张掉漆的木头椅子上。
这张椅子,是明辉小时候的专座。
他爸还在的时候,最喜欢把他抱起来,放在这张椅子上,然后用下巴上青色的胡茬去扎他的脸,逗得他咯咯直笑。
那时候的明辉,会搂着我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妈妈香,爸爸臭。”
他爸就会假装生气:“好小子,你妈一身鱼腥味还香?我刚洗完澡才是香的!”
明辉就会把头埋在我怀里,用力地闻,然后大声宣布:“妈妈就是香!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我闭上眼睛,眼泪又涌了上来。
明辉,你还记得吗?
那个曾经觉得妈妈身上鱼腥味是世界上最好闻味道的小男孩,去哪了?
黑暗中,手机屏幕又亮了起来。
是明key发来的微信。
不是语音,不是电话,是冷冰冰的文字。
“妈,我知道你可能不高兴,但你也要理解我。林林她从小生活的环境就跟我们不一样,她很敏感,也很在乎她父母的看法。”
“我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我不想因为任何事,让我和林林未来蒙上阴影。”
“钱我会打给你的,你想买什么就买点什么。”
“婚礼结束了,我带林林回去看你。”
我看着那一行行字,感觉自己的血都凉了。
理解你?
谁来理解我?
钱?
我缺的是你的钱吗?
我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戳戳点点,我想骂他,想质问他,想把这十年的委屈全都倒出来。
但最后,我一个字都打不出来。
我把手机扔到一边,缩在椅子里,像一只被抛弃的野猫。
胃里一阵阵抽搐,我才想起来,我晚饭还没吃。
我摸索着站起来,打开冰箱。
冰箱里空荡荡的,只有几颗蔫了的青菜,还有一小块冻得硬邦邦的肉。
我没了胃口,从橱柜里拿出一包泡面。
烧水,撕开调料包,红色的油包,绿色的脱水蔬菜,廉价的香味在小小的厨房里弥漫开来。
我记得明辉小时候最爱吃这个。
那时候家里穷,一个月才能吃上一次。每次我煮泡面,他都会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快流下来。
“妈,我什么时候才能天天吃泡面啊?”
我摸着他的头,笑着说:“等你长大了,挣大钱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现在,他挣大钱了。
他吃的是高级日料,是法式西餐,是几千块一顿的饭局。
而我,还在吃这三块钱一包的泡面。
我端着泡面,坐在桌边,一口一口地吃着。
面条很烫,但我感觉不到。
汤很咸,但我尝不出味道。
我只是机械地往嘴里塞,好像这样就能填满心里的那个大洞。
吃着吃着,眼泪又掉下来了。
一滴,两滴,落在泡面汤里,溅起小小的涟漪。
我突然就吃不下去了。
我把碗一推,冲进卫生间,趴在马桶上干呕。
什么都吐不出来,只有酸水一阵阵往上涌。
我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一张蜡黄的、过早衰老的脸。
眼角深刻的皱纹,像刀刻上去一样。
头发白了一半,随便用一根橡皮筋扎在脑后。
身上是一件穿了五六年的旧T恤,领口都洗得松垮了。
这就是我。
一个五十岁的、卖鱼的、苍老的、满身风霜的女人。
一个……丢人的母亲。
我笑了。
笑着笑着,又哭了。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找林林。
我不是要去质问她,也不是要去破坏他们的婚事。
我只是想亲眼看一看,我儿子为了她,连亲妈都不要的这个女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得搞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我儿子的意思,还是她的意思。
这很重要。
这决定了我的心,是被我亲手养大的儿子捅了一刀,还是被一个外人。
虽然结果都是疼,但疼法不一样。
我从衣柜最深处,翻出了一件压箱底的衣服。
那是一件浅紫色的连衣裙,十年前,明辉他爸给我买的。
他去世后,我就再也没穿过。
裙子有点紧了,腰上的赘肉勒得我难受。
我对着镜子,笨拙地给自己化了个妆。
用的是明辉大学毕业时,我狠心买的一套化妆品,本来是想在他毕业典礼上用的,结果那天摊子上临时有事,走不开,就错过了。
粉底太白了,抹在脸上像戴了个假面具。
口红的颜色太艳了,衬得我的脸更黄。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不伦不类的自己,感到一阵陌生的心酸。
我陈兰,什么时候需要靠这些东西来给自己壮胆了?
我卸了妆,换回了平时穿的衣服。
一件干净的白衬衫,一条黑色的裤子。
虽然旧,但整洁。
我想,这样就够了。
我不想装成另一个人。
我就是我,一个卖鱼的女人。
如果她因为这个看不起我,那也正好让我死了心。
我跟隔壁王大哥打听到了林林工作的地址。
是一家高级写字楼里的外企。
我站在那栋高耸入云、玻璃幕墙闪闪发光的大楼下,感觉自己渺小得像一粒尘埃。
穿着制服的保安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戒备。
我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腰板,走了进去。
“您好,请问您找谁?”前台小姐的声音甜美又客气。
“我找林琳。”
“请问有预约吗?”
“……没有。”我局促地捏着衣角,“我是她……一个长辈。”
前台小姐打了个电话,然后告诉我,林经理正在开会,让我去旁边的会客区等一下。
会客区里,坐着几个和我一样等待的人。
他们都穿着体面,男的西装革TA,女的套装精致。
只有我,像个误入天鹅湖的丑小鸭。
我找了个最角落的沙发坐下,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画着精致妆容的年轻女孩朝我走来。
她很高,很瘦,皮肤很白,头发是时髦的栗色大波浪。
她就是林林。
比照片上更好看,更有气质。
“阿姨,您好。”她在我面前站定,微微弯腰,脸上带着职业化的微笑,但眼神里却有一丝疏离和审视。
“你好,林林。”我站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她提议道。
她带我去了写字楼楼下的一家咖啡馆。
咖啡馆里放着舒缓的爵士乐,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
服务员递上菜单,上面的字我大多不认识,价格更是让我心惊肉跳。
一杯咖啡,就要四五十块。
够我卖十几斤鱼了。
“阿姨,您想喝点什么?”林林问。
“……白水就好。”我小声说。
她没说什么,给自己点了一杯拿铁,然后把菜单还给了服务员。
“阿姨,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她开门见山,没有丝毫寒暄的意思。
我看着她,这个即将成为我儿媳妇的女孩。
她很漂亮,很优秀,和我儿子站在一起,确实是郎才女貌。
可是,她的眼睛里,没有温度。
“林林,”我搓着手,艰难地开口,“明辉说,你们要结婚了。”
“嗯。”她点了点头,端起咖啡抿了一口,动作优雅。
“他说……婚礼,不让我去。”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像在揭自己的伤疤。
林林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仿佛在听一件与她无关的事。
“这是明辉的意思。”她淡淡地说。
“他觉得,您出现在那种场合,可能会让他有些……尴尬。”
她用词很委婉。
尴尬。
不是丢人。
但我听懂了。
“所以,这也是你的意思,对吗?”我追问。
林林放下咖啡杯,抬眼看我。
她的目光很平静,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坦诚。
“阿-姨,”她拖长了语调,“我承认,我的家庭,我的成长环境,和我父母对我的期望,都让我无法接受我的婚礼上出现任何……不和谐的因素。”
“明辉他很努力,才有了今天。我很爱他,我希望我们的未来是光鲜亮丽,没有任何负担的。”
“我理解您为他付出了很多,我们以后会孝顺您的。但是,婚礼是两家人的事,也是我们自己新生活的开始。我希望它能完美无瑕。”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表明了立场,又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她说,她理解我的付出。
她说,她们以后会孝顺我。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不让我参加婚礼,是为了我好,是为了大家体面。
我突然觉得很可笑。
我看着她那张年轻漂亮的脸,看着她身上那件质地精良的套装,看着她手腕上那块精致的手表。
我明白了。
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意思,也不是我儿子一个人的意思。
是他们两个人,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个光鲜亮丽的世界,共同的决定。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这种卖鱼女人的位置。
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和谐”。
“我明白了。”我说。
喉咙干得像要冒烟。
我端起面前的白水,一口气喝光。
“林林,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让我参加婚礼的。”
“我就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现在,我知道了。”
我站起身,“不打扰你了,你忙吧。”
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走出了那家让我窒息的咖啡馆。
走在大街上,阳光刺眼。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觉得自己像个孤魂野鬼,和这个繁华的世界格格不入。
我没有回家,也没有去我的鱼摊。
我坐上了一辆公交车,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穿行。
车窗外,高楼大厦不断后退。
我看到了明辉的大学。
校门口,那棵巨大的梧桐树,叶子黄了一半。
我想起那年送他来报到。
我挑着两大包行李,他跟在我身后,一脸的兴奋和新奇。
我帮他铺好床,挂好蚊帐,嘱咐他要跟同学好好相处,要按时吃饭。
临走时,他送我到校门口。
“妈,你回去吧,路上小心。”他说。
我看着他,眼圈红了。
“儿子,以后在外面,就靠你自己了。钱不够了就跟妈说,别委屈自己。”
他点点头,突然抱住了我。
“妈,你放心,等我毕业了,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他的拥抱那么用力,他的誓言那么响亮。
我信了。
我以为,我所有的苦,都到头了。
公交车继续往前开。
我看到了我们以前住过的老筒子楼。
那里已经拆了,盖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商品房。
我记得,我们住在一楼最角落的那一间,阴暗潮湿。
他爸刚走的那两年,是我最难的时候。
我一个女人,突然要撑起一个家。
我什么都不会,只能接手他爸留下的那个鱼摊。
我第一次杀鱼,手抖得连刀都握不住,划了自己好几个口子。
我第一次去批发市场,被那些老油条欺负,高价买了一堆不新鲜的鱼,亏得血本无归。
每天晚上回到家,浑身都是腥臭味,累得骨头都像散了架。
明辉那时候还小,很懂事。
他会帮我捶背,会给我端来热水泡脚。
有一次,我因为跟人抢摊位,被人推倒在地,膝盖磕破了,流了好多血。
我一瘸一拐地回到家,明辉看到我的伤口,“哇”的一声就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跑去找来红药水和纱布,学着我平时给他处理伤口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
他的眼泪滴在我的伤口上,又疼又暖。
他抬起头,红着眼睛对我说:“妈,等我长大了,我来保护你,再也不让人欺负你!”
我把他搂在怀里,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变了呢?
是从他上中学开始吧。
他开始有自己的小秘密,开始在意同学的眼光。
他不再让我去给他开家长会。
他不再跟同学说他妈妈是卖鱼的。
有一次,他过生日,我特意收了早摊,去蛋糕店给他买了个大蛋糕,然后去学校接他放学。
我在校门口等他,看到他和几个同学有说有笑地走出来。
他看到我,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僵住了。
他快步走过来,把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焦躁和羞恼。
“妈!你来干什么?!”
我举起手里的蛋糕,“今天你生日,妈给你买了蛋糕,我们回家庆祝。”
他的目光落在我沾着鱼鳞的袖口上,落在我那双粗糙的手上,眉头皱得更紧了。
“谁让你来的?你看看你这样子,被我同学看到多丢人!”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跟着同学走了。
我一个人,提着那个大蛋糕,站在校门口,站了很久很久。
那天,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的存在,会让我的儿子感到丢人。
那块蛋糕,最后被我扔进了垃圾桶。
从那以后,我好像就得了一种病。
一种叫“害怕给我儿子丢人”的病。
我去给他送东西,会送到离学校很远的路口。
他带同学回家,我会提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我努力地把自己从他的世界里摘出去,努力地扮演一个不存在的母亲。
我以为,只要我躲得够远,他就能活得更体面。
我以为,我的退让和牺牲,能换来他的前程似锦。
现在我才发现,我错了。
我的退让,只换来了他的得寸进尺。
我的牺牲,只养大了他的自私和冷漠。
公交车到了终点站。
我下了车,发现自己来到了城市的另一端。
这里很陌生,也很安静。
路边有一条河,河水在夕阳下泛着金光。
我沿着河边走,晚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我突然不想回去了。
不想回到那个充满鱼腥味的家,也不想回到那个喧闹嘈杂的菜市场。
我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黑。
手机响了。
我拿出来一看,还是明辉。
我划开接听,没有说话。
“妈,你跑哪去了?我回家了,你不在。”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耐烦。
回家了?
他回那个被他嫌弃的家了?
“你找我有事?”我的声音很平静。
“你今天是不是去找林林了?”他质问道。
“是。”
“你去跟她说什么了?她回来就不高兴,还跟我吵了一架!”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妈,我不是跟你说了吗?让你别管我的事!你非要这样是吗?你是不是非要搅黄了我的婚事你才甘心?”
他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根针,扎在我心上。
搅黄他的婚事?
我什么时候有过这种想法?
我十月怀胎生下他,含辛茹苦养大他,我比谁都希望他过得好。
可是他呢?
他把我当成了什么?
一个不讲理的、企图破坏他幸福的疯婆子?
一股巨大的悲凉和愤怒,瞬间淹没了我。
“周明辉!”我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喊他,“你给我听好了!”
“是,我今天去找林林了!我就是想看看,我儿子到底找了个什么样的神仙,能让他连自己的亲妈都不要了!”
“结果呢?我看到了!一个跟你一样,眼睛长在头顶上,嫌贫爱富的女人!你们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搅黄你的婚事?你放心,我没那么大本事!我也不稀罕去参加你那高贵的婚礼!你当我愿意去闻你们身上那股子人上人的味儿吗?”
“你怕我给你丢人?行啊!从今天起,我陈兰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以后,谁也别碍着谁!”
我一口气吼完,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电话那头,死一般的寂静。
过了好久,才传来明辉带着哭腔的声音。
“妈……你怎么能这么说……”
“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你知不知道,从小到大,别人是怎么笑我的?他们说我是卖鱼婆的儿子,说我身上有洗不掉的腥味!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不知道?”
“我努力学习,我拼命工作,我就是想摆脱那样的生活!我就是想活得像个人样!这有错吗?”
“我跟林林在一起,她家里人本来就看不起我。我好不容易才得到他们的认可,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出任何差错!妈,你就当是为了我,忍一忍,行不行?”
他的话,像一把钝刀子,在我心口来回地割。
原来,他也有委屈。
原来,我带给他的,不只是爱,还有伤害。
我一直以为,我为他撑起了一片天。
却不知道,这片天,也成了他的枷锁。
我的愤怒,一点点褪去,只剩下无尽的疲惫和心疼。
心疼他,也心疼我自己。
我们母子俩,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明辉,”我的声音沙哑,“妈不怪你。”
“真的,妈不怪你。”
“是妈没本事,没能给你一个更好的出身。”
“你结婚,是好事。妈祝福你。”
“婚礼……我就不去了。妈累了,不想走动了。”
我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怕再多说一句,我就会哭出来。
我蹲在河边,抱着膝盖,像个迷路的孩子。
河水倒映着城市的霓虹,五光十色,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个行尸走肉。
照常出摊,收摊,回家。
只是话变得更少了。
王大哥他们跟我打招呼,我也只是点点头。
他们都以为我还在为儿子的婚事生气,也没多问。
明辉没有再给我打电话。
只是往我卡里打了一笔钱。
五万块。
我看着手机短信里的到账提醒,没有一点感觉。
这五万块,是买断我们母子情分的钱吗?
是让我闭嘴,不要去打扰他幸福生活的封口费吗?
我把那条短信删了。
钱,我没动。
我不需要他的施舍。
日子一天天过去,离他的婚期越来越近。
我的心,也一天天变得麻木。
我甚至开始想,就这样吧。
他结婚,我不知道。
他过得好不好,我也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做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
也许这样,对谁都好。
可是,午夜梦回,我还是会惊醒。
梦里,全是明辉小时候的样子。
他穿着开裆裤,摇摇晃晃地向我跑来。
他背着比他人都高的书包,冲我笑得一脸灿烂。
他第一次拿到奖状,献宝一样地捧到我面前。
那些画面,那么清晰,又那么遥远。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我真的能放下吗?
那是我的儿子啊。
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是我用命去疼的人啊。
婚礼前一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喂,请问是陈兰,陈阿姨吗?”一个温和的女声。
“我是。”
“阿姨您好,我是林林的妈妈。”
我愣住了。
林林的妈妈?她找我干什么?
来兴师问罪?还是来给我下最后通牒?
“阿姨,我知道有点唐突。明天就是孩子们的大喜日子,我知道您……可能不会过来。”
“但是,作为亲家,我们还没正式见过面。我想,今天能不能跟您见一面,一起吃个便饭?”
她的语气很诚恳,没有丝毫的盛气凌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见?还是不见?
见了,说什么?
说你女儿不让我参加婚礼吗?
“阿姨,我知道您心里有疙瘩。有些事,我想当面跟您聊聊。或许,这其中有什么误会。”她又说。
误会?
还能有什么误会?
但鬼使神差地,我答应了。
“好。”
我们约在了一家环境很雅致的中餐厅。
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在了。
她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要年轻,穿着一件得体的旗袍,气质温婉,眉眼间和林林有几分相似。
这就是大学教授的妻子,医生的母亲。
跟我,果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亲家母,快坐。”她站起来迎接我,脸上带着亲切的笑。
我拘谨地坐下。
“别紧张,就把我当个普通大姐就行。”她给我倒了杯茶,“我叫方慧。”
“我……”
“我知道,你叫陈兰。”她笑了笑,“明辉这孩子,我见过几次,很优秀,很上进。你把他教育得很好。”
她一开口,就夸我的儿子。
这让我心里的防备,卸下了一点。
“你把他养大,一定吃了不少苦吧。”她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种……我能看懂的,感同身受。
我的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都过去了。”我低声说。
“过不去。”她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当妈的,为孩子受的苦,是一辈子都刻在心里的。”
她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里那把生了锈的锁。
“亲家母,不瞒你说,我今天找你,是林林让我来的。”
我抬起头,有些惊讶。
“那孩子,那天跟你见过面之后,回来就跟我念叨。她说,她觉得你是个很坚强、很了不起的母亲。”
“她说,她能看出来,你很爱明辉。”
“但是,她也有她的顾虑。她怕她父母,也就是我们,会因为你的职业,对明辉有看法。”
“这孩子,从小被我们保护得太好了,心思单纯,又有点虚荣,考虑事情不周全。”
方慧看着我,目光诚恳。
“其实,她把这事跟我们说了之后,我和她爸,都把她狠狠批评了一顿。”
“我们告诉她,一个人的价值,从来不是由他的职业决定的。靠自己双手挣钱吃饭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更何况,你是明辉的妈妈,是把他养育成人的恩人。没有你,哪有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优秀的年轻人?”
我怔怔地听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些话,是我做梦都想听到的。
但它们不是从我儿子嘴里说出来的,而是从一个素未谋面的亲家母嘴里。
这何其讽刺。
“那……为什么……还是不让我去婚礼?”我问出了心底最深的疑惑。
方-慧的脸上,露出一丝为难和歉意。
“这件事……是明辉坚持的。”
“他说,他不想让你在婚礼上,看到我们家那些亲戚朋友们可能会有的、不友善的眼光。”
“他说,他不是嫌弃你,他是……想保护你。”
保护我?
用这种把我推开的方式来保护我?
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亲家母,我知道,这个理由很荒唐,你肯定不信。”方慧苦笑了一下。
“但是,明辉这孩子,自尊心太强了。”
“他从小吃过苦,受过白眼,所以他比谁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
“他太想证明自己了,太想融入一个他认为更高级的圈子了。以至于,他用了一种最笨拙、也最伤人的方式,去切割他认为会拖累他的过去。”
“他不是不爱你,他是……太爱他自己了。”
方慧的话,一针见血。
是啊。
他不是不爱我。
他只是,更爱他自己那点可怜的、脆弱的自尊心。
“所以,你们的意思,还是让我别去?”我问。
方慧沉默了。
良久,她才抬起头,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不。”
“我今天来,是想以我个人的名义,邀请您。”
“我希望您能来。”
“不是作为那个‘可能会丢人’的母亲,而是作为我们林家最尊贵的客人。”
“我想让所有人都看到,明辉有您这样一位伟dà的母亲,是他的福气。”
“至于明辉那边,交给我。我会让他明白,一个连自己母亲都不懂得尊重和感恩的男人,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爱,也不配拥有幸福的婚姻。”
她的眼神,坚定而有力。
那一刻,我心里的冰山,彻底融化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只比我大几岁,却通透、睿智、善良的女人。
我突然觉得,我的儿子,能娶到她女儿,或许真的是一种福气。
至少,有这样一位丈母娘,能在他走偏的时候,拉他一把。
“谢谢你。”我说。
眼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这一次,是温暖的。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
第一次,睡得那么安稳。
第二天,就是婚礼的日子。
我没有像方慧说的那样,把自己当成最尊贵的客人。
我还是穿了我那件干净的白衬衫和黑裤子。
我没有去化妆,也没有去做头发。
我就是我。
一个卖鱼的陈兰。
我不想为任何人改变。
我到酒店的时候,婚礼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门口宾客盈门,个个衣着光鲜。
我站在人群外,像个局外人。
我看到明辉了。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在门口迎接客人。
他的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意气风发。
他没有看到我。
我也不想让他看到。
我只想,远远地看一眼,看一眼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然后就离开。
我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准备等仪式开始,就从侧门溜进去,找个最后排的位置坐下。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妈?”
是明辉。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我,正快步向我走来。
他的脸上,写满了震惊、慌乱,和一丝……被我戳穿了的难堪。
“你怎么来了?”他把我拉到一个人少的角落,声音压得很低,但充满了怒火,“我不是说了让你别来吗?!”
我看着他,很平静。
“我来看看我儿子结婚,不行吗?”
“你!”他气得脸色涨红,“你非要在这个时候给我难堪是不是?你看看你穿的这是什么!你知不知道今天来的都是什么人?你让我怎么跟别人介绍你?”
他的话,像一把把淬毒的匕首,又一次精准地刺向我最痛的地方。
我笑了。
“周明辉,你不用跟任何人介绍我。”
“因为,我不是为你来的。”
“我就是来看看,你这个忘了根的白眼狼,是怎么心安理得地站在这里,享受着你用我的血汗换来的风光。”
“你!”他扬起了手。
我没有躲,就那么直直地看着他。
看着这个我从小抱在怀里,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的儿子。
他的手,在空中停住了,微微颤抖。
最终,还是无力地垂了下去。
“妈……你走吧。”他的声音里,带上了哀求,“算我求你了,行吗?你现在走,我们以后……以后还有的谈。”
“谈什么?”我冷笑,“谈你怎么继续把我藏起来,当个见不得光的背景板吗?”
“周明辉,我告诉你,今天我还就不走了!”
“我不仅不走,我还要进去!我要坐在第一排!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周明辉,是我陈兰,一个卖鱼的女人,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我要看看,你这张脸,往哪搁!”
我的话,彻底激怒了他。
或者说,是戳中了他最恐惧的地方。
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想把我往外拖。
“你疯了!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我挣扎着,我们俩在酒店大堂的角落里,拉扯起来。
很难看。
就像一场拙劣的闹剧。
我已经能感觉到,周围有目光投了过来。
有好奇,有鄙夷,有看热闹的。
我儿子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大概觉得,他这辈子都没这么丢人过。
就在这时,一个清亮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
是林林。
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像个公主。
她身后,还跟着她的母亲,方慧。
林林看到我们拉扯的样子,惊呆了。
“明辉!你放手!你在对阿姨做什么?”她冲过来,想把明辉的手掰开。
明辉看到她们,像是看到了救星,又像是看到了催命符。
“林林,妈,你们听我解释,她……她非要在这里闹!”
“闹?”方慧走了过来,她的脸色很冷,“我怎么看着,是你在对自己的母亲动手动脚?”
“我没有!”明辉急忙松开我,“是她……是她非要……”
“够了。”方慧打断了他。
她没有再看明辉,而是转向我。
她走到我面前,轻轻地帮我整理了一下被明辉抓乱的衣领。
然后,她牵起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温暖,很柔软。
“亲家母,让你受委屈了。”她柔声说。
然后,她转过身,面对着明辉,也面对着周围那些看热闹的宾客。
她的声音不大,但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大堂。
“各位来宾,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位,是我的亲家母,陈兰女士。也是今天的新郎,周明辉先生的母亲。”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明辉的脸,已经白得像纸。
“我知道,大家可能很好奇,为什么新郎的母亲,穿着如此朴素。”
“因为,她是一位普通的劳动者。她靠着在菜市场卖鱼,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供他读完大学,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青年才俊。”
“她没有华丽的衣服,因为她把最好的都给了儿子。”
“她没有精致的妆容,因为岁月和辛劳,早已在她脸上刻下了最美的勋章。”
“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方慧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了脸色煞白的明辉身上。
“我方慧的女儿,要嫁的,是一个懂得感恩、有情有义的男人。”
“一个会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位母亲而感到骄傲的男人。”
“而不是一个,会因为所谓的‘面子’,就嫌弃自己母亲,甚至想把她拒之门外的……懦夫。”
懦夫。
这两个字,像两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明辉的脸上。
他踉跄了一下,靠在墙上,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骨头。
大堂里,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看着我们,表情各异。
有震惊,有同情,有鄙夷。
但这一次,那些鄙夷的目光,不再是投向我,而是投向了我的儿子。
林林走到明辉面前。
她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悲伤。
“明辉,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错了。”
她摘下无名指上那枚闪亮的钻戒,放在他手心。
“这个婚,我们不结了。”
说完,她转身,走到我身边,挽住了我的另一只胳膊。
“阿姨,我们走。”
方慧也点了点头。
她们俩,一左一右地挽着我,就像我的两个女儿。
我们就这样,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那家金碧辉煌的酒店。
我自始至终,没有再回头看一眼我的儿子。
走出酒店,外面的阳光很好。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压在心上十几年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被搬开了。
我没有赢。
也没有输。
我只是,找回了本该属于我的尊严。
那场没有完成的婚礼,成了我们那个圈子很长一段时间的谈资。
有人说明辉咎由自取,有人说林家做得太绝。
说什么的都有。
但这些,都跟我没关系了。
我回到了我的鱼摊。
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批发市场进货。
在嘈杂的菜市场里,杀鱼,刮鳞,卖鱼。
跟老主顾们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为了一毛两毛的差价讨价还价。
晚上,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那个小小的家。
一切,好像都没变。
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我的心,变得很平静。
我不再害怕别人的眼光,不再闻到自己身上的鱼腥味就感到自卑。
我看着我那双粗糙的手,第一次觉得,它们其实很好看。
这是一双靠自己劳动吃饭的手,一双撑起过一个家的手。
它们不丢人。
丢人的是,看不起这双手的人。
明辉来找过我几次。
第一次,是在那件事发生后的一个星期。
他来到我的鱼摊前,站了很久。
他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再也没有了那天当新郎时的意气风发。
“妈。”他开口,声音沙哑。
我没理他,低头给一条鲫鱼刮鳞。
“妈,我错了。”他噗通一声,跪下了。
在人来人往的菜市场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跪在了我这个卖鱼的母亲面前。
周围的人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
我心里没有一丝波澜。
早干什么去了?
现在来演这出苦情戏给谁看?
“你起来吧。”我淡淡地说,“别在这儿耽误我做生意。”
“妈,你不原谅我,我就不起来!”他哭着说。
“原谅?”我停下手里的刀,抬起头,看着他,“周明辉,我拿什么原谅你?”
“我原谅你,我那十年的委屈,就算白受了吗?”
“我原谅你,我那颗被你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就能愈合吗?”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
我转过身,不再理他。
他跪了很久,直到王大哥他们看不下去,把他强行拉了起来。
后来,他又来了几次。
有时提着水果,有时提着补品。
我都拒之门外。
林林也来过一次。
是她自己来的。
她没有化妆,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看起来像个邻家女孩。
她帮我收拾鱼摊,一点也不嫌脏,嫌腥。
“阿姨,对不起。”她说,“明辉那件事,我也有责任。如果我能早点跟他沟通好,也许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我看着她,这个曾经让我感到自卑和压力的女孩。
现在,我只觉得她是个好孩子。
“不关你的事。”我说,“是我没把他教好。”
“阿姨,你别这么说。你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母亲。”她真诚地说。
我们聊了很多。
她说,她和明辉,已经分手了。
“不是因为您。”她说,“是因为我发现,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一个人的品格,比他的能力和家世,重要得多。”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心里,五味杂陈。
我毁了我儿子的婚事。
我应该高兴吗?
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我只觉得,很累。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转眼,半年过去了。
我的生活,简单又规律。
鱼摊的生意,不好不坏。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视。
有时候,会觉得孤单。
但更多的时候,是平静。
我开始学着为自己活。
我用那笔明辉打给我、我一直没动的钱,给自己报了个老年大学的国画班。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只是那时候家里穷,没条件学。
现在,我想把这个遗憾补上。
画画的时候,我的心特别静。
我画山,画水,画花,画鸟。
有一天,我画了一条鱼。
一条在水里自由自在游动的鱼。
画完,我看着那条鱼,笑了。
我觉得,我也像那条鱼。
前半生,我活在一个叫“母亲”的鱼缸里,为了我的小鱼,耗尽了所有。
现在,我终于游回了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大海。
这片海,也许没有那么温暖,没有那么富饶。
但它,自由。
有一天,我收摊回家,在楼下看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是明辉。
他靠在墙边,抽着烟。
看到我,他赶紧把烟掐了,局促地站直身体。
“妈。”
我没说话,径直从他身边走过,上楼,开门。
我没有关门。
他犹豫了一下,跟了进来。
屋子里,还是老样子。
只是,墙上多了几幅我的画。
他看着那些画,愣住了。
“妈,你……”
“有事?”我打断他,给他倒了杯水。
他接过水杯,手有些抖。
“妈,我……我要走了。”
“去哪?”
“公司派我去国外分公司,去三年。”
“哦。”我应了一声,没什么表情。
“我……我把市区的房子卖了。这是银行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放在桌上,“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用不着。”我把卡推了回去,“你自己的钱,自己留着。”
“妈,你就收下吧!算是我……算是我孝敬你的。”他的眼圈红了。
“孝敬?”我看着他,突然笑了,“周明辉,你知道什么是孝敬吗?”
“孝敬不是你给我多少钱,不是你给我买多少东西。”
“孝敬是,你心里有我。”
“是你在外面风光的时候,能坦坦荡荡地跟别人说,这是我妈,她是个卖鱼的,但我为她骄傲。”
“是你打心底里,不觉得我丢人。”
“这些,你能做到吗?”
他沉默了。
他做不到。
我知道。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刻在骨子里的自卑和虚荣,不是一场失败的婚礼就能洗刷干净的。
“你走吧。”我下了逐客令,“以后,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
“妈!”他“扑通”一声,又跪下了。
还是这一招。
我看着他,只觉得厌烦。
“周明辉,你起来。”我的声音冷得像冰,“你再这样,我就当你没来过。”
他看着我决绝的眼神,知道再跪下去也没用。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
“妈,你……多保重身体。”
他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那个曾经高大挺拔的背影,如今看起来,却那么萧索。
我没有关门,就那么站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我回到屋里,看到桌上那张银行卡。
我拿起来,想扔掉。
但最后,还是收进了抽屉。
不是我要他的钱。
而是我想,这或许是我们母子之间,最后一点联系了。
他走了。
我的生活,彻底恢复了平静。
我继续卖我的鱼,画我的画。
我用自己的积蓄,把那个三十平米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
墙刷白了,换了新的家具,屋子里亮堂了很多。
我还养了一只猫。
一只橘色的,很胖的流浪猫。
我叫它“多福”。
希望它多福,也希望我多福。
有时候,我坐在阳台上画画,多福就趴在我脚边打盹。
阳光照进来,暖洋洋的。
我会想起明辉。
不知道他在国外,过得好不好。
会不会按时吃饭,会不会照顾自己。
想归想,但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他。
他也没有联系我。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后,又渐行渐远的直线。
可能,这一生,都不会再有交集了。
这样,也挺好。
两年后,我的鱼摊旁边,新开了一个水果摊。
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姓李,大家都叫他老李。
老李是个鳏夫,孩子在外地工作,也是一个人生活。
他人很和善,也很勤快。
每天收摊,都会帮我把沉重的鱼箱搬上三轮车。
有时候,会送我一些新鲜的水果。
一来二去,我们就熟了。
市场里的人都开玩笑,说我们俩挺般配。
我听了,只是笑笑。
我已经没了那份心思。
一个人过,挺好。
有一天,老李收摊后,红着脸,递给我一束花。
是几支康乃馨,用报纸包着,有点蔫。
“陈……陈兰,”他紧张得有点结巴,“我……我没啥文化,也不会说好听的。”
“我就觉得,你是个好女人。”
“你要是不嫌弃我,以后……让-我来照顾你,行吗?”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张朴实、真诚的脸。
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了。
我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说,让我想想。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问自己,陈兰,你还敢再相信别人吗?你还敢再把自己的后半生,交到另一个男人手上吗?
我没有答案。
第二天,我去上国画课。
老师给我们看了一幅画,是齐白石的《虾》。
老师说,齐白石大师画的虾,活灵活现,充满了生命力。虽然只是几只小小的虾,却能让人感觉到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看着那幅画,突然就想通了。
我这一生,就像一只虾。
在生活的泥潭里,摸爬滚打,被踩过,被嫌弃过。
但我,从来没有弯下过我的腰。
我靠自己,活出了我自己的样子。
我为什么不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
我的人生,应该由我自己做主。
我值得被爱,也值得拥有幸福。
下课后,我去了菜市场。
老李正在收拾摊位。
我走到他面前。
“老李。”
“哎,陈兰。”他看到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从包里,拿出一幅我刚画好的画。
画上,是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鸟。
我把画递给他。
“我不会说话。”我说,“以后,请多关照。”
老李愣住了。
然后,他咧开嘴,笑了。
笑得像个孩子。
阳光下,他的笑容,比他卖的任何一种水果,都甜。
我和老李,就这么在一起了。
没有婚礼,没有仪式。
就是简简单单地,搬到了一起。
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踏实。
他会每天早上,给我做好早饭。
我会每天晚上,等他一起收摊回家。
我们会一起逛公园,一起看电视,一起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拌嘴。
我才知道,原来,两个人一起生活,是这种感觉。
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疼着,是这种感觉。
我的人生,好像终于完整了。
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明辉。
但我不再怨他,也不再恨他。
他只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一个,我曾经用尽全力去爱,最后却不得不放手的过客。
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
希望他能真正地长大,真正地懂得,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的故事,就到这里了。
很平淡,是吗?
就像菜市场里,一颗被踩扁的白菜,一滩无人问津的鱼血。
但这就是我的人生。
一个卖鱼女人的,真实的人生。
我不后悔我受过的苦,也不后悔我做过的每一个决定。
因为,是那些苦难和抉择,塑造了今天的我。
一个,虽然满身鱼腥,却活得坦坦荡荡,清清白白的,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