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超24个月会被辞?用“人本管理”理论,打开劳动法外的新思路

发布时间:2025-09-14 01:17  浏览量:1

最近总有人纠结,病假超24个月,公司只能按劳动法辞退吗?其实从“人本管理”理论(强调以人为中心,重视员工需求与价值,追求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来看,除了法规要求,还有更创新的解法,今天咱们唠唠~

一、医疗期:不只是“期限”,更是“关怀窗口”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得结合“实际工作年限 + 本单位工作年限”算。但“人本管理”下,企业会把医疗期当成关怀员工的机会。比如北京有家文化公司,老员工陈姐是策划骨干,病假超15个月,公司没光卡法规时长,而是考虑她过去的贡献,主动和她协商延长休养期,还让她参与小型项目的创意讨论,陈姐觉得自己没被“晾着”,康复后工作积极性更高了。

二、辞退前:从“硬性合规”到“柔性适配”

按《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干原工作、也干不了新安排的工作,企业可辞退。但“人本管理”更强调“柔性适配”。上海一家车企,技术员小赵术后操作精度受影响,原岗位干不了。公司没直接提辞退,而是先盘点他的能力,发现他理论知识扎实,就安排他转岗做技术培训,给新人讲设备原理,小赵转岗后做得很出色,还成了新人眼里的“技术导师”。

三、特殊情况:“主动赋能”替代“被动遵守”

对于患职业病、孕期女员工等劳动法规定的“不能辞退”情形,“人本管理”会更主动赋能。深圳有家电子厂,女工小李因工负伤病假超8个月,公司不仅按规发工资,还利用她休养时间,给她报了线上质量管理课程。小李康复后,凭借新学的知识,主导优化了车间质检流程,为公司减少了不少次品损失。

我身边有个朋友,工龄12年、本单位工龄8年,医疗期12个月,休了10个月时公司基于“人本管理”找他聊,知道他擅长和人打交道,问他愿不愿意病愈后转岗做客户对接,他特别认可这种被重视的感觉,现在干得挺有劲头。

现在想问问大家:你觉得“人本管理”这种思路怎么样?要是你病假超期,希望公司只按法规来,还是用这种更重视人的方法处理?评论区敞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