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诚信用卡!——贵阳地铁票卡使用检查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5-05-27 14:07  浏览量:3

为倡导市民乘客诚信乘车

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公共交通环境

贵阳地铁在全线网车站持续开展

常态化票卡使用检查工作

现场直击

违规案例一:冒用他人老年卡

5月19日,检查人员在林城西路站发现一名女性乘客使用老年卡刷卡出站,经核验该老年卡登记的个人信息与乘客本人不符,属于冒用他人优惠票卡乘车,我司将停止该卡公交和地铁乘车功能,1个月内不能补办。

违规案例二:并闸出站

5月20日,检查人员在贵阳北站发现一名男性乘客紧跟前方乘客,尾随其他乘客出站,经核查确认该名乘客为无票乘车,根据规定,我司要求该乘客补票后出站。

违规案例三:冒用他人学生卡

5月22日,检查人员在中山西路站发现一名年轻女性乘客使用学生卡过闸乘车,核验车票后发现其使用的学生卡与本人身份不符,属于冒用他人优惠票卡乘车,且为第二次违规使用,我司将停止该卡公交和地铁乘车功能,6个月内不能补办。

哪些行为属于票务违规行为呢?

乘坐地铁的票务违规行为主要指

1.无乘车凭证(尾随并闸、钻闸、翻闸)乘车的行为

2.冒用他人优惠票卡或证件乘车行为

3.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

4.一名成年乘客带领两名以上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行为

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 享受优待乘车的有效乘车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赠、转借他人。经营单位开展票务稽查时,发现乘客使用非本人优待凭证的,有权将优惠卡纳入黑名单。同一乘客同时满足贵阳轨道交通规定的多种优待乘车政策的,仅能选择其中一种乘坐。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 一卡通老年卡、爱心卡、学生卡、第三代残疾人证、退役军人优待证等优惠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地铁车站工作人员及票务督查人员均有权记录非本人使用优惠卡乘车的行为,并按照下列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一次违规使用,停止该卡公交和地铁乘车功能,1个月内不能补办;

第二次违规使用,停止该卡公交和地铁乘车功能,6个月内不能补办;

第三次违规使用,停止该卡的公交和地铁乘车功能,永久不再补办。

贵阳地铁将持续开展

常态化票卡使用检查工作

也呼吁广大市民乘客和我们一起

从主动购票、规范用卡做起

共同守护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

让每一次出行都更温暖、更安心

温馨提示

来源:贵阳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