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 在单位一个人吃亏后再次吃亏的可能性更大

发布时间:2025-06-01 00:46  浏览量:3

在单位一个人吃亏后再次吃亏的可能性更大,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比如提拔干部,一般有任职年限限制,要提拔,必须在下一级任职一定年限,这会导致在提拔上吃亏的人步步吃亏。再比如评选人才荣誉称号,一些人本身得到的人才荣誉称号就有问题,若再按他得到的人才荣誉称号作为后面享受待遇的条件,这会让人才评选误差再次放大。一个是人性方面的原因。比如一个人本身应该提拔,但没有提拔,别人对这个人可能会产生更多偏见和误解,会更多认为是这个人有问题,而不是别人有问题。另外,有些领导提拔自己的关系户,不提拔该提拔的人,过后如何给大家解释,自然会多说被提拔人的优点,多说不被提拔人的不是和缺点,让不被提拔的人在群众中的形象更不好,这会让吃亏的人不仅再次吃亏,还要承受冤名,即不仅受亏,而且还要受冤。

在一个单位如何防止一个人吃亏后再次吃亏,第一,需要选拔制度设计更科学合理。对吃亏的人要有补救制度设计,目前这方面的制度还比较欠缺。在干部提拔上,对前一次吃亏的人应优先考虑提拔。在人才评选上,要始终盯紧原始业绩。第二,选拔单位一把手一定要慎之又慎。越是重要的岗位,越要重视选拔问题,越要做好选拔工作。选拔一把手的程序与选拔二把手的程序应有所区别。要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人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