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回复交易所问询索赔区间扩大,索赔案已被受理
发布时间:2025-07-14 18:02 浏览量:2
2025年7月14日,帕瓦股份回复了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就关于向供应商多付工程及设备款事项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答复了交易所问询。
首先,对于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支付工程及设备款1.8亿元,主要系被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与上述涉及供应商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构成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具体资金占用规模上,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19133.88万元;其中,2022年度占用7403.20万元,2023年度占用8538.62万元,2024年度占用3192.07万元。按同期LPR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1,291.25万元。上述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20425.13万元。这些资金多数用于实控人本人消费、投资、存于本人或本人指定账户,或现金存于其本人处。
从资金占用的时间上来说,不难发现多数资金占用发生在2022年9月帕瓦股份上市后,相比公司2023年和2024年两年亏超10亿的惨淡业绩,实控人个人消费投资生活似乎并不会收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由于上述资金占用规模和1.8亿多支付工程及设备款存在差异,公司表示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金额等尚在梳理中,待最终资金占用金额梳理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情况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公告进行统一更正。
此外,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上,公司坦言度部分销售业务在物流商配合下,未真实向客户发货,公司人员将价值较低的 3,635 吨产品通过虚增销售、虚增存货采购等操作,虚增收入21735万元,虚增成本19303万元,虚增存货13725万元。
对于交易所提及的是否存在对不同报告期财务数据选择性调整的情况,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会计差错。公司答复称“不存在对不同报告期财务数据选择性调整的情况,年审期间公司系根据初步自查结果,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该等数据非最终确定金额,故更正后相关数据可能仍不准确。”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由于此前警示函仅仅指明公司涉及2023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问题,导致2024年4月27日前买入的投资者并不属于适格投资者,但是根据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司实控人早在2022年就占用上市公司7403.20万元,按照关联交易披露规则,我们认为凡是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并且2025年3月25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查阅“娄霄云律师”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该案我们代理的投资者已被法院受理,最终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