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农妇发牢骚被罚十万元到蛤蟆汤罚款案,引发的几条灵魂思考

发布时间:2025-09-19 20:31  浏览量:7

从山东某地发生的两起奇葩的罚款案看某些人、某些部门的权力究竟有多任性!这些任性的权力何时才能真正止步?

最近,山东临沂,接连两起涉及“罚款”的事件,像两块巨大的石头投入舆论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也让“权力任性”这个话题再次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

一起是某位55岁农妇杨大姐因一句情绪激动的牢骚,被认定“辱骂法官”而处以罚款10万元、拘留15天!

另一起是某小饭店老板分享“蛤蟆汤”(实为牛蛙)视频,竟收到45万元的处罚告知书!

两件事件情节虽然不同,却暴露着同样的问题:本应守护公平正义的执法权力,为何屡屡偏离轨道,沦为任性裁量的工具?

先来看农妇发牢骚被罚十万元的案子。不过是因对涉及自己丈夫的案子判决结果不满,情急之下说了句“你们这么判就是没有良心”,这句普通人情绪失控时的牢骚,竟意想不到的换来了10万元罚款和15天拘留!

10万元对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而言,可能是数年的积蓄;15天拘留,更是对人身自由的直接剥夺!

当这份处罚决定摆在公众面前时,没人能理解:一句言语冲突,何以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直到无数呼唤公平正义的自媒体发声、千千万万网民表达质疑,相关法院才突然“清醒”,撤销罚款、退还钱款并公开道歉!

可这份“纠错”,更像是一场迫于舆论压力的“及时止损”——若没有全网关注的“外部推力”,农妇的冤屈是否会石沉大海?

所谓的“诚恳道歉”,究竟是发自内心的反思,还是为了保住功名利禄的权宜之计?

某些人骨子里,他们是否仍将百姓的权益视作可以随意拿捏的“小事”?

再来看“蛤蟆汤”罚款45万元案。某饭店老板不过是分享店铺日常,把当地俗称“蛤蟆”的牛蛙做成的汤拍了视频,既非虚假宣传,也未违反食品安全规定,却被市场监管部门拟罚款45万元。

45万元啊,足以压垮一家小餐馆,让经营者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

面对老板的申辩,监管部门起初态度强硬,直到舆论发酵、问题暴露,才又改口“不再处罚”!

可一句“撤销”,就能抹平经营者那段时间的担惊受怕吗?

那些日夜的焦虑、对店铺未来的恐慌,甚至可能因压力引发的精神负担,又该由谁来弥补?

倘若经营者因无法承受压力出现意外,这份“轻飘飘”的撤销决定,能挽回一切吗?

执法部门一句“不罚了”,看似纠错,实则是将执法当成了“儿戏”——想罚就罚,想撤就撤,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法律的尊严又在哪里呢?

两起案件,看似已经“解决”,却给社会留下了更深刻的疑问:为何执法部门会屡屡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

法院本应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市场监管部门本应是市场秩序的守护者,可他们却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远超合理限度的处罚,将权力的“任性”发挥到极致!

他们某些人本该是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典范,可如今却成了滥用职权的“反面教材”,这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更让公众对某些执法部门、对个别地方的法治环境产生怀疑——连执法者都不敬畏法律,普通百姓又该如何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类事件并非个例!

此前类似的“权力任性”事件时有发生,每次都是舆论曝光后才“整改”,可整改过后,问题依旧反复出现!

为什么会这样呢?

可能是处理力度不够

让一些人依然豪横,无所吊谓!

就像“蛤蟆汤”案中,即便有5名工作人员被停职,这份处罚也显得过于“温柔”——滥用职权、随意裁量,已涉嫌违法,仅靠“停职”怎能起到震慑作用?

当违法成本过低,权力就会失去约束,执法者就会把“耍官威”当成习惯,把百姓的权益当成可以随意踩踏的“蚂蚁”!

众所周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本应用来为人民服务,而非成为欺压百姓、谋取私利的工具!

山东某地的这两起案件,不是简单的“纠错道歉”就能翻篇的!

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涉事部门的真心悔改,更需要上级纪检部门的深入调查:

查清处罚背后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查清为何权力会失去监督,一再任性!

更要对涉事人员依法追责,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而非“停职”了事!

同时,更要建立起更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执法者不敢任性、不能任性、不想任性!

只有当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每一次处罚都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重新赢回公众的信任,才能让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否则,若权力任性的土壤不除,类似的事件还会不断上演,党和国家的形象、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也会在一次次“任性”中被不断消耗!

文章写到这里,

我忍不住再次含泪发问:

某些人、某些部门的权力任性

何时能休?何时能休啊!

答案,或许就藏在每一次对滥用职权的严厉追责里,就藏在每一项约束权力的制度建设里,更藏在执法者对法律的敬畏、对百姓的尊重里!

大家说,我理解的对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