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极刑“二龙吐须”:一碗面条下肚,刑者要生不能,想死不成

发布时间:2025-05-16 07:35  浏览量:9

“二龙吐须”,光听名字,你或许还以为是什么奇妙的古代典故。

但事实上,在它起源的清代,人们只要听到这个名字顿时就会两股战战——无他,这其实是指代一种极刑,而刑具仅仅是一碗面条。

面条如何杀人?二龙吐须又究竟恐怖在哪里?

一、慎刑到重刑的转变

若要给中国古代刑罚评个等级的话,唐宋和之前是一批,而元明清则是另外一批。

从这个分级中也能看出来,元朝,就是我国刑罚的一个转折点。

唐宋的刑罚更贴合现代的文明理念。

犯了重罪就斩、绞,大错就流放、坐牢,小错就罚点钱、或者鞭刑杖刑,受点皮肉之苦也就过去了。

在具体的执行上也不复杂,基本都是直来直去的风格。

毕竟,对统治者而言,与其去想一些折磨人的手段,倒不如去思考一下如何改革朝政,振兴国家,这也算是古代慎刑思想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然而,自从元朝建立起来后,刑罚一下子变得酷烈了不少。

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元朝虽然受到了汉族文化的深刻影响,可在不少方面依然是带着自己的原始、残酷,特别是在刑罚上。

对他们来说,酷刑滥施、随意炮制,这几乎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了,毕竟他们对自己人就是这么做的,也是从那时候起,极刑的花样越来越多,并且还不局限于法定之刑,也算是给后续开了一个坏头。

法律,在很多时候是很重要的,它有一个作用就是——保证犯人只会受到法律规定的刑罚。

举个例子,我犯了一个小错误,按照法律应当受到鞭刑,这其实也算是罪犯的一个“权利”。

可元朝不按这个来,他们想判什么刑罚就判什么刑罚,法律成了一纸空文。

后续的明朝、清朝也延续了这种重刑的作风,特别是清朝,他们在刑罚的创制上几乎达到了顶峰。

我们今天要说的二龙吐须,其实就是清朝的一个发明。

二、杀人面条

正如前文所述,二龙吐须的刑具仅仅是一碗面条。

按照清朝一些手记的记载,这个面条应当是半生不熟的那种,并且对这个夹生的程度还有一定的要求。

也因此,如何制造出合适的刑具,这点就要考验狱卒的手法了,但整体而言也不算是什么难事,大不了就多试几次,反正面条不值钱,真没做好就煮了吃了。

当制造出合适的面条后,刑罚就要正式开始了。

而它的行刑过程其实很简单——先把犯人饿上今天,随后让他把这个夹生的面条吃下去即可。

到这里是不是感觉还很普通?甚至感觉这都算不了什么刑罚?

别急!很快残忍的事情就要来了。

在犯人吃完面条后,狱卒会立刻将其倒挂起来。

而在这个时候,犯人肚子里的面条会因为夹生的缘故不会被彻底消化,于是在犯人被倒悬之后,面条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慢慢从胃里滑出来。

同时我们也知道,人的口鼻其实是相通的,于是面条就会有一部分从嘴巴里滑出来,一部分从鼻子里滑出来。

嘴巴里的部分还好,顶多就是倍感恶心,可鼻子里的面条就不一样了!

本身鼻子就小,再加上面条夹生,绝大多数时候都会直接堵住,而人本来被倒挂着就会头晕,再加上这鼻子里面被异物堵住了,你说难受不难受?

除此之外,大家还别忘了犯人是饿上数天的,结果好不容易肚子里面进东西了,这下又统统流了出去,于是肚子也要继续闹罢工了。

就这样,犯人会同时承受三重折磨,既有饿肚子的难受,又有被悬挂的头晕,再一个就是面条堵塞鼻子的呼吸不畅。

甚至还可以加上一点恶心之感,总而言之,在这一套组合拳下,几乎没几个人能扛得住。

你说要求生吧,人都被倒挂起来了,咋求生?

可你说要求死吧,人虽说在这种刑罚下备受折磨,可基本都不是什么瞬间致命的事情,死亡于是也成了一种难事,往往要被悬挂多日后才会因为脑部充血或者过于饥饿毙命。

若是狱卒不准备让犯人死去的话,往往只要在中间暂停一会刑罚的执行,让他们恢复一下体力即可,靠着这种方式,一位犯人甚至能一年300多天都在被“二龙吐须”。

你说,谁能扛下来?

也因此,往往在用上了这套刑罚后,犯人出不了几日就会立刻招供,哪怕自己是被冤枉的也是如此,有的时候啊,活着确实比死了还要难受。

聊完了这些,我们再来看看刑罚的名字,你看,犯人在被执行的时候鼻子嘴巴里面都会被挂着面条,是不是就像是两条龙在吐须?

此刑罚就是因此而得名的,不得不说,名字是真的取得有水平,但残酷程度确实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

而事实上,二龙吐须,这只是清朝残酷刑法的一角,翻开历史书,他们远比你能想象到的更加黑暗。

三、清朝的残酷

作为中国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的不少东西都和过去不一样。

我们前文讲了,元朝是刑罚的一个转折点,从此刻正式迈入重刑时代。

而后续的明朝其实就继承了元朝的这种想法,而清朝则是将其彻底放大了,一直以来,清朝就有“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说法。

啥意思?

唐宋轻罚的,清朝处罚得更轻;唐宋罚得重的,清朝的处罚更加酷烈。

但大家要知道,在古代,轻刑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所涉及的也多是和礼教有关。

比如我今天祭拜少磕了一下头,这才属于轻刑的行列里面,清朝的确判的更轻。

可你若是抢了什么东西,杀了什么人,那清朝就是直接大刑伺候了。

你说,从上述中是不是能看出来四个字来?

“礼崩乐坏”,古代中国的本质就是封建礼教,可清朝对礼教不重视,反而热衷于用残酷的刑罚去折磨人,所以我们会说,清朝是所有王朝中最残忍的。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在死刑的种类上,清朝是真正做到了“五花八门”,多到根本数不完。

其他朝代的死刑大多三五种已经很多了,哪怕是未开化的古代,十来种也基本是人类想象力的极限了。

可清朝呢?

光是已知的就已经多达几十种了,更别说那些地方小卒发明的各种不知名酷刑了,从活着到死去,各类刑罚方式一应俱全——是的,在清朝,你死了都逃不过刑罚。

处罚不了你,就处理你的尸体,处理不了尸体,就处理你的家人,总而言之,皇威不可侵犯,天子一怒,总得有人接受惩罚。

二龙吐须,其实只是清朝残酷的一个缩影,我们从中能看出曾经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没人权,也正是因此,我们才应当对新中国所取得的一切更加珍惜。

对我们的今天的法治、法律,大家应当好好遵守,去想着如何完善它,而不是去破坏它。

信源:

《清史稿·刑法志》《北京故宫刑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