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07:52 浏览量:1
证券代码:688573证券简称:信宇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2024年公司对子公司东莞市见信天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信天蓝”)的一笔业务(以下简称“该笔业务”)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鉴于见信天蓝对外销售的锂电池装配线系向外部公司采购的成套设备,且见信天蓝在销售过程中并非作为“主要责任人”,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审计机构相关建议,将该笔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具体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46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0月,公司在手订单16.70亿元(包含已中标及已定点未签约订单),其中今年新增订单超13亿元人民币,产能排期较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荣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至11月18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余德山
财务总监:陈虎
独立董事:龚小寒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至11月18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zqsw@xinyur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审议,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志明、曾芳、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家砚及其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7:00止。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须写明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8988981
联系邮箱:zqsw@xinyu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公司证券部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三)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82,113,669.7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322,385.37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9,791,284.3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为82,113,669.75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减少82,113,669.7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