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29 10:44  浏览量:1

除上述修订外,因新增或者删除部分条款,条款序号相应调整,《章程》中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章程》条款中仅涉及“股东大会”的文字表述均同步修改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列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制度,具体如下表: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的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3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公司核算,2025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7.82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四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4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审计服务机构,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晶晶,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罗俊,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章天赐,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预计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与上年维持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立信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4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杭州佰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登记信息

名称:杭州佰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J15XJ2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03号“百大花园”B座一层夹层1-3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忠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日

营业期限:2020年9月2日至2035年9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鉴于近年来子公司实际业务规模较小,未实现盈利,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子公司注销完成后,将相应调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因前述子公司业务对公司营收及利润影响较小,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后,相关业务将由公司其他分子公司承接,对公司盈利水平及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十一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电子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4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3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杭州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吴南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3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核算,2025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7.82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2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修订的制度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2号公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五、六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4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相关金融资产的情况,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及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以该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可观察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82.97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持股的杭州银行本期公允价值变动1,905.42万元,金地商置本期公允价值变动1,834.68万元。

注2:公司对持股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3,743.03万元,因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需按持有地产项目风险认定过程适时计提,公司存在股权投资价值进一步损失的可能。

公司2025年半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9.54万元(损失以“-”号填列),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公司核算,2025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影响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7.82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