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档案应知应会,太重要了!

发布时间:2025-08-28 00:09  浏览量:1

退役军人档案是其军旅生涯的“人生记录册”,清晰记载着服役经历、奖惩、晋升、培训等核心信息。它不仅是军旅岁月的珍贵见证,更是退役后享受权益、办理事务的关键凭证,直接关系到就业、社保、优抚待遇等切身利益。因此,了解档案的管理规则与存放位置,对每位退役军人都十分重要。

一、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为了确保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收、保管并向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

2021 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进一步对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军队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对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档案交接、严格档案审核、实行分类管理、有序转接档案、完善基础设施、建立数字档案、改进日常服务等 8 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且详实的指导。

二、档案的移交与接收

退役军人档案的移交与接收有着严格且明确的流程。依据不同的安置方式,档案由军队相关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向不同的部门进行移交,并且档案转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机要渠道邮寄或派专人取送,严禁由退役军人本人自行携带,以此保障档案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一)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安置的退役军官,以及安排工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退役军士和安排工作安置的退役义务兵:他们的人事档案由军队相关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按规定向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移交。

(二)自主就业、供养安置的退役军人:其人事档案由军队师、旅、团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按规定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移交。

退休安置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由军队师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按规定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移交。

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后,也有相应的审核职责。

对于退役士兵,若入伍批准、义务兵注册、军士退役时本衔级注册相关证表缺失,其人事档案材料中应当具备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制发的《士兵档案材料证明信》。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军地双方需加强沟通协作,为对方审档核查提供便利与协助,共同确保档案真实准确。

三、档案的管理与存放

(一)新移交档案的管理存放

依据《意见》,对于实施后新移交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按照分类归集、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安置方式确定相应管理机构:

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他们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移交接收安置单位进行管理。

因为这类退役军人通常进入体制内单位工作,档案由接收单位管理有助于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人事事务的办理。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分散供养退役军人,以及灵活就业退役士兵和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退役士兵、视为放弃安置待遇退役士兵:其人事档案一般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委托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存放。

其中,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其人事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转交相关学校进行管理,以便学校对其学业情况进行跟踪与管理。

退休和集中供养退役军人:人事档案一般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委托所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存放管理,方便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

(二)已存放档案的转接

对于《意见》实施前存放在其他部门以及因特殊情况由本人保存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按照应转尽转、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有序转接。

存放在地方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机构等单位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指导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会同原档案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摸底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转接计划,分批分步进行交接。

存放在档案馆的档案:继续由档案馆管理;已设置自主择业专门管理服务机构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事档案仍由其继续管理,以避免档案重复移交,保持工作的延续性。

对于退役军人因特殊情况由本人自行保管的人事档案: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县级审批的程序办理。退役军人需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移交申请表》,并对档案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申请人共同启封档案并复印,核实申请人军人身份信息后,按规定存放档案。日后,退役军人根据审核交接后的档案提出相关待遇申请等事项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按照一事一审的原则,商军地有关部门对相应档案材料另行审核。

四、查询档案的方式

线下查询:退役军人可携带身份证、退役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有可能在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查询。工作人员会依据提供的信息帮助查找档案,这是最直接的查询方式,能及时获得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与帮助。

线上查询: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许多地区已开通退役军人档案线上查询服务。退役军人可登录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部分省份还推出了专门的 APP 或小程序,方便退役军人随时随地查询档案,极大地提高了查询的便捷性。

电话咨询:若不方便亲自前往或操作线上系统,可拨打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提供详细的查询指引,解答相关疑问,为退役军人提供便利。

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涉及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从档案的移交、接收,到管理、存放以及查询,都有完善的法律政策规定与严谨的工作流程。退役军人应了解这些规定与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准确、高效地处理与档案相关的事务,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优化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