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等人员高考教育优待政策来啦!

发布时间:2025-05-21 17:00  浏览量:2


01、优待政策和优待范围

(一)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本人,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本人,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三)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优待政策由四川省军区统一负责。

02、申报流程

申请人持申报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登记申报。具体申报资料请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