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六不书”
发布时间:2025-10-02 11:56 浏览量:1
原创 思绥草堂 浙江
湖南邵阳《罗氏三修族谱》八卷首一卷,民国二十年豫章堂木活字本,九册。谱“家规”中,有一条是六种行为的人不能进入家谱,类似于“出族”。
名列隶卒、僧道者不书;悖伦被逐者不书;女许作妾、妻娶贱役者不书;及娶生妻、服妻孕生未满六月者不书;或血胞、蓦地抱来者不书。各房宜密访、细查,不得滥收。如有滥收,查出除本人不书外,更行重罚。
将这段族规家法翻译成现代白话文,大意是:
凡是身份属于差役、僧侣、道士的人,在家谱中不予记载;
违背人伦被家族驱逐的人,不予记载;
女子许配给别人做妾,或者妻子是娶自从事低贱职业的人,不予记载;
以及娶再嫁的妇女、在服丧期间怀孕生育不足六个月的妻子所生的孩子,不予记载;
或者是私生子、突然从别处抱养来的孩子,也不予记载。
各房支应当秘密查访、仔细调查,不得违规收录。如果发现有违规收录的情况,查出来之后,除了当事人本人不予记载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罚。
读这段一百年前的族规,感觉真是复杂。一方面,你能特别真切地感受到古人对于家族血脉“纯洁性”和声誉的那种近乎偏执的维护。什么衙役、僧道,放今天都是正经职业,那时却被视为“贱业”;而关于婚嫁、生育的种种严苛规定,更是把家族面子看得比个人的幸福和生命本身还重。这套规矩,用今天的眼光看,确实充满了封建等级的歧视和对人性的束缚。
但另一方面,你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种在今天看来“不近人情”的严格,在漫长的农业社会里,有效地维系了一个家族的秩序和凝聚力。它告诉每个族人“什么是家族不能碰的红线”,家谱不只是一个名字清单,它更是一套奖惩分明的行为准则,用“名留青史”或“革除族籍”来规范着族人的一举一动。
所以,这套“六不书”的家规,既是旧时代宗法社会森严等级的冰冷见证,也是我们先人试图用规则构建和谐共同体的一份努力。今天我们续修家谱,早已抛弃了这些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更注重血脉亲情的联结。回看这些老规矩,更像是回望一段历史,让我们更清楚地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又该往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