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即永别?外籍父母痛诉日本法律:我成了孩子生命里的陌生人
发布时间:2025-08-30 17:06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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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那年,你最爱向日葵和米饭上放生鸡蛋。真希望我能知道你现在的模样。”
“我首先要对抗的是复仇的念头。”
日本是七国集团中唯一未实行共同监护制的国家。离婚后仅一方父母保留"亲権"(即监护权)。日本籍父母享有优先权,外籍配偶通常丧失全部监护权。
离婚意味着许多人从此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
在现行监护制度下,日本每年约有15万名儿童,因父母离婚而失去与其中一方相见的机会。这一残酷的现实,在不久的将来或许能迎来转机。2024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民法修正案,正式引入离婚父母共同监护的选项,新法将于2026年生效。然而,这一改革被许多人视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用——因为在新制度下,共同监护的实施仍需父母双方同意;若有一方反对,家事法庭仍将裁定一方单独监护。
长久以来,日本现行的单独监护制度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难以弥合的代际创伤。它剥夺了孩子们与非监护方父母及亲属团聚的权利,有时甚至摧毁了他们的文化认同。对于涉外婚姻,案件往往更为复杂,甚至可能演变为国际事件,有时需要联合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介入。
历经漫长的法律鏖战,部分父母在获得监护方许可后,终能与子女重聚。但更多人最终成了孩子生命中的“陌生人”——他们无权查阅孩子的医疗记录,无法参与他们的教育或健康决策,甚至不知道孩子身在何处,更无缘相见。
他们仿佛从未存在。
托马斯·萨维卡斯,立陶宛人
“我冲出家门,茫然无措地四处奔跑。痛苦与恐惧席卷全身——这噩梦才刚刚开始,且永无止境。”
“即便孩子已长大成人,我仍会盯着婴儿车,寻找九个月大的身影。”
“我意识到在日本,我注定失败。”
文森特·菲肖,法国人
“我联系律师,他断言:‘你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我决定绝食抗议。这并非绝望之举,而是要向孩子们证明,我已竭尽所能为他们而战。当时仅剩的武器,就是我85公斤的躯体。”
“根据法国法律,我们仍处于婚姻关系,对子女拥有共同监护权。”
“七年前车库监控里的一瞥,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
“我的生活已支离破碎,但我正竭尽全力重建我们的纽带。”
卡琳娜,俄罗斯人
“尽管我持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拥有自己的事业和可观收入,但身为外国人仍使处境复杂。地方当局优先保障纯种日本人的权益。”
“经历六年分离后,我珍惜与他共处的每一刻。”
“历经近百次庭审的漫长诉讼,耗资逾50万美元,却始终未能夺回儿子监护权……最终,在绕过律师直接与前夫协商后,我同意放弃赔偿以换取探视权。”
“法庭上我听见这样的判决:‘忘掉你的孩子吧!他们有了新母亲,别给孩子添麻烦。’”
惠美,日本人
“我数百次踏进法庭,倾尽所有只为争取见孩子的权利。只为让他们知道,有个深爱着他们、无微不至的母亲存在。”
“我雇私家侦探追寻他们的踪迹……不知他们住何处,就读何校。不知他们是欢欣还是悲伤,是否安康无恙。一无所知。”
“我仍怀抱希望,终有一日能与他们团聚。”
“法官却说:‘想象你的孩子已经死了。’”
恩里克,美国人
“我们在公园等候,看见她时我冲过去。我蹲下身张开双臂,等待拥抱她。我终于说出‘我爱你’。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女儿。”
“[离婚三年后]妻子同意我每月见梅拉娜一两次……问题是她现在七岁了……我的日语很差,我们几乎无法交流。但我从不抱怨,只求珍惜所拥有的,与女儿共度的每一分钟都是珍宝。”
“保持距离。这是律师和警察的建议。”
铃木惠子,日本人
“儿子所有物品都不见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书包。”
“我们仍维持每月探视一次……儿子被要求……不准来我家,不准吃我做的饭菜。通常我们待在公共场所,共进午餐或晚餐,然后散步。本月我将首次去学校观看儿子的音乐会。说服校董会和校长花了21个月。”
“一天之内,我失去了家园、孩子和工作。”
维罗妮卡·朗塞尔,智利人
“儿子被告知我已死亡。被绑架后初次见到我时,他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我是鬼魂——Obake。”
“能见到儿子全因前夫的新伴侣促成。若非她的善意与同理心,我们永无相见之日。起初她秘密安排会面,后来更迫使前夫同意我们共同生活。如今我们——前夫、我们的孩子以及各自新婚家庭的孩子——已成团聚过节的大家庭。但在日本这实属罕见。我深知自己何其幸运。”
“我完全不知他们住在哪里,上哪所学校,是否健康,甚至是否还活着。”
斯科特·麦金泰尔,澳大利亚人 斯科特·麦金泰尔,澳大利亚人
“我的孩子们被剥夺了半边身份认同和充满爱的家庭。他们的名字被更改。朋友、祖父母和表亲都消失了。被割裂。被截断。”
“这就是日本的现实。”
作者:安娜·贝丁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