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12亿元定增取得关键进展,与兄弟公司“同业竞争”疑云消散了?
发布时间:2025-10-02 12:47 浏览量:1
“双节”前,鲁抗医药(600789.SH)定增获证监会批复,拟募资不超过1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因部分募投项目涉及与同属华鲁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新华制药(000756.SZ)存在业务范围交叠,同业竞争问题持续引发监管问询。尽管华鲁集团已出具限期解决的补充承诺,但因关键执行细节未明,市场对承诺落地及利益平衡仍存疑虑。
鲁抗医药12亿元定增获批
同业竞争问题持续引发监管关注
9月29日,鲁抗医药(600789.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图片来源:鲁抗医药公告
此次定增计划最早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据悉,鲁抗医药拟向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鲁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包括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生物农药基地建设项目、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在推进定增过程中,鲁抗医药面临的同业竞争问题持续引发监管层高度关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审核问询函及其回复文件,监管部门在重点关注募投项目可行性、融资规模合理性及经济效益的同时,亦对鲁抗医药与同属华鲁集团旗下的另一上市公司——新华制药(000756.SZ)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进行了深入问询。
资料显示,鲁抗医药与新华制药均为控股股东华鲁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新华制药与鲁抗医药存在业务范围交叠。
公开资料显示,鲁抗医药与新华制药均为华鲁集团控股的医药类上市平台,双方存在一定业务交集。对此,鲁抗医药在2025年4月提交的定增说明书申报稿中曾作出说明,承认“新华制药与发行人(指鲁抗医药)存在业务范围交叠”,但强调两者“在主要产品、主要产品涉及的技术工艺和应用领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显著不同,且主要重合品种销售收入和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比重较低,与发行人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尽管如此,上述解释未能完全消除监管疑虑。2025年5月9日,上交所正式发出《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明确要求公司就以下三方面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一是与新华制药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是结合药品批件取得的重合情形,说明华鲁集团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前期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三是本次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规定。
在2025年6月的首轮回复中,鲁抗医药进一步披露:公司现有销售药品中,存在33个品种与新华制药已获得批件的药品重合。更为关键的是,部分重合品种正包括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重点产品。
具体而言,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计划投产瑞舒伐他汀钙片等5个品种,而新华制药已取得瑞舒伐他汀钙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成为该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此外,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发现,截至2025年3月28日,新华制药亦已获批他达拉非片的上市许可,而该品种同样列入鲁抗医药此次拟募投清单。
这意味着,鲁抗医药此次募投涉及的两个核心产品,已与新华制药在药品批件层面形成直接重叠。
鲁抗医药“新药研发项目”。
新华制药“他达拉非片”获批。图片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针对这一情况,鲁抗医药在2025年8月1日发布的问询函回复(修订稿)中再度回应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涉及与新华制药存在业务重叠的人用药领域,但均属于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张或技术创新,属于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发行人原有业务的情形。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华鲁集团出具“补充承诺”
定增获批后市场疑虑犹存
8月1日修订稿中,鲁抗医药还披露了控股股东华鲁集团出具的《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简称“补充承诺”),后者为本次新增内容,旨在回应监管对鲁抗医药与新华制药之间药品批件重合问题的关注。
根据补充承诺,对新华制药与鲁抗医药产生的瑞舒伐他汀钙片、他达拉非片产品批件重合的问题,华鲁集团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双方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通过:(1)本次补充承诺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方使用完毕上述产品的库存原料及包材,并完成上述产品的在手订单交货后,停止其公司生产;(2)至本次承诺出具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转让、调整产品结构、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前述批件重合问题。
图片来源:问询函回复(修订稿)8月1日版
风口财经记者注意到,鲁抗医药在8月27日公布的2025年半年报中亦同步披露了上述承诺内容,表明该安排已纳入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然而,尽管时间表明确,执行路径清晰,承诺文本中却未明确指出“一方”具体指向哪家企业——是继续扩产布局的鲁抗医药,还是作为批件新获方的新华制药?这一关键信息的缺失,为后续执行的公平性与可行性留下疑问。
修订稿进一步显示,“经华鲁集团与鲁抗医药、新华制药协商,各方同意对瑞舒伐他汀钙片、他达拉非片采取限期停止生产,并限期通过资产转让、调整产品结构、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前述药品批件重合问题。”不过,相关文件仍未明确责任主体,亦未说明决策机制。
目前,鲁抗医药已在生产、销售瑞舒伐他汀钙片,2024年该产品销售收入达12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该产品进一步扩产计划。显示出公司对该产品线的持续投入意愿。
与此同时,鲁抗医药在回复中披露,据新华制药确认,其获得瑞舒伐他汀钙片产品生产批件、生产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与商业化权益等所有权益的投资总额未超过2000万元,未达到相关制度管理标准。华鲁集团经核实后认为,该品种属新华制药产品线补充完善产品,投资金额及预计未来三年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小。
从业绩方面看,新华制药整体表现优于鲁抗医药。今年上半年,鲁抗医药实现营业收入31.54亿元,同比下降3.83%;归母净利润为1.07亿元,同比下降64.38%。新华制药实现营业收入46.39亿元,同比下降1.98%;归母净利润为2.24亿元,同比下降15.69%。
在此背景下,市场普遍推测,新华制药“让步”的可能性较高。
尽管鲁抗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定增进程取得关键进展,但此次获批并未完全化解市场对同业竞争问题的顾虑,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已从“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转向“承诺能否落地执行”。后续华鲁集团如何统筹旗下两大医药上市平台的产业定位,是否能以公开、透明、合规的方式推动资源整合,不仅关乎鲁抗医药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更将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信心以及集团整体资产运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