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丨精神健康与社会
发布时间:2025-07-08 16:35 浏览量:6
精神健康的概念取决于我们的人性概念。在前一章,我力图表明,人的需要与感情根源于人的存在的特殊状况。人与动物共有的需要——饮食、睡觉、性满足——非常重要,因为这些需要根源于身体内部的化学反应,如果一直得不到满足,就会变得非常强烈。(当然,与性需要相比,这种说法更适用于人对食物和睡眠的需要,因为,未满足的性需要至少不会因为生理方面的原因呈现出其他两种需要所能呈现的那么强大的力量)。不过,即使全部满足了这些需要,也不足以使人精神健康。精神健康有赖于人所特有的那些需要和清感的满足,它们产生于人类处境的状况:人需要与他人相关,需要超越,需要有一个根,需要身份感,需要定位坐标系及信仰对象。人的几种重要的情感,诸如他对权力的渴求、他的虚荣心、他对真理的追求、他对爱情及友爱的渴望、他的破坏性和创造性,每一种促使他行动的强烈愿望都根植于人类的特殊状况,而不是像弗洛伊德所假定的那样,植根于原始性欲发展的各个阶段。
弗洛伊德以身体不同部位获得性冲动的满足为标准,将人格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口欲期,肛欲期,性蕾期(俄狄浦斯期),潜伏期,生殖期;也被称之为性心理发展阶段论。[图源:hemabhattgrowingkids.wordpress.com]
从心理学角度讲,人解决生理需要的方法十分简单;此处所面临的困难是纯粹社会的和经济的。对于他的人的一面的需要,人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极其复杂,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很多因素,最终,但并非最不重要,取决于他所在的社会的组织方式,以及这个社会组织如何决定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基本的心理需要根源于人类存在的特殊性,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得到满足,否则人就会精神失常,就如人的生理需要必须得到满足,否则他就会死去一样。不过,满足人的心理需要的方法多种多样,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与精神健康的各种程度之间的差异相对应。如果某种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人就会精神错乱;如果满足了,但令人不满意——从人这种存在的本性出发考虑——结果便是神经症(要么是明显的神经症,要么是以社会决定的缺陷的形式出现)。人必须同他人建立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关系是以共生或让渡权利的方式建立的,他便会丧失他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他脆弱,痛苦,变得敌视他人,或者情感淡漠。只有当他以友爱的方式把自己与他人联系起来时,他才能在保持自身完整的同时,感到与他人结合在一起。只有在生产劳动中他才同自然发生关系,与自然结合成一体,又不被自然所淹没。人只要仍然深切地扎根于自然、母亲、部族,就无法发展自己的个性及理性,就仍然是为自然所俘获的无助的猎物,但他决不会感到自己同自然是一体的。只有当他发展了他的理性和爱的能力,只有当他能以人的方式来体验自然界和社会之时,他才会感到自在、安全,感到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显而易见,在两种可能的超越形式中,破坏性会导致痛苦,创造性能带来幸福。我们也很容易便能看到,只有那种以对自己的力量的体验为基础的身份感才能给人以力量,而一切以集团为基础的身份经验都会使人不能自立,从而使人虚弱。最终,只有当人达到了把握现实的境地,他才能使这个世界成为他的世界。如果他生活在幻象之中,他就无法改变视这些幻象为必需品的环境。
总之,我们可以说,精神健康的概念是从人类存在的特定条件推导而来的,而且,对于处在各个历史发展时期和各种不同的文化中的人,这个概念是相同的。精神健康的特点是:有爱与创造的能力;挣脱了同部族及土地的乱伦关系;人的身份感的基础为体验到自己是自己力量的主体和动因;能把握自身之内及之外的现实,即能够发展客观性和理性。
精神健康的这种概念在本质上与伟大的人类精神的导师们所制定的标准是一致的。在某些现代心理学家看来,这种一致性证明:我们的心理学的前提不是“科学的”,而是哲学的或宗教的“理念”。显然,他们认为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各种文化产生的伟大学说都是以对人性的理性洞察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为基础的。这个结论看来也更符合如下事实:在地球上若干几位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已经觉醒的人们“在相互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的情况下给出了同样的教诲。埃赫纳吞、摩西、孔子、老子、佛陀、以赛亚、苏格拉底、耶稣为人类生活定出了大体相同的规范。
对于许多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来说,要接受人本主义精神分析学说的思想,得克服一个特别的困难。他们仍然根据十九世纪唯物主义的哲学前提来思维,这些前提假定,所有的心理现象都植根于相应的生理和肉体过程,并且是这些过程的结果。弗洛伊德的基本哲学倾向也是由这种唯物主义所塑造的,因而他认为,他在“里比多”中发现了人类感情的生理基质。而在本书所提出的理论中,与他人保持关联及超越等需要井没有相应的生理基础。人类情感的基础不是肉体的东西,而是与世界、自然、他人相互作用的人格之整体,是人的存在状况所导致的人的生活实践。我们的哲学前提不同于十九世纪的哲学前提,而是将人的行为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作为研究人的基本经验资料。
如果我们考虑到人类进化的概念,那么,我们的精神健康的概念便引起了一个理论难题。我们有理由假设,在几万年前,人类历史以真正“原始”的文化开其端;此时,人的理性发展还处在最初级的阶段,他的定位坐标系同现实、真理还没有多少联系。原始人只是缺乏那些只有进化可以赋予他的品质,难道我们可以因此说他精神不健全吗?确实,有一个答案可以轻易解答这个问题。这个答案注意到了人类进化与个人进化之间明显的类似。假使一个成年人的态度和定位坐标系如同—个月大的孩子,我们肯定会把他视做重症病人或者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一个月大的婴儿有同样的态度则是正常、健康的,因为这种态度与他的心理发展阶段相一致。因此,我们可以像弗洛伊德一样把成人的精神病概括为一种对属于较早的进化阶段的定位坐标系的执着或者向这一坐标系的回退,就人本该达到的进化情形而言,这种坐标系已经不适用了。同样,我们也可以说,人类,如同婴儿一样,以一种原始的定位坐标系开始了自己的进化旅程,一切与人类进化的完备程度相一致的定位坐标系都应被认为是健康的;而“执着于”和“倒退到”人类已经历过的较早期的进化状态的倾向则是“病态的”。这种解答很吸引人,但它未考虑到一个事实。一个月大的婴儿由于生理发展所限还无法具备成熟的态度。他绝不可能像成人那样思维、感觉或行动。与此相反,人的机体发展成熟已有几十万年了,在这漫长的时间中,他的大脑、身体的协调性、体力都没有什么变化。他的进化完全依赖于他向下一代传送知识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积累知识的能力。人类进化是文化发展的结果,而不是有机体变化的结果。如果我们把最原始的文化中的婴儿放到一个高度发达的文化之中,他也会像这个文化中的其他孩子一样成长,因为决定他的发展的唯一因素是文化因素。换句话说,一个月大的婴儿无论在什么文化条件下都不可能有成年人那样成熟的精神;任何以原始阶段为发展起点的人,若被赋予通向这种成熟状态的文化条件,都能够在其进化的顶点成为一个完善的人。因此,那种认为原始的、乱伦的、缺乏理性的人是处在一个正常的进化阶段的看法同认为婴儿也处在一个正常的进化阶段的看法不是一回事。不过,从另一方面讲,文化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解答。从一种立场出发,我们可谈论精神健康的缺乏;从另一种立场出发,我们可谈论发展进化的早期阶段。不过,这个困难只有当我们处理的是这个问题最一般的形式时才显得特别大;而当我们面对的是我们时代的具体问题时,这个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复杂了。我们现在已经到达了个性化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充分发展了的、成熟的个人才能最有成效地使用自由,如果一个人还没有发展自己的理性及爱的能力,他便无力承担自由和个性的负担,他会设法逃入能够提供给他归属感和根基感的人为的关联中。今天,任何从自由退回到在国家、民族中寻求人造的根基感的扫都是精神病的表征,因为这种退缩与人已经达到的进化状态不符,并且必定会导致病态现象。
无论我们谈论的是“精神健康”还是人类的“成熟发展”,我们都应看到,精神健康或成熟的概念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只有在对“人的处境”及植根于“人的处境”的人的需要进行考察之后,我们才能获得它。因此,正如我在第二章中所指出的,我们不能从个人是否“适应“社会这一点出发来精神健康下定义;恰恰相反,我们必须先看社会是否适应人的需要,在促进或阻碍精神健康的发展方面,它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然后再来下定义。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健康,从根本上讲,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的结构。健康的社会能促进人的如下能力:爱他的同胞,创造性地工作,发展他的理性与客观性,获得自我感,自我感的基础是对自己创造性力量的体验。不健康的社会则造成人们相互之间的憎恨与不信任,将人变成供他人利用与剥削的工具,剥夺他的自我感,直至他屈从于他人,或者变成一个机器人。社会可以具有两种功能:它可以促进人的健康发展,也可以阻碍它。实际上,大多数社会都具有这两种功能,问题只在于,社会对人的发展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的程度和方向怎样。
精神健康状况是由社会的客观条件决定的,社会既能促进人健康发展,也可促使其畸形发展,这个观点不仅与上述相对主义的观点矛盾,也与另外两种观点抵触。下面我就这两种观点作一番讨论。第一种观点——肯定也是当今最流行的观点——想使我们相信,当代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生活方式”,与人性最根本的需要是一致的,适应了这种生活方式就意味着精神健康与成熟。于是,社会心理学不再是社会批判的工具,而成了现状的辩护者。这种观点所包含的“成熟”与“精神健康”的概念与工业或商业的工人或雇员的令人满意的态度相一致。我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适应概念。斯特雷克对感情成熟下了这么一个定义:”成熟指坚持干一项工作的能力,能干比要求多的事,可靠,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地执行一项计划,能够在一个组织内或在权威的领导下同他人一道工作,有能力作出决定,有生活的意志,具有灵活性,独立,宽容。“很清楚,斯特雷克在这里所描述的成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大的社会组织中的好工人、好雇员或好士兵的美德;这些美德是招聘雇员的广告中经常提到的雇员品德。对斯特雷克以及其他许多有类似想法的人来说,成熟等同于适应社会,他们从不提这种适应指向的是健康的还是病态的生活方式。
与此相反的是从霍布斯到弗洛伊德以来的观点,这种观点假设人性与社会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可改变的矛盾,这一矛盾源自所谓的人的非社会性。弗洛伊德认为,人受到两种生物冲动——渴望性快乐与渴望破坏——的驱使。人的性欲望的目标是完全的性自由,即与所有他所渴望的女人不受限制地发生性关系。“人通过经验发现,性爱(生殖器官的爱)使他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因而对他而言,性爱就成了一切幸福的保型。”于是,人被迫“继续沿着性关系的道路寻求他的幸福,把肉欲变成生活的中心”。
人的自然的性欲的另一个目标是同母亲乱伦,这种渴望的性质导致了父子之间的冲突和仇视。弗洛伊德说道,禁止乱伦的做法”也许对人的性爱生活造成了最严重的创伤”,以此强调性欲的这个方面。
双眼已盲的俄狄浦斯向上帝赞扬他的孩子们,1784,Bénigne Gagneraux, National museum, Stockholm。[图源:thoughtco.com]
弗洛伊德认为,在满足这些基本欲望方面,原始人无需或极少应对什么限制。这与卢梭的观点相吻合。原始人可以表现出侵略性,原始社会几乎没有什么限制性冲动满足的规定,“实际上,原始人……根本不知道约束本能这回事。……文明人用他的部分幸福机会换取了一定的’安全感‘“。
弗洛伊德一方面继承了卢梭关于“幸福的野蛮人”的观点,另一方面又采用了霍布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基本的敌视态度的假设。弗洛伊德问道:“Homo homini lupus(人对他人是狼);在自己的生活和历史所提供的全部证据面前,谁有勇气来反驳这种说法?“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侵略性有两种根源:第一,固有的破坏欲望(死亡本能),第二,文明加诸本能欲望之上的挫折。人可以通过超我把一部分侵略性引向自己,少数人可以将性欲升华为友爱,但是,侵略性是根深蒂固的。人总是互相竞争,互相攻击,不是为了物质的东西,就是为了“在性关系中获得特权,这就在在其他方面相互平等的男女中造成了最深的怨恨和最强烈的敌意。我们可以设想通过使性生活完全自由除去这些怨恨和敌意,如此一来,家庭这一文化的细胞将不再存在。我们的确无法预见文化发展的新途径。不过,我们却可以肯定一件事:不管文化走向如何,人性的那些无法消除的特征都将继续存在。”由于弗洛伊德认为爱从本质上讲是性欲,他不得不提出爱与社会内聚力相矛盾的观点。他认为,就其本性,爱具有自我中心及反社会的特点,一体感和友爱不是根植于人性的原始感情,而是被抑制了的性欲。
弗洛伊德认为,人生来渴求不受限制的性满足,具有破坏性。以此观点为基础,他势必会描绘出一幅文明与精神的健康及快乐必然冲突的画面。原始人是健康的、快乐的,因为他的基本本能没有受挫,但是他缺乏文化的赐福。文明人比较安全,享有艺术与科学,但是他必定会患神经症,因为文明生活使人的本能不断受挫。
在弗洛伊德看来,社会生活与文明同人性的需要在根本上是对立的,人面临着一种悲惨的选择:一面是以不受限制的本能满足为基础的快乐,另一面是以本能受挫为基础的安稳与文化成就,后者导致了神经症及其他形式的精神病。弗洛伊德认为,文明是本能受挫的产物,因而也是精神病发生的原因。
弗洛伊德认为,人性在根本上是竞争的(和反社会的);这与我们在许多相信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性便是人的本性的作者那里所看到的人性概念一样。弗洛伊德关于恋母情结的理论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在爱母亲这一点上,父亲与儿子之间存在着“天然的“敌对和竞争心理。这种竞争不可避免,因为儿子乱伦的欲望是天生的。弗洛伊德顺着同样的思路提出了另一个假设:每个人的本能促使他渴望在性关系中获得特权,并因此导致了他们之间强烈的敌意。我们不难看到,弗洛伊德的整个性理论建立在这样一个人类学的前提下:竞争与相互仇视乃人类固有的本性。
在生物学领域,达尔文以“生存竞争”理论表达了这一原则。经济学家,比如李嘉图及曼彻斯特学派,将这条原则引入经济学领域。后来,在相同的人类学前提的影响之下,弗洛伊德主张这一原则也适合于性欲。弗洛伊德的基本概念是“性欲的人”,正如经济学家的基本概念是“经济的人”。无论是“经济的人”还是“性欲的人”,都是方便的虚构概念;这些概念所声称的人性——孤独、自私、贪婪和竞争——使得资本主义看起来是一种完全符合人性的制度,从而使它免遭批判。
“适应观”以及霍布斯-弗洛伊德关于的本性与社会必然冲突的观点暗含着对当代社会的辩护,两者都带有片面性。此外,两者都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社会不仅同人的非社会的方面相冲突,这一社会部分地是由自身造成的;社会常常也同人的最有方面价值的人性的品质相矛盾,社会不是促进而是压抑了这些品质。
要对社会与人的本性的关系作客观的考察,必须同时考虑到社会对人的促进和抑制作用,考虑到人的本性以及源于本性的需要。由于大多数作者强调现代社会对人的积极影响,在本书中我对这方面会说得少些,而将重点放在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所忽视的方面:现代社会的致病作用。
*本文节选自弗洛姆《健全的社会》第四章,孙恺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