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理论深化与实务规范研讨在南浔举行
发布时间:2025-05-24 17:39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5月21日,由浙江省检察院主办,湖州市检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承办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理论深化与实务规范研讨沙龙”在湖州市南浔区举行。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志华出席并讲话。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湖州市南浔区委书记程佳分别致辞。浙江省检察院、湖州市及南浔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代表和社工组织代表等参加。本次研讨沙龙由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春燕主持。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柴志华
柴志华指出,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紧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线,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领域迈出坚实步伐。未成年人保护是“没有旁观者”的系统工程,需要理论研创、司法实践、社会治理深度协同。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我们要在共筑理论底座、共通数据血脉、共建治理生态上下真功,完善多元共治协作机制,携手打造“问题导向”研创共同体、“全周期贯通”数字平台,在协同破局中开辟新路,着力扛起共建共治课题下的责任担当。期待以此次研讨为新起点,共同构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美鹏
王美鹏指出,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依托 “春燕工作室”,深耕罪错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特别是办理的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物案,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 “湖州经验”。南浔区检察院作为 “春燕”品牌示范地,在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处遇治理等方面先行探索,形成了一批优秀实践成果,为全省未检工作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此次研讨会在湖举办,既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肯定,更是一次宝贵的 “问诊”“赋能”机会,期待各位专家学者以真知灼见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 “把脉”“开方”,也恳请大家分享经验、传经送宝,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书记 程佳
程佳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莅临活动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一直以来都是南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南浔区检察院高质量打造了“春燕工作室”品牌载体,延伸创设“检爱·童心”关爱未成年人项目,为南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和积极贡献。真诚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分享真知灼见,碰撞智慧火花,为南浔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体系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业务指导、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南浔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努力打造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的优秀案例和现实场景。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姚建龙
姚建龙在主旨发言中对南浔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需要始终保持定力。正确认识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总体形势,建立健全前端防控、中端干预、后端矫治的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应当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就专门学校在实践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强调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分级干预。坚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的中国经验。面对新时代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错综复杂的治理难点,应当始终坚持多元与综合治理思想。
第一单元理论研讨
人本理念与数字治理在罪错分级干预中的应用
点评专家:鲁东大学副教授 滕洪昌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 王烁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新梁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人选 沈勐儿
第二单元理论研讨
罪错分级干预实践问题及协同治理路径
点评专家: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 张善根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副校长 朱晓慧
湖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 蒋云晖
深圳市福田区启航公益服中心总干事 彭飞
第三单元理论研讨
未成年人检察与专门学校衔接及监督机制研究
点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罗海敏
湖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王佳雯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罗建武
衢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毛颖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英辉
宋英辉教授在总结中指出未成年人处于系统学习阶段,监禁性场所不适宜其身心发展特点,故需发挥专门教育的“最后手段性”,并强调专门学校需兼具照护、矫治、教育三重功能。他提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六项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保护为最佳预防治理;二是惩治干预以挽救为目的;三是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治理一体两面,要注重标本兼治;四是落实法律规定是治理基础;五是坚持 “早发现、早干预”的预防前置;六是重视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素的治理。
期数 | 2660
来源 | 南浔检察发布
制作 | 湖检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