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200万元!巴彦淖尔今起发放!

发布时间:2025-06-10 11:48  浏览量:1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巴彦淖尔市将在2025年6月10日起,开展2025年第四期“畅享美好生活·嗨购巴彦淖尔”购车补贴发放活动,本次活动将提供800个消费券名额,先到先得。活动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对在巴彦淖尔市可受理银联产品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乘用车的消费者(自然人)给予补贴。包括燃油车、新能源汽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

二、补贴额度

本次活动由巴彦淖尔市商务局发放补贴200万元,其中燃油车发放补贴80万元,新能源车发放补贴12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三、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活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以购车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落户时间:活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20日(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6月10日10:00时至2025年7月20日24:00

消费券(超市卡或石油卡)核销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24:00

四、补贴方式

采取先购后补、审核拨付方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申请,由巴彦淖尔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小程序将补贴消费券发放至购车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中。在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到期之前到政府指定活动商户(详见小程序规则详情,动态调整)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或刷卡(插卡、挥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商户支持的设备为准)、单笔消费满500元即可核销使用,逾期收回。本活动消费券之间可叠加使用。

五、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共发放面值500元消费券4000张。具体补贴标准:

(1)燃油车共投入资金80万元,名额共计:400个。购买燃油新车,每辆补贴2000元云闪付通用券,购车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税金额);

(2)新能源汽车:共投入资金120万元,名额共计:400个。购买新能源新车,每辆补贴3000元云闪付通用券,购车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税金额)。

六、申领步骤

步骤二:购车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搜索“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小程序,进入“2025年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申领补贴。

1.核对个人信息(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注册云闪付APP使用的且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等)。

2.上传完整、准确、清晰资料图片。

(1)身份证。补贴申领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两项)图片。

(2)发票。选择发票种类为“数电纸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

(3)行驶证。必须是巴彦淖尔市及所属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正面车辆信息及副页档案信息)图片。

(4)POS签购单。零首付的,仅上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汽车金融凭证即可,且金额不低于发票含税金额;非零首付的上传刷银行卡(或插卡、挥卡)支付购车款POS交易小票,金额为发票含税金额的10%或10000元以上。

注:汽车金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资金时,向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申请贷款的凭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不包括转账支付。

步骤三:系统提示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云闪付APP“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中查询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建议开通接收银联云闪付APP短信功能(短信通知功能开通方式:打开云闪付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设置”—点击“隐私设置”—点击“商业性短信管理”—开启“商业性短信”开关)。

特别提示:

(1)申领汽车补贴后至补贴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之前,请勿变更车辆信息,请勿变更实名认证的云闪付账户信息。因变更信息导致补贴消费券发放失败、不能使用等,由补贴申领人承担后果。

(2)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可修改申请补贴信息。修改流程为进入“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去修改”,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

(3)审核不合格退回修改的,需要修改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自退回修改之时起72个小时内完善和补证相关资料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补贴资格。

(4)申请人提供资料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超期的,在申请补贴期内且有补贴额度的情况下可重新提交申请。

(5)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仅以“巴彦淖尔市购车补贴”小程序内流程步骤说明信息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购车辆销售发票、新购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本次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二)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

(三)汽车购置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政府针对购车者的进一步补贴。购车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四)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因代报出现无法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情况,由代报的他人或中介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五)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六)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申请补贴,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购车人如因汽车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争议或矛盾,需自行与汽车经销企业协商解决,与本次活动无关。

(八)本活动与自治区汽车置换补贴或国家汽车报废补贴可叠加享受。

八、活动咨询

(一)巴彦淖尔市商务局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

邮箱:1115786126@qq.com

(二)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巴彦淖尔市代表处: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

邮箱:s4573862@163.com

编辑:王婷

校对:乔鸿

初审:石政勇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