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易》出发的生存境遇与天下共生

发布时间:2025-08-30 03:43  浏览量:1

转自:光明日报

  《周易·系辞》讲:“天地之大德曰生”,中国哲学更多强调“生”的本源价值。《说文》云:“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段氏注:“下象土,上象出。”《广雅》:“生,出也。”《广韵》:“生,生长也。”《玉篇》:“产也”。“生”作为《周易》所确立的最高伦理准则,本质上在强调现实生存的绝对优先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周易》本身也是服务于民之生存,即“相生相养之具,皆所以广天地生生之德”(李光地:《周易折中》,巴蜀书社)。

  从生存论的角度来说,人并非被“抛”到世界之中的个体,而是“生”在家庭中的共同体的一员。《周易·系辞》讲“生生之谓易”,以家庭为核心的生存繁衍是最直观的生生之道,故程颐解《归妹》说:“女之归男,乃生生相续之道。”因此个人生存境遇的向外延展首先是家庭。父母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人自出生开始,就不是一个纯粹独立的个体。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婴儿的“生”依赖于父母,换句话说,也就是个人与父母的共生构成了个人之生的基础。因此,家庭塑造了人类最初的共同体意识,离开了家庭,个人就不能自存。家庭的先在地位决定了“孝”“尊亲”成为最基本的人类情感。这一逻辑被扩展到一切生物,《中庸》讲:“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尊亲”既是人类最根本的情感,也是天地间的普遍法则,因而“孝”也就成了传统中国判断“人”的标准。

  当个人逐渐成长并向家庭之外扩展其生存领域,对生的理解就需要更广大的范围,家庭共同体之间联结也需要一种更高的形式。个人逐渐超出其族群之后,在农业生产经验的背景下,开始意识到自身的生存领域并不局限于家庭。这一对生存领域的理解开始转向更具根本性的“天”。《诗经·烝民》讲:“天生烝民”;《荀子·王制》讲:“天地者,生之始也”。天作为生存领域展开的另一过程,意味着对家庭逻辑的超越,也昭示了更大共同体诞生的可能性。

  家与天的联结在祖。《礼记·郊特牲》谈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生物之天与家族之祖合一,在祖先崇拜中,天成为祖的归宿,并以天的形式佑护着后辈的生存。这样一来,只要承认“天生烝民”,就是承认自己是家所拟制的天下的一员,虽然“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但仍可以团结为一。这一形式一方面将现时之家扩展到了族群历史之中,另一方面以“天”消解了各个具体家族之间的隔阂。在单一家庭(家族)中所生成的自然情感的“孝悌”也就开始转向他者,转向天之下的其他人或家庭,这一自然情感在天下之间的延伸,就是“仁”,即“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家庭共同体有了孝的概念,孝的延伸就是天下共同体之“仁”。

  “仁”自然也是天之“生道”的展现。朱熹说:“天地生物之心是仁。人之禀赋,接得此天地之心,方能有生。故恻隐之心在人,亦为生道也。”(《朱子语类·九五》)这一超越了单一家庭的“仁”拓展了共同体联结的新的可能。郑玄讲“仁”,说是“相人偶”,即两个人才是仁。仁不是与他者的对立,而是与他者的共生共通,梁启超说:“人也者,通彼我而始得名者也。彼我通,斯为仁,故‘仁’之字从二人。”(《先秦政治思想史》,商务印书馆)“仁”即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概念,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逻辑上首先要处理与亲人的关系。因为人在家庭中生长起来,随后才要处理与社会中其他人的关系。这种面向家庭之外人际关系的处理,就成了家庭关系的逻辑延伸,即“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只有实现家庭内部的“亲亲”,才能实现向外的“爱人”。人与家庭共生,通过“仁”的概念转向了人与天下共生。陈来将其“仁学本体论”建基于由“生”而起的“共生”:“仁是将自我—他人的共生作为伦理的基础。”(《仁学本体论》,三联书店)这也就形成了天下一家的概念。

  天下之所以能成为一家,根本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认同。天下一家在宗法体系的西周时期,就体现为以伦理关系为核心的礼制,体现在天子对诸侯的称呼上,例如《礼记·曲礼》讲:“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仪礼·觐礼》讲得更为细致:“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则曰叔舅。”因此我们会在《左传》中看到,周天子称呼齐国为“甥舅之国”(《左传·成公二年》)。天下为一家,意味着作为对立面的“他者”的取消,不是强调文明的冲突,而是在伦理关系中确证对方的共在性,并与对方和合共生。这种共生共在的天下,就其伦理性来说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就其开放性来说是“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荀子·儒效》)

  伦理化的天下以最为根本性的孝、仁观念,来深化人与人的认同,来建构自己与“他者”共在的联系。凡“孝”者,皆在天下之内,因此“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中庸》)也就是说,即使是四方的“蛮貊”,也必然拥有“尊亲”的情感,因此也就与当时的“中国”(文化地理上的中原),共同构成了天下之民。在理想的“天下一家”伦理共同体图景中,种族差异被置于伦理认同之下,理论上不应存在绝对意义的种族歧视。例如春秋时期,郑国太子叫“夷”,郑灵公字“子蛮”,齐侯儿子叫“戎子”,王柯说:“先秦时代的‘中国’人并没有认为‘蛮’‘夷’‘戎’字等就是带有民族歧视意识的表现。”(王柯:《从“天下”国家到民族国家》,上海人民出版社)由仁孝概念所延展出来的“天下一家”,共生共在。而对于“王者”来说,也只有坚持仁孝之道,才能“合天下于一”,即荀子所说:“取天下者,非负其土地而从之之谓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荀子·王霸》)正是因为中国概念的文明内涵,才导致中国可以消弭地理边界,使得四方向心凝结,共同缔构天下。

  作为天下一分子的个人却是沿着“身、家(国)、天下”的逻辑一步步展开自己,投向更广阔的生存境域之中。个人生存境域的展开依赖家庭和天下,在荀子那里,这种对共同体的团结和维系即“善群也”,而所谓的“善群”根本上来讲也是“善生养人者也”(《荀子·王制》)。个人不仅依赖家庭与天下获得生存,更对共同体负有重要的责任:“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饥。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后汉书·王符传》)这也就是儒家哲学常讲的由“为己之学”走向“成己成物”再走向“与天地参”。由《周易》之生出发的天下秩序,是以群体共生与个人之生的辩证统一为基础的开放团结的生存秩序。

  共生本身内涵的时间属性与生存境域的变动不居,提示我们若要维持共生的天下还需理解生生的历史逻辑。共生中的个体有“祖”有“后”,并赖此得以获得生存技能、获得生存保障,这时个人是作为历史的一个环节而出现。而对于作为共同体的家族或天下而言,所谓“生生之谓易”就意味着对生存境域之变与不变的领会。变亦是建立在不变的基础上,因此要有统纪、有秩序。生生之变,则是在统纪的基础上随时代而变,即《礼记·大学》“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周易·系辞》“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唯变才能不变,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生存处境。因此张岱年先生说:“‘生生’即生而又生,亦即日新,这就是‘易’即变化的内容。”(《〈易传〉的生生学说》,载《张岱年全集》第七卷,河北人民出版社)共生与生生一体,然而共生更加重包容、重团结;生生则更加重延绵、重变革。天下是人类共生的天下,也是持续变革、不断更新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