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明丨从日常词语到标识性概念
发布时间:2025-07-17 18:19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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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明,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文章来源
本文为陈少明教授2025年6月29日在北京大学由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人文学部、北京三联书店联合主办的“什么是标识性概念”工作坊上的发言(录音整理:何擎宇)。
我们之所以要讲“标识性概念”,就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的“经验”。当然,这里的经验指的是更广泛的“文化经验”。在整个中国的学术传统中,可以看到(理解我们经验的)一些基本的学术变化。最初是传统经学,包括派生出来的经子学术传统的做法;近代以来就转变成与西方学术作对比,(通过对比)确认我们对自己的认识。这样的思路发展到后来,我们的学术就潜在地变成一种翻译的学术,也就是说我们在做学问时,常常想着能够翻译成什么外文概念的问题。之前很多标识性概念的讲座现场,都会有人提一个问题:这个词怎么翻译成英文?而这个问题的潜台词就是:如果不能翻译成英文,那么你所研究的东西怎么能叫做学术?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自己的学问和外部世界的学问之间,会产生“概念匹配”的问题。学逻辑学的人都知道,概念和概念之间有几种基本关系,有包含关系、交叉关系、不相干关系,也有重合关联。如果把这种想法运用到中文概念和英文概念之间,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你会发现除了专名,大部分的(中英文)概念都是没法重合的,特别是那些从经验对象出发所产生的类概念,基本无法完全重合。由此我们就要考虑,如果我们不使用、不考虑翻译,如何在自己的知识内部进行思考?我想,“标识性概念”的提出,就是要提供一个不同角度来思考、理解这个问题。
陈少明老师在工作坊上发言
今天我想谈的主要问题是——“从词语变成概念,这个过程如何发生”。首先最基本的,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的词,其实是词语,而不是概念。你用这些词语来标识一个人、一件事情或者是一类事物。用于标识一类事物的是概念。可是标识一类事物的那个词,最初往往是从一个特定的事物出发。举个例子,“机器人”的英文词robot,这个词原来就是一部小说中的人名,由于这个人本身是一个机器人,所以后来robot就成了代指机器人的通用名词。大量的词都是这样发展而来。而所谓词语变成概念,就是说当某一个词,从标识一个事物出发,逐渐不止运用于一个事物,比如我们将这个事物称为A,而另一个事物也称A,当词语(A)逐渐开始类型化运用之后,我们就将其称为概念。
但是什么样的概念有标识性,什么样的概念没有标识性,这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什么有些概念我们没法翻译?吉尔兹在《地方性知识》中讲到,东南亚、中东那一带和法律有关的词都没法在英文中,在法学的基本概念中找到对应的英文词,但是不影响他们的法律仍然有效运行。我后来注意到,其实不只是他们如此,我们中国有大量的词也是一样。比如说仁义的“义”字,如果你要去找对应的英语单词,几乎是找不出来。虽然我们可以从意义、道义等等角度去理解这个“义”字,但假如你不考虑将义字放在特定语境下,而只是将其作为一个单纯的词语抽出来,实际上是无法搞清楚它的内涵的,而“义”字说到底,也是所有道德、法律的观念基础。
克利福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
1926—2006),美国人类学家
那么这样的一些词,它是怎么演变成解释我们生活的有效的概念工具的?章太炎有一个说法,就是说我们大量的词,所有古代的字,起初都是用来描述事物,后来才有抽象意义。很多重要的词语,意义都经历长时期的变化,如天、自然、道、所这类词,往往重叠不同的意义。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思想史,或者做文化史的学者认为:解释一个词,就是写作一部文化史。从始至终,词语变成概念以至观念史,都需要有一个过程。
我们现在要碰到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键词”和“标识性概念”的关系。关键词在这里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都会写的“关键词”,这种关键词,我自己觉得它实际上起“索引作用”,就是说你要检索一类相同主题的文章,输入与主题相关的词就可能检索到,所以它的“关键”意思是便于检索;另一种意义上的关键词,就是有一本英国人(西蒙·威廉斯)写的书,有马克思主义理论背景的关键词,这就有点接近我们说的标识性概念。可是他的讲法,终究是在一个特定的背景里面。而我们用“标识性概念”这个概念,可以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说我们用这个词来理解一种社会文化,而这种现象正是从这个词的使用而得到提示的,例如说同内卷,或者躺平;第二个意思是说,我们自己的知识发展过程中,创造一个概念,用这个概念能够解释具体的经验知识。
这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例如我们有些定义,不是基于事实存在与否,而是我们下了这个定义之后,我们就可以理解经验。好比几何学中的概念,并不需要世界上存在与之对应的事实,当我定义了圆、方之后,合乎定义则是,不合乎定义则不是。另一种概念则不是,另一种概念是基于世界上存在的东西,我们通过对某个存在的东西进行标识来认识它。比如维特根斯坦讨论的“游戏”,不是说我先有一个游戏的概念,再去找游戏。而是我们玩某个东西,然后把它称为游戏,接着在不断发现更多好玩的、玩法不同的东西的过程中,扩大游戏指涉的范围。我们现在要讲的标识性概念,有可能是说一个日常使用的词语,我们将其转变为用于理解相关生活的概念工具。这样的一种理解有点类似于洛夫乔伊写的观念史,他写过一本《存在巨链》,其中所讲的观念的意思是,有时候一个词可以有多种意义,有时候是一个意义可以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其实古汉语中的假借和转注就与此类似。
这里可能还涉及到一些更复杂的问题。我自己是觉得,一个词从词变成概念,并可以称为“关键的”,是因为它可以解释非常多的,并非我们表面上能够理解到的内容。当然这只是从某一个方面出发,某一个角度的想法,其实还有一种情况,和我前面的说法不一样。比如说我们对某个词有了定义,随后这个定义有了广泛的影响,这个概念就是关键的或者叫标识性的。上次立华在标识性概念讲座中讲“天理”,天理这个词之所以被广泛运用,就是因为二程兄弟将其讲了出来。在此之前有“理”也有“天”,但是在此之后,我们就会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有天理”“没天理”这样的表达。所以标识性概念的发展会呈现一个流动的状态,如果我们能用多个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也许能把标识性概念做得更有意思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