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集团:已收到出售“H21旭辉3”部分增信项目所得约225万元,将用于偿付本期本息

发布时间:2025-09-08 11:30  浏览量:1

久期财经讯,9月5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旭辉集团”)发布 关于出售H21旭辉3部分增信项目所得收益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H21旭辉3部分增信项目的公告》,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重庆巴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H21旭辉3”或“本期债券”)增信项目“重庆青林半项目”5-7期项目,出售事项的余下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优先偿付“H21旭辉3”债券持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已收到出售上述增信项目余下所得款项净额约225万元,将于2025 年9月10 日前全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于技术因素,其中2,214,375.00元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包括发行规模的0.11%的本金(每张债券兑付0.11元)(即2,062,500.00元)及其2023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9日期间利息(即151,875.00元)。发行人本次划款金额与兑付金额的差额拟用于本期债券后续的付息兑付。

根据《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说明》,发行人有权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及增信资产处置情况选择于历次最晚兑付日之前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之部分或全部。本次增信资产处置后,发行人本息兑付安排调整如下: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自2023年9月14日(含)起至2025年7月18日(不含)为3.90%,自2025年7月18 日(含)为1%。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10元,派发利息为0.081元(含税)。

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0.11%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