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吃大苦,干细活,赚小钱?
发布时间:2025-11-18 09:22 浏览量:2
当前日本正面临字面意义上的“熊灾”。根据日本环境省2025年上半年度(4月至9月)的统计,已有超过200人因熊袭击而受伤。
这个数字并不算少,4月至9月尚未入秋,而熊类最活跃、对食物需求最大的时期正是10月入秋之后,因为它们需要为冬眠储存能量。
10月以后,日本国内的熊患事件达到高峰。若加上因熊袭击而遇难的人数,根据最新报道,遇难者已达13人,且几乎都是生活在日本乡村地区、年龄介于60至70岁之间、仍需下地劳作的老人。那么,2025年日本熊灾的根源究竟何在?
2025年度的熊灾,日本《鸟兽保护管理法》即使不负全责,也需承担主要责任。该法全称为《关于保护及管理并使狩猎鸟兽合法化的法律》。
第一条阐明立法目的:旨在推动鸟兽的保护和管理及狩猎的规范化。第二条明确,“鸟兽”指鸟类或哺乳类的野生动物。“保护”指增加其种群数量;“管理”指减少其种群数量。
该法的立法初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和谐共生理念,并非一味保护野生动物,当野生动物威胁人类生活时,仍可进行猎杀。国内有人认为“日本动物保护法不允许杀野生动物”实属谣言。问题在于,实际操作中猎杀手续极为繁琐。
直至2025年熊患彻底爆发,《鸟兽保护管理法》甚至未包含紧急情况下的猎杀条款。
直到熊患泛滥,本州岛的黑熊和北海道的棕熊频繁出没,在秋冬换季时酿成多起事件,日本政府才于今年9月修订实施《改正鸟兽保护管理法》,在第34条中紧急增加了紧急猎杀条款。
这正是2025年熊灾肆虐的首要原因:在法律修订前,熊类事实上无法被合法猎杀。
在2025年9月之前,由于《鸟兽保护管理法》未规定野生动物突然大量出现在人类居住区时的猎杀条款,民间猎人即使持有狩猎证和持枪证,也不能使用猎枪杀熊。
因为猎人合法持枪杀熊仅限于环境省指定的猎区内,而人类住宅区不可能被设为猎区。
若在非猎区的人类住宅区,为保护自己或他人而紧急避险,仍可开枪,但前提是需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如果熊仅出现在人类住宅区但未伤人,则不能轻易开枪。
若坚持要开枪射杀,只有警察认定情况紧急,才能指定本地猎人对熊进行射杀。警察判定紧急情况需满足四个要件:第一,危险源已侵入或即将侵入人类生活场所。
第二,处于切实的紧迫状态,即熊必须即将威胁人类生命安全,仅出现在住宅区或私有地不足以认定紧迫。
第三,其他措施不可行,例如汽车喇叭、低音炮、麻醉枪、捕熊陷阱等非致命措施均无法实施。第四,采取必要最小限度的措施。
即便现场警察认为满足所有要件,仍需向上级领导即本地警察署长请示,经研判确认可以开枪后,才能将指令传达给现场警察,至此方可正式开枪。
或许有人会问,日本警察权限为何如此之小?这是因为日本警察曾有过权限极大的时期,当时他们可以当街打人、刑讯逼供甚至拷问致死。
扩大警察权限在日本是绝对敏感的问题。此外,警察到场后为何还需委托猎人开枪?警察只有在不得不开枪的条件下才能开枪。
但熊作为大型猛兽,脂肪厚、头骨硬,警察通常佩戴的小手枪不足以直接击杀。而且,能开枪的前提是熊已在威胁人类安全,若不能一击致命,反而会增加被害人风险。
警察一般委托并指导猎人开枪,猎人使用专门猎杀的猎枪,威力远大于手枪。若不能开枪且捕熊陷阱也无法使用,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
该法并未阻止人们拿起棍子、铲子或锤子与400斤的黑熊、600斤的棕熊近身肉搏。
第三项,在获得市町村长的射杀指令后,相关人员可进入他人私有地并对地内障碍物进行移动或清除。
第四项,启动射杀前必须确保该紧急猎杀行为不会对他人的生命或安全造成伤害,市町村长还需按政令规定手续对相关路段采取限制或禁止通行措施。
第五项,市町村长在必要时可向都道府县知事请求援助。
第六项,凡因市町村长下达的紧急猎杀指令造成的一切损失,皆依《国家赔偿法》予以补偿。此项非常关键,此前猎人即使能开枪也不敢开枪,就是担心因开枪杀熊间接损害他人私有财产而被要求赔偿。
猎人开枪未击中要害,仅将熊打瘸,熊在逃跑过程中踩烂农户菜园,此类情况现一律由国家赔偿,猎人无需担责。
那么,《鸟兽保护管理法》修订后,熊灾问题是否就能解决?答案是否定的。猎人并非白干活。日本猎人隶属于一个名为“日本猎友会”的民间公益社团法人组织。该组织原本只是基于兴趣的狩猎俱乐部,并无义务冒着生命危险猎杀黑熊、棕熊和野猪等猛兽。
自2025年熊害事件急剧增加,且多发于偏远地区,当地年轻人本就稀少,考取狩猎证的年轻人几乎不存在,因此多是60至70岁的老人在四处奔波,充当救火队员。
日本市町村自治体支付给猎人的委托费用是多少?每天仅9000日元,约合420元人民币。
这可是玩命的差事:面对400斤的黑熊、600斤的棕熊,一掌就能将人拍飞,冒着生命危险工作,报酬却如此微薄。
日本人极其低廉的报酬直接导致两个结果,加剧了熊患蔓延:第一,收入过低导致猎友会几乎没有年轻人参加,缺乏新鲜血液。
第二,收入过低使得猎人接受委托杀熊实为“为爱发电”,全凭使命感和正义感驱使花甲、古稀之年的老人又累又险地执行任务。
即便修订后的《鸟兽保护管理法》也只规定猎人紧急猎杀造成的损失由政府赔付,但猎人在猎杀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完全由自己承担:枪械装备维护、陷阱装备、子弹补充、出勤交通补贴等均无补偿。
对于2025年的熊灾,几乎所有日本动物专家都认同一个结论:日本政府大大低估了野生熊类的数量。
正是这部意义不明的《鸟兽保护管理法》及其超高的猎杀准许条件,导致熊类事实上无法被猎杀。
该法丧失了“减少之管理”,只剩下“增值之保护”。人类难以干预野生熊类数量,而熊类数量只升不降,山地森林的食物资源已无法承载如此多的熊。
日本熊类栖息地多位于农业县,熊类发现“自助餐”后自然频繁出没。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导致了当前的熊灾局面。