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管理,这地值得借鉴
发布时间:2025-05-23 13:07 浏览量:3
论助残政策执行细致、覆盖全面、服务个性化,申请流程便捷……
那就不得不说说浙江省了
因为残疾人补贴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政策创新及数字化能力密切相关
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 持有本 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 150%以下的劳动 年龄段残疾人。(注意,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情况在其他省市并不普遍,通常标准为100%以下。说明浙江省在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
残疾人家庭和本人收入的认定工作, 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低保标准为1301元,那么当地低保标准为1301*30%=390.3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 持有本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 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根据残疾类别、等级直接认定, 分为四类:
1.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一级肢体、一级精神、一 级智力残疾人;
2. 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一级视力、二级肢体、二 级精神、二级智力残疾人;
3.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二级视力、三级精神、三 级智力、四级精神、四级智力残疾人;
4. 其他重度残疾人:一级听力、一级言语、二级听力、二 级言语残疾人。多重残疾按具体残疾类别和等级对应的护理补贴对象类别 确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确定。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
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 500 元、 250 元、 125 元、 50 元。
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 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 200 元。
申领和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应由残疾人通过“浙里办”APP、 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省内任意乡镇(街道) 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浙江省技术赋能全流程管理,实现“无感智办”和精准服务,成为全国数字化助残标杆。)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 10 日 前,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原则上发放至残 疾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此外,浙江还利用大数据筛查“应补未补”人群,减少漏发、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