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这两处热力公司发布供热缴费及报停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9 10:20 浏览量:1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采暖季缴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2025—2026年采暖季即将到来,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启动缴费工作,请广大热用户给予支持配合。现就缴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5年11月1日前。
二、收费标准
居民采暖费=供热价格(3.6元/平米/月)×供热面积×采暖期(5个月)。
非居民采暖费=供热价格(7.5元/平米/月)×供热面积×采暖期(5个月)。
(1)公司直收用户
地址:
恒山路三角线街建工二社区旁城北热力公司院内。
收费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交费方式:
微信公众号、银行卡、一卡通(社保卡)、信用卡、扫码(支付宝、微信)支付,现金支付请自备零钱。
(2)物业代收用户
物业代收的小区居民,到所属物业交费(报停除外)。
(三)针对行动不便老人及特殊需求人群可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办理服务,服务电话:
0351—2863088。
四、停暖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10月18日。
(二)办理停暖所需资料:
1、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复印件);
2、户主本人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3、如委托办理需另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三)停暖收费标准
停暖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缴纳30%基本热费。
五、供热范围
滨河东路以东,卧虎山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迎新街以南及太原市不锈钢工业园区。
六、温馨提示
(一)办理停暖后,请您及时关闭家中暖气供、回水阀,以防发生跑、冒、滴、漏,造成损失。
(二)往年停暖用户若今年恢复用热,需在本年度11月1日前缴纳足额热费,并检查家中阀门是否开启,以免影响您今冬用热。
(三)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为:
0351—6163023,
如果您有供暖相关问题,可及时拨打,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供热服务,全力保障温暖过冬。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热用户暂停用热事宜的通知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受理2025—2026年度热用户暂停用热业务。
太原市城北热力有限公司设立9个便民服务点,详见《关于2025-2026年度热用户暂停用热事宜的通知》,请热用户携带好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办理。
咨询电话:
0351—6163023;
0351—2863021;
0351—2863088。
阳曲县城供热缴费及报停事宜的通知
一、热费缴纳
(一)线下缴费方式:
地址:供热服务大厅(阳曲县新安东街德和盛嘉园1幢2号商铺)。
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02:00—05:00。
(二)微信网上缴费流程:
1、微信扫码或搜索“太原兴阳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供热缴费”;
3、输入“供暖卡号(用户证编号)”后点击“添加”完成绑定;
4、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用户名右侧箭头进入“缴费”页面进行支付。
(三)支付宝网上缴费流程:
1、支付宝扫码进入“热付通”界面;
2、点击“供热缴费”图标,授权登录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选择“太原市”,选择“太原兴阳热力有限公司”并确定;
3、再次点击“供热缴费”图标→页面下方点击“新增供热卡”;
4、输入“供暖卡号(用户证编号)”后点击“绑定”完成绑定;
5、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用户卡信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支付。
(四)注意事项
1、用户应在每年11月1日前全额缴纳相应采暖费用。如逾期未全额缴纳相应采暖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暂停供热并加收违约金。
2、推荐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缴费,如使用现金,建议自备零钱。
3、供热咨询电话:
5521483;
收费咨询电话:
2398093。
二、暖气报停
(一)报停办理时间及条件
9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逾期太原兴阳热力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报停业务。未按规定时限及条件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采暖费。(含公建单位用户)。未缴清历年采暖费的报停申请不予受理。
(二)报停办理地点
地址:
太原热力用户服务大厅(阳曲县新安东街德和盛嘉园1幢2号临街商铺)。
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产权人办理报停所需资料
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用户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代办人办理报停所需资料
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人本人手写委托。内容如下: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办理用热地址XXXXX的房屋暖气报停申请的相关手续。委托人:XXX签字捺印。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户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报停业务一年一办理,上年度报停且本年度继续报停的热用户,仍需在受理截止日前办结报停手续;上年度报停但本年度需正常用热的用户,需于2025年10月10日前缴纳当季采暖费并告知开阀、检查,确保用热。
(2)报停期间用户应确保室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有效彻底分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室内防寒保温工作,以免冻坏室内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报停造成的跑、冒、滴、漏及散热器冻裂等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供热期间,我公司将对报停用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窃热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停或恢复供热用户,应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含装修等),并负责协调相关热用户关系。
三、恢复供热
1、用户已办理2025—2026采暖季报停手续的,本采暖季开始后原则上不予办理恢复供热。如遇特殊情况,需恢复供热的,在确保安全稳定供热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的前提下,需提前7日向供热单位提出恢复供热申请。
2、恢复供热用户需提供联系方式,待审批手续完成后,工作人员联系用户至现场开栓通热。恢复供热过程中若用户户内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及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合同签订
注意:
供用热合同一户一签,已签订用户无须重复签订。
(一)产权人本人签订合同需提供:
(1)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户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托人签订合同需提供:
(1)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如《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户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人委托书原件。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