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05:42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仲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思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12.00、13.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13.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A座13层投资与证券管理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下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下载)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下载)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下载)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702596
传真:010-57702476、010-57702889
电子邮箱:dongsh@mail.taiji.com.cn
联系人:董伟、黄超
邮政编码:1001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8 ;投票简称:太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议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对于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亭先生、原鑫先生、胡雷先生、仲恺先生、吕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李战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商有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华女士和商有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战怀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亭,男,45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入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历任二十八所系统总体论证部副主任、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品总体论证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民用信息系统研究部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孙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原鑫,男,44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软件平台研发部研发中心副主任、基础四部(应用支撑软件研发部)主任、所长助理;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
原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胡雷,男,4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主任;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胡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仲恺,男,48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后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楼宇本部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仲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吕灏,男,53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历任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第一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应用第二事业部总经理、政府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副总裁。
吕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19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商有光,男,59岁,中国国籍,硕士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财务金融学专业,在职博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先后就职于抚顺师范专科学校、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商有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李华,女,48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法学专业,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起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李战怀,男,63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博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李战怀先生长期从事数据管理领域的研究及系统研发,曾担任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信息存储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科技部“十一五”国家863重大项目“海量信息存储系统技术”总体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评审专家,多次担任工信部电子发展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评审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1982年一1984年就职于中航工业第618研究所,现任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存储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一一数据库专题组联合组长、中国通讯学会互联网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中国航空宇航学会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信息化专业分委员会副主任。
李战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直接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亭先生、原鑫先生、胡雷先生、仲恺先生、吕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李战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商有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战怀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华 作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华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