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5-05-16 17:24 浏览量:3
问
已经发放贷款的职工,可以按照2025年5月新发布的政策调整贷款利率吗?
答
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贷款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新利率将统一进行调整,职工无需进行申请。
问
租赁商品房的,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金额不超过16800元的,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本年度还能提取吗?
答
可以。按照规定,本人及配偶在西宁市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租赁本市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合计每年度最高提取额度为16800元。提取金额不足16800元的,每自然年度可按月提取一次。
问
因工作变动,想将原来在外市缴存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至西宁开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如何操作?
答
线上:缴存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我中心受理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中心发送申请,转出中心审核后,向我中心发送个人账户信息并转移账户余额,我中心收到账户信息和转账金额,核实无误后入账办结。
线下:缴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申请,中心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中心发送申请,转出中心审核后,向我中心发送个人账户信息并转移账户余额,我中心收到账户信息和转账金额,核实无误后入账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