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越来越多明星签下那则「道德条款」

发布时间:2025-05-31 05:29  浏览量:3

明星道德条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百年前的美国派拉蒙电影公司。当时,一个跟派拉蒙签了演出合约的艺人涉嫌谋杀强奸被逮捕,虽然他最终被判无罪,但项目因此受到抵制,派拉蒙从此在艺人合同里创立了道德条款。

近年来,在中国影视行业中,「道德条款」也逐渐变成了摆在明星们面前的必选项。它是上至明星,下至剧组摄影灯光等工作人员都在被要求遵循的一种道德准则,它禁止的行为正在变多,且违约金数额惊人。

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必要,娱乐明星们享有极高的社会影响力和薪酬水平,自然也需要承担与之对应的社会责任和约束,道德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艺人起到警示作用,使他们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但另一方面,比道德条款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健全,例如,如何界定违约、如何处罚、如何追偿?这是一场明星与经纪公司、片方、投资方的博弈,目前,从未止息的「塌房」事件表明,即便道德条款越来越长,它能拦住的事故也依然有限。

楼塌时分

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前及签约后,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吸毒、嫖妓、赌博、斗殴、涉黄、酒驾、出轨…….;其他导致自身形象遭受负面评价的事件;通过伪造材料、学历造假等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发表任何政治、种族、性别等相关的敏感话题……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约酬金,并按照合同总额3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若不能弥补甲方、投资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在我手中的是一份艺人聘用合同,这部分涉及对艺人私德约束的条款,通常被称作「道德条款」。值得注意的是「签约前及签约后」,相当于要你保证从出道前,到签约后不限定的时间里,都没有做过「错事」,这几乎算是一种终身保证。怎么说服艺人签下并尽可能少地改动这份条款,是今天的影视公司或者品牌必做的一步努力。

毕竟,有的「房」已经塌了好多年,发生在影视行业的次生灾害仍在持续。去年4月,郑爽与某影视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新增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到了9月,该公司因欠款2700多万未履行成了失信企业。

去年底,我见到了一家影视公司的老板张清华,他仍在试图追回2017年的一笔失败的投资,而追债困难的症结之一,在于道德条款过于粗糙。

在投资前他曾进行详细的考察,这是一部叫《深渊行者》的电视剧,由翟天临、张俪、张丰毅、张嘉译、包贝尔、吴秀波等知名演员出演,某头部卫视也曾表达过明确的播出意向。该剧主投方天瑞传媒的董事长荆先生后来告诉我,当时他已经谈好了电视台和网络平台,两边的收购加起来一集可以卖到640万起步,它的投资成本为一集300万左右,约100%的收益回报。

于是,张清华的公司投资一千多万成为联投方,占总投资10%,这些钱是公司当时几乎所有的流动资金,还借了不少外债。「孤注一掷了。」

如此大胆的投资在当年并不稀奇。就像房地产业最兴盛的年代一样,大明星正如被争抢的土地资源,只要拿下明星,撬动巨额资金,戏就不愁卖。一时间,影视行业的「高楼 」四处涌现,唐德影视就以范冰冰主演的《武媚娘传奇》一炮而红。2016年,唐德斥资5亿,预备打造被称为「亚洲电视剧单体最大投资」的《巴清传》,还没拍完,网络独播权就卖给了优酷,拿到了预付款2.16亿;江苏卫视和东方卫视又各花2.325亿人民币买下《巴清传》的卫视首播权,加起来已经9.45亿。投入5亿,来年就可以丰收10亿,整个市场都对这片土地之肥美有了领教。

2017年,《深渊行者》完成了拍摄与剪辑,张清华看过成片,觉得内容不错,然而一年过去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一直没下来,项目也没卖出,他开始着急了。主投方老板荆先生解释,这部剧是缉毒题材,又预备在某卫视黄金档播,片子过审需要时间。就这样等到了2018年的9月,一天深夜,张清华突然看见一则吴秀波的出轨丑闻。

张清华和荆先生曾坐下来拉片子对过吴秀波的戏份长短,考虑了换脸的可能性——虽然他只是剧里的配角,但每集都有戏份,「换头」重拍和后期所需费用不低。荆先生认为,没准事情一过就平息,便没换。

就是这一耽搁坏了事。3个多月后的2019年1月,演员陈昱霖的父母突然在网上公开声称女儿正在被关押,吴秀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起诉了他曾经的女友。全网针对吴秀波的负面评价纷至沓来。几天后,吴秀波主演的一部电影宣布撤档了。

雪崩发生了,市面上针对《深渊行者》即将下架的猜测四起,荆先生忙于打消投资人的担心。期间,「娱乐资本论」采访荆先生,还遭到痛斥,「谣言,毫不知情,片子一点问题都没有!舆论能吃人,我们片子的事希望你们提都别提,乱写我一定告你们!」

然而,一个月后,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2019年2月,翟天临的学术不端丑闻曝光,他是这部剧最重要的主演。这一次,张清华知道彻底完了。一个多亿就这样在硬盘里沉睡,相当于重金炼成一块废铁。

他们后来多次后悔,还不如第一时间筹钱把吴秀波的脸换了,赶紧让项目上马,「相比后来(翟天临)出的问题,那时换吴秀波的钱应该还是能接受的。」

当时,张清华公司的下一部剧急需用钱,由于《深渊行者》毫无预料地折戟,公司资金链一度断裂,他和几个投资人抵押了自家的房子凑钱,公司也裁员了30%,「差一点没挺过去。」拍这部戏时,主投方荆先生手上只有几千万,其他都是各种渠道融资来的。火势蔓延殃及池鱼,公开信息显示,一个80后个人投资者也筹了1000万元投了进来,其中有150万是向朋友借的,后来因钱还不上被朋友告上法庭。给荆先生的公司做债券发行担保的公司也因其未能偿付债券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后来成为被执行人,被纳入限消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还有什么办法呢?聊到这里,张清华的情绪已经麻木了,他起诉过荆先生的公司,案子都胜诉了,也申请过法院强制执行,查封了荆先生的两套房子,后来发现房子早已被荆先生抵给别的债主。荆先生最终也只凑出50万还他,还不是现金支付。但张清华始终很难真正地恨荆先生,因为「他自己所有的钱也砸进去了」。

我在朝阳区一个办公室找到了这个当了5年「老赖」的老板荆先生。这个神情紧绷的60后眉宇间有一种被生活重锤过后的和善。出事后,他的电话号码倒是一直没换,交谈期间,我依然看着他的电话不断响起,随后被挂掉。

根据威科先行的裁判文书,他有不下9个个人或公司债主,连导演费都欠着。他告诉我,为了填这些填不完的窟窿,他连高中同学和小学同学的钱都借了。

吴秀波刚出事时,他还没有慌乱的感觉,到翟天临的新闻爆出,那心情就是「天塌了」。

后来他才知道,当舆情处在进展中时,各方都在观望,更常见的处理就是「搁着」。就这样,「搁」到市场已经对这部片的结局有了明确的判断,当初给出意向的购剧方都没了踪影。

期间,他的公司持续地被债主告上法庭,这家曾经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被摘了牌。「我们从每年净利润将近一个亿沦落到今天。」

如今的荆先生就像独自环抱着一个价格畸高的烂尾楼,这栋楼需要极大的资金「换脸」才能解套,而张清华认为这个项目几无复活的可能。他曾劝荆先生找翟天临和吴秀波打官司讨要赔偿,毕竟跟艺人签合同的是荆先生公司一方,但荆先生没同意。

荆先生告诉我,虽然他和艺人签过道德条款,但那个年代的条款很粗糙,只列举了禁止的行为,没在行为后加一句乙方应承担的后果,即当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给项目造成损失的话要怎么赔偿。律师说这个官司很难打。「那时我们对这方面不仔细,要追偿就比较困难。」

总是要等到交通事故发生多了,人们才会意识到安全带的重要性。

图源微博@电视剧深渊行者

一种避险机制的诞生

在北京朝阳一家律师办公室,我见到了娱乐法领域的专家郑小强,他从2010年开始专攻影视领域,当时国内的艺人合同里还没有道德条款,它的首次出现是2014年,因为两件突发事件——当年5月,黄海波被曝嫖娼;8月,柯震东被曝吸毒。

黄海波主演的电影《胜利》无法上映,电影的广告赞助方南极人把摄制方张猛工作室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广告费。由于双方没有签过道德条款,最后法院以合同中常规的「不可抗力」来解释这个结果,即将黄海波嫖娼导致电影无法上映解释为「不可避免,不能预见」的情况,在不可抗力条款下,损失互不追究,因此,南极人的索赔没有被支持。这场官司,被行业引为一个巨大的前车之鉴。

同年9月,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了禁止劣迹艺人出镜发声的通知,特别列举吸毒和嫖娼。从那时起,对这两个行为的禁止,成为国内道德条款的「雏形」。

张清华和荆先生投拍电视剧出事的年份是2017年,事实上,直到2018年之前,这些条款的内容通常都较为粗糙,由于约定不清,在法庭上不一定能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到2018年以后,道德条款才借由多次的事故教训,达到了修订完善的高峰。

这一年,艺人「塌房」事件迎来一个爆发期,一众影视项目因此崩盘。唐德影视斥资5亿投拍的电视剧《巴清传》主演高云翔在悉尼因涉嫌性侵被捕。新闻一出,唐德影视在3天之内市值蒸发8亿,为了补救,女主角范冰冰还拉上了当时的男朋友李晨来补拍高的戏份。然而就在高云翔案发两个月后,范冰冰自己也陷入了税务风波。

2017年高云翔杀青,《巴清传》剧组合影留念。图源微博@电视剧巴清传

2019年1月30日,唐德影视发布业绩报告,主动承认因为《巴清传》未能及时播出造成巨大亏损。10月,唐德影视发公告宣布要重拍《巴清传》,换头重拍预计花费6000万,但《巴清传》至今仍未播出。此事之后唐德也从百亿市值蒸发得只剩不到30亿。

所幸,因足够完备的道德条款,唐德挽回了一部分损失。虽然高云翔后来经澳洲法庭审理被宣告无罪,但这部剧因舆情被禁播已成事实。他与唐德影视签的「演员聘用协议」明确规定过,如果演员本人出问题要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法院于2022年作出判决,高云翔需向唐德支付赔偿款488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早在2018年,唐德影视就向法院请求对高云翔与董璇名下价值共计6382.4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天眼查上的案件执行信息显示,法院如今已强制执行了总额达4942万余元的赔偿款项。

在高云翔与唐德案陪审团解散当天,不能播出该剧的山东影视也起诉了高云翔,索赔一亿三千万,然而,据有关人士透露,山影当初给出聘用合同的时间比唐德更早,当时还没流行这套道德条款,山影就这样败诉了。

一时间,郑律师的片方客户对道德条款的需求大增,此后,明星每出现一项新的负面舆情,片方便要求合同里的禁止行为再加一项。进入2021年,先是「郑爽代孕弃养」,然后是「吴亦凡涉嫌强奸被刑拘」,再到「李云迪嫖娼被抓」,在这被称为「明星塌房元年」的一年里,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饭圈』乱象整治」行动,明星合同里的道德条款内容也由大致描述写成了详细描述。

经过多年的「锤炼」,如今,道德条款已经成为艺人合同里最长的一个项目,它最常见的禁止行为有:私生活混乱、插足他人婚姻、家暴、代孕、欺骗粉丝的感情、学术造假。有个律师见过的最长的道德条款写满了2页纸,出品方生怕列得不够。有人与某大平台签约时,发现自己还被要求在很长的期限内不能离婚。除了将「失德行为」扩大,片方还在尽可能拉长艺人道德条款的时间期限,也将越来越多的演职人员列入约束。

郑小强律师向我展示了自己最近正在起草的道德条款合同,与我预想的不同,这份合同不是片方给艺人的,而是给导演的。如今,连编剧、导演、制片人、摄影指导,没著作权的灯光师、后期剪辑也开始被要求签艺德条款,「即使只是剧组的一个小工,也可能被网络放大,个人的事情会被说是某电影的剧组人员,成为舆情。」他解释道。电视剧《狂飙》中一个小配角曾经的涉毒史引发舆情就是例证。

这十年来道德条款发展壮大的背后,是明星与公众的权力地位发生着颠覆与重构。从2018年范冰冰的「阴阳合同」,到2021年郑爽的「日薪208万」曝光,当明星的畸高收入与道德瑕疵同时揭示于日光之下,那些道德瑕疵也变得前所未有地刺眼。

荆先生从2006年开始做电视剧开发,投了5部剧,前两部都卖得很好,在他看来,在一个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娱乐产业,当流量和粉丝效应明确会增大赢面时,影视公司就会对明星资源进行抢夺,「演员的薪资再高,我们制作方一算账,再高的演员用他肯定是会挣钱的,只是影响制作的质量而已。」他记忆中最疯狂的时期是2010到2016年,当时电视台还有雄厚的广告费,刚刚崛起的视频平台也在为占领市场进行着疯狂的金钱投入,两边给的钱一相加,他一部戏有时能赚到成本的两三倍。

回忆起最后这部使他沙场折戟的电视剧,他语气里依然无法抛却某种自赏与遗憾,故事雏形源自一个真实的缉毒故事,团队开发剧本用了两年,但他最满意的还是演员阵容——对那时的环境而言,演员就是一切。

最终,荆先生把他在最好的时候赚到的所有钱,全部赔在了这一部电视剧上。曾经被追逐的明星效应,如今成了项目最大的风险因素。

图源视觉中国

博弈

当然,并不是所有演员都愿意或者敢于接受这些圣人般的道德约束,每一份最终被签署的白纸黑字,都是双方绞尽脑汁博弈的结果。

为此,我见到了韬安律所的刘芳律师。刘芳处理过很多业界知名案例,当作为艺人的法律顾问时,刘律师会建议将合同中的一些模糊条款予以明确界定,例如,把「不能出轨」的表述改成「不能婚外恋」,原因在于情感是有模糊地带的,恋爱双方对于一段感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不一定有共识,而婚姻的存续状态则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在情感纠纷中,要想获取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来自证清白,实属不易。当然这里也有幸运儿,根据毛晓彤工作室公开的信息,毛晓彤就是在跟男方分手期间,及时保留了男方出轨的录音证据,才能及时在后来的一场舆论战中脱身。

当郑律师担任演员的顾问时,常常在合同博弈时提出,需要当舆情达到一定程度,比如引发严重社会负面评价,甲方才能求偿。最好再增加一句:必须证明因艺人的负面舆论导致影片或电视剧不能上映,增强因果关系。毕竟,一部电影可能出现舆情问题的环节特别多,有的片方会把项目不能上架或者票房不好全怪到艺人身上。「艺人也跟我说,合作方现在一有风吹草动就要求解约退钱,完全没有安全感了。」

如今,公众对明星的道德审判已深入到细枝末节,如果严格按照道德合同执行,那么艺人一旦有违法行为,片方就有权要求退钱。2021年,演员张一山在郊区的一个山上开车时拐弯压黄实线行驶,被网友发现后骂上热搜。「你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会不小心闯一次红灯吗?」郑律师说。

去年8月,一位不甚知名的演员因一段真假难辨的录音被扣上「嫖娼」的帽子,他气愤地发出了无犯罪证明并表示,自己因为这起谣言被停止了一切工作,「我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一件我没做过的事情……之前沟通的工作全部叫停……就算你出了无罪证明大家还是会觉得你有问题……」

在刘律师看来,自证清白是一项困难且过程颇为复杂、棘手的任务。尤其在公众人物身上,在法律的框架内,他们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名誉,但这通常是一个漫长且成本高昂的过程。同时,即便胜诉,公众的记忆和媒体的报道也可能给他们的职业生涯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因被他人指认为曾经使用过违禁药物,某艺人曾前往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了毛发及尿液检测,并晒出了相关检测报告澄清自己被冤枉,然而,评论里一直有网友质疑其真假,还有人认为,现阶段的毛发并不能证明该艺人多年前没有做过这件事。至于涉及两性关系的指控,要自证则更加困难了。

每一份道德条款的最终定稿,往往都是经过双方深入博弈后的产物,其中占据更强势地位的一方,通常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刘律师见过条目最多的一份道德合同来自某奢牌化妆品,该品牌把任何可能会产生影响的细节都纳入其中,甚至涵盖了艺人的所有关联方,比如合作伙伴、粉丝群体以及代言的其他品牌等,一旦这些关联方出现负面舆论,该品牌即有权立刻解除与艺人的合同。该品牌从不允许艺人方修改道德条款,「如果争执过多,品牌方就会站在道德制高点质疑艺人方,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问题?」

而在约束期限上最苛刻的道德条款,莫过于各大网络视频平台——基本等同于终身限制。平台之所以想要尽可能长的约束期,是因为平台上一部剧存在的时间可能很长。假设该剧的版权期是50年,万一才播了10年,艺人出事了,剧集下架,平台利益就会受损。因此,当出品方要把剧集销售给网络平台时,就会被要求签道德条款,保证在足够长的期限内,艺人一旦因为艺德导致节目出问题,出品方就要给平台退钱。

于是,链条的下一环,投资出品方跟艺人签道德条款时,也会尽可能把期限拉长,就这样,从平台压到投资方、从投资方压到制作方,最后再从经纪公司压到艺人本人,一条道德条款的锁链将所有人拴在了一条船上。鉴于如今的视频平台在影视市场上的强势地位,很少有电视剧背后没有大平台的身影,于是这样近乎等同于终身期限的合同处处可见。

当然,艺人方面的代理律师也会在时限修改方面做努力。刘律师通常主张,把时间限定自签约之日起,延续至电影上映或电视剧首次播映结束后两三年。如此,从艺人的立场出发,就能避免甲方把艺人签约前发生过的问题或很久之后可能的变化也纳入其中。毕竟,每个人都有「历史」。

不公平和弱肉强食在道德条款的博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为影视制片公司以及艺人提供法律咨询的一艺法务告诉我,平台方基本都不会同意修改,除非该平台非请这个艺人不可,或者确定请了这个大明星会带来明确的收益。「涉及道德条款的修改通常需内部开会一事一议。」

刘律师代理的艺人普遍具有较高的咖位,因而有时能争取到一些时限方面的商榷余地。然而,对于知名度较低的艺人而言,就几乎没有任何改动的余地。对于这些小艺人来说,机会本来就来之不易,特别是在当前影视行业开机量锐减的背景下,处于行业末端的艺人常常面临无戏可拍的困境,因此他们通常并不敢对道德条款提出修改要求。「小角色可选演员很多,张三不行,片方就去找李四,李四没准就同意这个苛刻的条款。」 郑律师说。

如果演员被认为违反了道德条款,甲方通常可以立马解约、要求退还片酬,违约金通常是片酬的二到三倍,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项目受到的损失,就要再继续赔。郑律师对此抱有质疑,一个演员可能片酬是1000万,但这个项目投资一个亿,那(出事的话)就要赔偿一个亿吗?

在郑律师看来,客观上,很多演员确实也还不起动辄几个亿的全片总投资款——「他们过去虽然有高收入,但也是按高收入的预期去配置资产的,包括买别墅、豪宅,消费很高,你突然要他赔偿整部剧的损失,他可能真掏不出钱来。」对本身经济收入就不稳定的小艺人来说,这个债务风险就更巨大了。

图源剧集《影后》

困难重重的追偿

事实上,即使签了完备的道德合同,当艺人「塌房」导致项目受损,出品方和平台方想追偿也不容易,一要看法院能不能支持,另外要看胜诉后能不能成功执行。

第一步是在法庭上举证,证明一部作品的损失是由于艺人「塌房」造成的。从公开的案例来看,这种证明非常困难。除了少数像吴亦凡、郑爽这种「塌得特别确凿」的艺人,其他许多艺人实际「塌」在一个边缘地带。

对劣迹明星的认定从来不是一份纸面文件,它存在于行业内和市场的共识之中。

第二步,想要索赔,需要量化项目受到的损失,这也是一个难点。郑律师提到,曾有一部重量级大片,该片主演在上映前被曝出私德问题。因为某些特殊时间原因,电影在当时非上不可。后来,该片票房确实不理想,资方严重亏损。「就这种情况,资方怎么索赔呢?影响一部电影票房的因素有很多,你怎么证明这个电影本来可以卖10个亿票房的,但就因为艺人的原因只卖出一个亿?你是很难证明和主张的。」

第三步是执行。即使官司打赢了,律师们很少见到大明星主动还钱。郑爽「塌房」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状告郑爽的官司打赢了。但根据裁判文书记录,郑爽并没有主动还钱,因此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然而一直到2024年3月,法院表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该案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同时,对于大公司来说,卷入诉讼就意味着成为一个负面焦点,公司一般会希望通过资源置换等方式私下解决,避免对簿公堂。而且,这类诉讼的周期都很长,最终资金链仍然还是容易出现问题。在一艺法务经手的项目中,除了舆论影响较大的塌房艺人被出品方起诉外,其他大部分的处理方式是和解,由艺人及艺人经纪公司退还全部片酬,违约金部分则可商榷,此后,由出品方进行后续处理并争取上映播出,包括补拍、AI换脸等。

此外,对于某些非常大牌的艺人,道德条款很难起到威慑作用,不少人自己就是经纪公司的老板,其权力在内部已经扩张到了无人约束的地步,无人敢去提醒他,同时他们自己也存在较重的侥幸心理,因此,即使到了拥有众多前车之鉴的今天,明星丑闻仍在源源不断发生。

因此,有些艺人的翻车是偶然,也是必然。一位案件相关人士给我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男艺人某晚找了陪侍服务,发现对方身体不适后,便支付了一万元现金让她离开,于是女孩把钱塞进自己的爱马仕包包里,骑共享单车走了。由于被男方灌了太多酒,她骑到半路摔下车,一个路过的外卖员把她扶了起来。起身后她发现包不见了,外卖小哥却坚称没见到她的包,双方闹到了派出所。「失窃」金额不小,警方带着女孩回到了她当晚去过的地方调查,正好撞见正在进行新的招嫖活动的男艺人。爱马仕包安然放在房间里,她忘记自己并没有带走。

事情就这样不可思议地在众多巧合之下发生了。紧接着,一些对该艺人疑似嫖娼的猜测不胫而走,粉丝反应激烈,艺人团队几乎是手忙脚乱地放出了辟谣。就在这起辟谣之后,公安部门不指名道姓地发出了通报,不出几小时,一系列品牌相继发出宣布与该艺人解约的公告。

郑律师表示,如果有些艺人身上是埋了「雷」的,那出事只是早晚问题。在早期的时候,有些甲方明知有雷还心存侥幸,为了流量而涉险。

「我们常常提醒艺人,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艺人应当紧随主流价值观,心存敬畏、言辞谨慎、行为有度。」刘律师如此评论,然而遗憾的是,可能与过早脱离校园有关,有些人缺乏法律认知,难以被劝服,甚至他们周围缺乏敢于直言的人。

图源剧集《影后》

脆弱的高楼

投资《深渊行者》失利之后,张清华的公司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不再联合投资大型电视剧,转而投轻量级电视剧,以四大平台的定制版权剧为主。《以爱为营》就是他们公司与芒果TV合作出品的剧。

以前,他参与的项目几乎都是「先拍后卖」,好比自己先花钱做好了菜,再来市场上吆喝,中间一旦艺人出事公司就血本无归。而进平台的厨房来下厨,就能让资金雄厚的大平台更多地承担风险。他告诉我,身边除了几个头部的影视公司,剩下大部分公司都转向跟大平台合作做剧了。德塔文《2023-2024剧集市场白皮书》也佐证了这一判断,如今制作公司的版权剧输出数量仍在持续下降,当前的开机率主要由三大视频平台支撑。

风险的确转移了,但获利也变得微薄。平台做事精打细算,一个亿的项目,先刨除演员的费用,再给你10%的毛利,回去算一下账,这点钱刚够维持公司运转。为了赚钱,许多公司不得不压缩成本,荆先生认为,这无形中降低了产出精品剧集的概率。

荆先生怀念当初的日子。2000年广电总局出台规定,港澳台合拍剧、引进剧不能在黄金时段播出,内地电视剧开始茁壮发展。2002年导演尤小刚到台湾,发现黄金档在播《橘子红了》,同时香港播得最好的戏是《康熙王朝》;再之后,国家要求电视台制播分离,把制作全部交给市场,民营制作公司活跃起来,电视剧制作水准不断拉升,《甄嬛传》这样的剧集也诞生了。

如今,影视行业不可控因素过多,许多原本看好该行业的业外资本也在撤离,资金的匮乏进一步减少了开机量,据统计,去年7月开机长剧数量仅为4部,除去因疫情暴发而零开机的2020年2月,成为有明确记录以来开机新剧数量最少的月份。对许多继续选择在道德条款上死磕的民营影视公司来说,这也成了他们能掌握的为数不多的安全带。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公司转而投资短剧,因为短剧投资少,周期短,风险较小,即便下架,带来的损失也是相对可控的。

在荆先生和张清华看来,无论是选择为平台做剧、转向短剧,还是签订越来越长的道德条款,都只是一种自保的方式,从未止息的「塌房」事件表明,道德条款能拦住的事故实在有限。

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道德条款未能解决的问题,郑律师认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更具体、完善。目前对失德艺人的惩罚没有明确的法律边界,艺人一出舆情,所有商业活动被停止,停止到什么时候,各方要在多大范围承担责任,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了尽早阻隔风险,相关项目只能先全都下架,合作全部停止,最终各方受到的经济损失都变得不可估量。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各方无法完全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会不断在道德条款上层层加码。

郑律师曾参与全国人大邀请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著作权法》等多部相关法律立法的研讨,近些年参与过许多行业内会议。他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联合出台相关法规,对不同的情形实施细则细分,「像强奸这种重罪是永久禁演,但对交通违章是不是要轻一点?对感情纠葛是否也再轻一点?《证券法》对无良券商和投机倒把行为都有相应的惩戒期限,公务员有《公务员法》,律师也有《律师法》,做演员是演员的职业,如果因为一件可能不是特别严重的事情就永久性地不准他出镜发声,就相当于把他的劳动权剥夺了。」

由于其中缺乏明文规定,业内的仇家与竞争对手常常利用舆情来互相陷害。去年,某艺人试图复出,其主演的剧集片方刚刚试探性地放出点消息,很快被对家举报,不得不再次撤下发行计划。还有位艺人已经被法庭判决无罪,但其更名后出演的话剧只演了两场,还是被封了。

著名律师张起淮曾代理包括王宝强离婚案在内的许多备受关注的案件,他发现,有的艺人已经被处罚过了,并得到有关部门关于问题已解决的肯定答复,他们非常渴望重回舞台,但市场始终不敢启用他们。「劣迹艺人就像桌上有一滴墨水,但这滴墨水可不可以被擦掉呢?它是终身不能擦吗?运动员还有禁赛期,对艺人能不能有一个处罚期?演员一旦沾染上舆论,片子就被搁下来了,可这里谁来负责对其中不实的信息进行鉴别呢?」

在郑律师看来,虽然市场和舆论有自己的选择,但如果法律层面对艺人失德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市场和舆论也能成为一种正向的引导,或许能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除了法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风险体系也能成为道德条款以外的另一条安全绳。张清华说,每次投资拍戏他都要抵押自己的房产,卖片回款后再赎回来,「在银行看来,戏不算一个固定资产,银行要借你钱、别人要借你钱,你只能抵押房子。」而在好莱坞,融资和发行有缜密的系统,当出品方把片子全球预售,把海外版权卖出去后,就可以通过预售合同来抵押贷款。此外,还有保险公司做完片担保,如果公司不能按时按预算完成影片,担保公司会接管一个项目。

不过,接触的艺人多了,在刘律师看来,道德条款确实有其积极的意义,毕竟文娱产业在很大程度上以艺人为核心资源构建,这种作品的本质属性要求它必须应对艺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她认为,道德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艺人起到警示作用,使他们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毕竟,许多艺人的粉丝群体年龄偏小,甚至尚未进入大学,如果他们的偶像做出违背法律或道德的行为却未受惩罚,这无疑会向粉丝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信号,即此类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在和艺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她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督促艺人行事更谨慎,毕竟未来大众对艺人的道德标准可能还会提高。近几年,全国各地的行业协会也陆续成立了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郑律师是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委员,他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从业者在主动加入协会学习,以便更早地了解下达的新意见,规范自身。

至于那些已经倒下的高楼,依然躺在废墟里,很少有人再会靠近,拾起一片残骸,毕竟这一行巨大的利益足够诱惑新的血肉不断涌进。我已经结束了对荆先生的访谈,他送我走出办公室,过了好久我回头看,他还一直站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