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祈福放生2.5万斤外来鲶鱼”火上热搜:暴露多少无耻病态群体
发布时间:2025-06-05 06:00 浏览量:1
文|和真
编辑|洲洲影视娱评
当“积德行善”的执念撞上生态红线,当愚昧的“善意”化作水域杀手,2020 年那场震惊全国的“2.5 万斤外来鲶鱼放生事件”,至今仍在叩问:
“为何有人甘愿花 10 万元买罪受?”
当放生变成“放死”,当祈福沦为“造孽”,这场荒诞闹剧背后,藏着多少被迷信遮蔽的科学盲区,又暴露出多少亟待填补的法治空白?
过年挂灯笼、去庙里烧香、上道观求签,在我国,祈福的文化可以说是贯通古今。
或是祈求家人平安,或是祈求财运亨通,大家往往是想图一个心理安慰。
然而就在一众“正派”祈福方式中,有这么一个“歪门邪派”的祈福方式——放生。
放生这一理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佛教文化,被当世人普遍认为是积德行善的方式。
然而随着时代的更替,这种本是弘扬佛教文化的行为却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
自称“法师”的人会到处留下联系自己的方式,通过连哄带骗的方式让人们通过他们的渠道购买需要放生的生物。
这些人的理念是:
“生命是无价的,放生就是在拯救生命,这样一来不管前世造了多大的孽今生也能还完,同时也能保证以后的路越走越顺。”
至于为什么要从他们那里买,“法师”们也说得头头是道。
“我们这的活物都是精挑细选的,都是开过光的。”
然而这种一听就是哄骗小孩的话却有大批大批的人愿意相信。
这些盲信放生派“法师”的人,往往不会考虑放生所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完全不考虑放生的物种会不会破坏生态平衡,也不懂盲目放生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甚至于被警察拘留之后,他们也会反问:
“我干的可是行善积德的好事,你们抓我干什么?不怕遭雷劈吗?”
不管是放生派的“法师”还是“信徒”,这些人就像打了洞的老鼠,堵住一头还有一头。
甚至警察出面阻止也依然我行我素,最后不仅没能放生,还因此“杀生无数”。
近日,为了聚焦“严格公正司法”,也正好赶上了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央视网总结了一些经典案例供老百姓参考,而其中就有一则经典的“杀生式放生案件”。
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的行为对环境生态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至今提起来也让人议论纷纷。
2020年12月,一名徐姓女子为了给家人朋友祈福,就受到了放生派“法师”的蛊惑。
在“放得越多,福报越大”的哄骗下,徐女士一口气从刘某那里买了9万元的鲇鱼。
徐女士一开始选的是江苏省常州市的钱资湖,然而因为这么多鱼目标太大,被周围的居民阻止。
本以为经过警察和相关人员的劝导后,她就会放弃这一离谱的行为,可谁知道她只是口头答应下来,背地里早就研究好去哪里继续她的“放生事业”了。
辗转之下,徐女士偷偷来到了长荡湖附近。
眼看四下无人,她便开始了向湖中倾倒鲇鱼。
然而这种鲇鱼是革胡子鲇,属于热带鱼类,放生在淡水湖无疑是“死路一条”。
然而徐女士压根没打算了解自己放生的鱼是什么种类,她只管一股脑的全放进湖里。
结果就是革胡子鲇鱼在湖里扑腾不了多久就肚皮朝上了。
徐女士拍拍屁股走人了,深藏功与名,然而长荡湖的本地鱼和打捞人员却苦不堪言。
先是腐烂革胡子鲇的尸体对水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本地鱼深受其害。
紧接着就是高达20000斤的鲇鱼堆满了湖底,仅仅是打捞行动就从2020年进行到了2021年。
经过这件事,当地的渔民和渔政部门对徐女士可以说是“恨之入骨”。
最后经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涉事人员徐女士和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两个人不仅承担当地渔民的直接损失,还要承担服务功能损失和事务性费用。
当然,惩罚性赔偿自然也少不了,前前后后一共罚了5.8万元。
加上前面买鱼花了9万,徐女士这一趟花了10多万不仅没能积“放生德”,反而犯了“杀生孽”,甚至还给自己留了案底,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放生外来物种、放生流浪动物、甚至放生矿泉水里的微生物;
纵观放生案件里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其背后无不是一个个无知又迷信的人。
然而这些打着“出发点是好”的人,干的事却没能让一个人得到幸福。
就在今年4月份的重庆,一群人一车又一车的往长江边上拉矿泉水。
周围的路人本以为是哪个节目组来搞活动,可谁知道这群人拧开瓶盖就往河里倒。
经过询问才知道:这些人是来“放生矿泉水”的。
以前长江没有禁渔的时候,这群人就会来放生鱼类祈福。
即使是现在禁渔了,他们也会动歪脑筋来放生矿泉水。
这些人深信所谓"大师"的蛊惑——"万物皆有灵,连水中微生物都需解脱",
面对路人的阻止,他们还会怒声呵斥:
“不要打扰我放生,你这是来影响我的诚意和功德的!”
这种行为说是在“放生积德”,市售矿泉水经过严格杀菌处理,其中并无活体微生物,其行为已经和放生的初衷相违背,甚至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浪费水资源。
相比“放生”这些矿泉水,倒不如把这些矿泉水捐出去,不仅是大功一件,还真正意义上的做到物尽其用。
可悲的是这些人只是在“有样学样”地放生。
他们听信了“法师”的哄骗,固执地认为只要通过放生的方式就能积德。
这种无知的行为其实只会对其他人造成困扰。
这场耗时一年的打捞行动,打捞的不仅是 2 万斤死鱼,更是一面照见现代文明短板的镜子:
当“放生”需用法律来匡正,折射的是科学精神与法治思维的双重缺位;
当“积德”要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警示的是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亟待调和。
站在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的节点回望,徐某案早已超越个体教训的范畴 —— 它提醒我们:
真正的“善”,应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敬畏、对法律底线的恪守之上。
愿每一次祈福,都不再以生态为祭品;愿每一份“善意”,都能在科学与法治的土壤中,结出真正的善果。
部分参考资料:
澎湃新闻|女子为祈福放生2.5万斤外来鲇鱼,被判赔偿5.8万元
新京报|盲目放生2.5万斤鲇鱼,检察院以破坏生态起诉放生者和出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