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02:51 浏览量:2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50,375,939股
2、发行价格:13.3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8.70元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88.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705,420.73元(不含增值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电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294,567.97元。
● 预计上市时间
湘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150,375,939股已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年7月21日,公司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意见。
(2)2025年8月20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3、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5年9月1日向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发出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1,999,999,988.70元,发行股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50,375,939股。
截至2025年9月4日,本次发行获配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9日出具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认购资金到账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40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9月4日,国泰海通收到获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999,999,988.70元。
2025年9月5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持续督导费)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9日出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440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9月5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375,9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70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705,42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50,375,939.00元,新增资本公积1,828,918,628.97元。
4、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5年9月22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50,375,939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2,999,185股,即以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20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对应的股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0,37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8.70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62,999,185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8月27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12.27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8.39%,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7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705,420.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294,567.97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1日向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1,999,999,988.70元,发行股数为人民币普通股150,375,939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等认购材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4、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50,37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8.70元。
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6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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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5GUQ29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基金产业基地3栋2单元6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2,556,390股
限售期:6个月
2、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5AMG62K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创合鹭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8号之5栋一层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金辉西路8号之5栋一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9,022,556股
限售期:6个月
3、王梓旭
姓名:王梓旭
身份证号码:210102************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
获配数量:6,015,037股
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4,481,203股
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254,887股
限售期:6个月
6、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XBPA3M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1座18楼
办公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0号长江创投大厦8楼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与期货咨询);财务顾问;依法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依法依规开展直投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511,278股
限售期:6个月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751,879股
限售期:6个月
8、上海杉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杉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5U71L
法定代表人:宁雪帆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88号3幢356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38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511,278股
限售期:6个月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5,969,924股
限售期:6个月
10、唐祖怡
姓名:唐祖怡
身份证号码:430102************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
获配数量:5,263,157股
限售期:6个月
11、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DBNWXN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D-40房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
经营范围: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活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511,278股
限售期:6个月
12、华灿桥
姓名:华灿桥
身份证号码:330121************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获配数量:6,015,037股
限售期:6个月
13、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511,278股
限售期:6个月
1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9层02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4,511,278股
限售期:6个月
1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嘉昱大厦15-20层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255,639股
限售期:6个月
16、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350524********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数量:2,233,840股
限售期: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主承销商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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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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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50,375,93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大幅提升,未来盈利能力会显著增强。
(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张维、王靓
项目协办人:卢东为
联系电话:010-83939129
联系传真:010-6616260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第21A-3层、22A、23A、24A、25A、26A层
负责人:高树
签字律师:李韶峰、李球兰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
联系传真:0755-83025068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负责人:张晓荣
签字会计师:冯建林、吴昊
联系电话:021-52920502
传真号码:021-52921369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负责人:张晓荣
签字会计师:冯建林、吴昊
联系电话:021-52920502
传真号码:021-52921369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52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稀释。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406,919,250股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0.70%被动稀释至27.57%,持股比例合计减少3.13%;公司股东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119,401,448股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01%被动稀释至8.09%,持股比例减少0.92%。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2,999,185股,即以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200,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对应的股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孰低值。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0,37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88.70元。
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25,406,445股增加至1,475,782,384股,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动稀释。
(一)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信息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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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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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3、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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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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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