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版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则

发布时间:2025-08-26 12:26  浏览量:1

近日,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5年8月版的公司章程,涵盖公司组织架构、经营管理、股份、财务等多方面内容,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10日注册登记,2023年10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67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23.738万元。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卓越,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利益,为顾客创价值,为社会创效益。经营范围广泛,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等一般项目,以及电线、电缆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等许可项目。

在股份方面,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1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3,791.4558.33%2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708.5541.67%合计6,500100%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5123.7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对股份的增减和回购有明确规定,如增加资本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特定情形除外。同时,公司对股份转让也有严格限制,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等情况时,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等多项职权。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职权。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

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应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

此外,公司章程还对公司的党组织建设、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此次新版章程的发布,将有助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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