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一年多笔“年终奖”,为何要补税?
发布时间:2025-05-20 11:28 浏览量:1
纳税人小A于2024年1月入职新公司, 2024年度获得2次年终奖奖励,一笔是前公司年终奖于1月发放,金额为1万元;另一笔是现公司于12月发放,金额为3万元。
一天下午,小A正在手机上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当看到“应补税额”的字眼时:
纳税人小A
明明都是“年终奖”,怎么我就要补税?
申税小微来解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当纳税人本年度有多笔年终奖预缴时选择了单独计税,但汇算清缴时只允许一笔年终奖单独计税时,可能就需要补税啦!
申税小微
案例解析
小A任职的两家公司在预缴申报时,都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进行了申报,适用3%税率,分别缴纳个税300元及900元。
小A本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共计20万元(不含年终奖,无其他收入),已预缴个税7480元。
但实际小A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年终奖进行单独计税,另一笔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如果小A选择1月发放的那一笔1万元并入综合所得:
那么2024年度并入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1=21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和专项扣除金额4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适用10%税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为8480元;已预缴个税7480+300=7780元,因此应补税700元。
另外,单独计税年终奖3万元应纳税额为900元,已正常预缴,无需补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8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纳税人小A
这回我明白啦! 年终奖既可以与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也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那我选择哪种更划算?应该怎样操作呢?
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在个税App上操作时,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哪种!
申税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