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八条”为教师减负,这一次能不能成功?

发布时间:2025-11-18 08:19  浏览量:2

“新八条”欲为教师减负,要提防有人想钻空空

1.这几年,国家三令五申:从中办、国办到教育部,发了不少文件要求为教师“减负”。但是,每次看到“减负”两字,老师们心里都五味杂陈。因为,每减一次,好像变本加厉又长回来了,从没例外。

2.这次又说要减,并没有宣布原来的文件作废,也就是说,前面就没有减下来。那么,作为上级部门就应该“追责”,自己的下级部门上次为什么没有认真执行政策,教师的“负担”为什么没减下来呢。

3.再好的政策都得落地执行才会有效果,执行不好,没有效果,当然是有人为了私欲而钻了政策的空子。那么,同样一批人既然前几年的 “减负”政策他们都没有执行好,凭什么这一次就能执行好呢?

4.不过,这次的“减负”力度和烈度看起来确实不小,其核心逻辑在于:量化管控,硬核规定,技术赋能,协同治理,刀刀见血,拳拳到肉。从而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算是为老师们送来了政策的福音。

5.然而,这次真能落地生根开花吗?希望很大,此次措施前所未有的具体和系统,为政策执行装上了“牙齿”。挑战依然,如何才能让下边那些人确保政策从教育部到省、市、县、校不走样不衰减?

6.长期以来,教师负担过重的“根子”就出在下面有些人太会钻政策“空子”,肆意增加“工作”任务。所以,政策就不能有空子或者要尽量的减少“空子”,从而使政策效果不至于 “短斤少两”?事与愿违。

7.文件中,“原则上”、“非必要”、“一般”、“可(以)”、 “有条件的”,这些词条如同一个个灵活多变的音符,在严格的制度规定乐章中频频出现,使得严格严肃的刚性政策变得柔性语焉不详模棱两可。

8.博大精深、灵活变通的汉语,有其特殊的弹性解读空间:在“鸡蛋”和“石头”之间,总是为鸡蛋砌起一堵“坚墙”,而为石头留出一扇“后门”,可能让挖空心思而能破规者,掏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来。

9.文件中有四处 “原则上”: “原则”,是刚性准则,加了一个“上”字,意思就完全变了:就如同围墙上本来的应急小门,却成为日常通行的便道,成为绕过规定的通途,成了某些人庇护违规的“护身符”。

10.更值得玩味的是“非必要”、“强制”这些表述。谁来定义?这些在文件中并未明确界定,很可能导致执行中的理解分歧。最终,“必不必要”、“强没强制”,还不是那些意欲违规又能违规者说了算。

11.我们知道,“可以”是允许的意思,一般适用情形是:下面想干这事,上面不允许,现在上边放松了管控,允许“可以”干了,往往就能干好;如果下面根本就不想干,上边再“可以”,还是不会干的。

12.此前,法律并没有规定教师在教学之外还要“刚性坐班”。教育法没有这样的规定,教师法也没有这样的条款,这本来就是学校或者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自主规定,早已成为管控老师的严厉手段了。

13.要求教师“刚性坐班”,原则上虽说不违反法律规定,却明显与教师的工作特点不适应。是否取消?文件说可(以)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其操作结果极大概率必然是“不可以”取消。

14.在治理落实层面,“鼓励”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协同交办等形式,强化监督指导。怎么鼓励?如果遇到根本不在意鼓励的怎么办?还有那些“自愿”、“同意”、“变相”等如何保证不是“被”?

15.我这不是吹毛求疵,实在是这些年的“减负”。总是刮风,很少降甘霖;降了几滴,总是不解渴。大家更关心的是:有人故意不落实咋办?文件再好,也得有人去执行;制度再严,总得有人去监督。

16.任何政策没有刚性就会缺乏信度,谨此建议干脆再补发一个关于《通知的通知》,对“减负新八条”的漏洞进行封堵,不给正在违规和潜在违规者留任何余地,以确保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震慑力。

果真如此,善莫大焉!

2025.11.16 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