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0元!南通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发布时间:2025-09-10 20:31  浏览量:2

最近想买车的小伙伴

南通开启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

从9月5日开始

我市启动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

最高补贴可达8000元

市民冒先生想购置一辆新能源汽车

今天

他特地前往汽车4S店

咨询相关优惠政策

比亚迪卓景长江店展厅经理 赵斌:这次汽车补贴政策规定,只需购车发票在南通市内开具,即可享受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这一举措显著增强了对外地客户的吸引力,预计本月销量将较上月实现较大增长。

需要注意的是

本轮汽车消费补贴

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其它省级补贴叠加

只适用于新购置车辆

同时

对购车者户籍、是否在南通市上牌

不作限制

2025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

一图速览

活动时间

2025年9月5日—12月31日(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请额度用完即止。

补贴对象

在南通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补贴条件

对活动期间在南通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相关标准发放现金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对购车者户籍及是否在南通市上牌不作限制。本次活动补贴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叠加。

补贴标准

按购新车发票含税价分档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30万元(含)—40万元(不含)补贴6000元;40万元(含)以上补贴8000元。

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由市级统筹,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自主开展。各县(市、区)统一使用“云闪付APP”作为申报平台,消费者根据开具新车发票的销售单位所在地,至对应县(市、区)申报入口申请补贴。

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

在活动期内取得购车发票(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并完成车辆上牌后,符合条件的购车人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汽车助力券”,点击2025年南通市“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专区”对应的县(市、区)入口,根据所购新乘用车价格,选择不同金额,进入申报页面,消费者需按要求上传购车发票、银联商务签购单(POS小票)、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合同等资料,购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应在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025年9月5日至申报平台上线前消费者需按要求上传购车发票、签购单(POS小票)、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合同等资料进行申报。

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确定申领资格,依次进行审核。消费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活动期间可修改后继续提交,每人可修改2次,单次修改周期不超过5天,最终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若5天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该申请直接过期失效,申请人需关注材料审核状态。

发放补贴

材料审核通过的,需在2025年相关补贴活动结束后,进一步审核比对是否同时享受国家或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6年上半年,经审核、查重、去重、公示无异议后,尽快将现金补贴发放至购车人银行卡账户。

重要提示

(一)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申请提交均需在规定期间。

(二)购车发票由南通各县(市、区)参与活动的车企开具。

(三)申请人与所有申报证件、材料、账号持有人为同一自然人,且单个用户在活动期间仅限享受一次优惠。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但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或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一车辆不可重复申领。

(四)若申请人为占用补贴额度而提交无效材料,一经核实,将直接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且不提供修改机会。其所占用的额度将自动退回资金池。

(五)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现金发放至购车人本人提供银行卡账户。提供绑定卡号若因消费者后期更换卡号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活动车企有义务让在本店购车的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活动的适用情况,准确且及时帮助消费者进行申报,做好申领补贴的相关服务,对因汽车销售企业原因导致申领失败的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负责解释,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七)活动中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513-55083170。

近日

江苏省商务厅发布

关于2024-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衔接期相关事宜的通告

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对2024-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衔接期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将2024年3月7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7月24日转让旧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开具新车发票或进行车辆登记的消费者,纳入2024-2025年政策衔接期补贴范围。

二、2024-2025年政策衔接期申请提交补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4时,之后不再受理有关申请和材料补正。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中汽车置换更新栏目最下方的“2024-2025跨年度补贴申请”入口,于截止时间前抓紧提交和补正申请材料。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9月8日

记者:陈洁、任真

编辑:曹陈钰

责编:李可芹

审核: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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