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知识课:某些文艺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收回艺名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5-05-22 22:27 浏览量:5
文艺公司在员工离职后赎回艺名合法吗?
如果艺名没有较高的知名度,没有与员工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不会基于艺名认知到固定对应的某一个自然人,艺名本身未产生值得被保护的经济利益和大众识别利益。
文艺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在员工离职后收回艺名,一般是不违反竞争法的,这种合同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如果合同约定艺名在解约后权利归属于公司,且公司有权另行包装艺人使用。这种约定虽然经过了艺人本人同意,艺人相当于放弃了艺名中的财产利益,但由于知名艺人艺名的稳定对应性会使其产生人身依附性,生成人格利益。
此类约定是否有效值得商榷,因为人格权具有专属性,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